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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大的媒体真不应该一切向“钱”看

(2010-03-31 12:08:46)
标签:

南方都市报

县政府

公民

街头传单

报纸

睢宁

文化

最近一段时间,关于睢宁南都事件在媒体上炒的可谓是沸沸扬扬,《南方都市报》一篇题为《县政府给公民“评级”鞭策群众,优待“良”民》的新闻把很多人的心搞的很不是滋味。突然看到这样一个题目,把我也惊了一下,赫赫有名的《南方都市报》报道总不会有假吧,一个县政府怎么会把当年日本侵略者的所谓“良”民又搬出来呢?是真的吗?而且还要给公民“评级”,鞭策群众,这样的县政府是不是也太低级,应该不至于吧?可是白纸黑字,又是那么大的有名报纸,任谁会不相信呢?

而接下来的事情让我大吃一惊,因为县政府对此事件马上就有了回应,在致《南方都市报》编辑部的函中,我们看到有这样的表述:“贵报的这篇报道是客观的,提出的意见是中肯的,这对于我们完善制度、推动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但令人遗憾的是,这篇报道文中的小标题明明是“给公民信用打分”,却在主标题上“漏”了“信用”二字,变成了“给公民打分”,此其一。其二,信用征集的对象明明是“大众”,既有“民”,也有“官”,但到了主标题上只剩下一个“民”字。还有“民”字前面加了一个“良”字。这些是编辑的疏忽大意还是故意为之?显而易见,这个大标题会误导读者,误导舆论。”

面对县政府的这样一个回应,我翻看了一下他们的《睢宁县大众信用管理试行办法》,首先看到的就是这个办法的标题里的关键词“大众信用”,而不是《南方都市报》所谓的“给公民评级”,一个大众信用,一个是公民评级,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作为以客观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的著名媒体,难道连这样的概念都分不清吗?

但我还是相信《南方都市报》,总觉得这么大一份报纸,总不会胡诌吧?可是详细看了《睢宁县大众信用管理试行办法》的全部内容,我发现我的先入为主的观念是错误的,因为《睢宁县大众信用管理试行办法》的确像他们致函给《南方都市报》中所说的那样,确实是想通过这个办法,提高社会的信用度,推进社会的和谐。

到此,我开始相信长久以来耳闻目睹的一个现象了,那就是现在很多媒体开始出现有偿新闻,给钱就能发稿,有钱什么都能够登报,就连几篇小小的文学稿件,听说不少媒体编辑也要收取发稿费,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报刊都这样,但是就睢宁南都事件反应出的《南方都市报》的报道不实问题,就可以看出,虽然像这样“敏感的夺人眼球的稿子”不敢说报纸还用收取作者的什么好处,但是这样的稿子在这样大的报纸上一登,作者的稿费有多少已经不用说了,因为他已经给报纸带来了不知道超过平时几倍的发行量,那可真是洛阳纸贵呀,发行量就是可观的利益啊,包括广告费也会飞涨。

如果说一个小小的街头传单会为了一点利益如此下作,那么作为如此重量级的大报,《南方都市报》也会为了一点利益不惜如此断章取义,还违背事实,愚以为这样大的媒体真不应该一切向“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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