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屋长春举人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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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人府桂东四都镇 |
分类: 解读历史 |
海屋长春举人府
陈俊文

举人府位于四都镇西莲村枫树下组,坐西北朝东南,前有旗杆石、鱼塘和稻田,后有竹木,占地面积约8亩,建筑面积约4亩,一进三厅,盖小青瓦,外墙是清一色的青砖。堂屋门楣上布满了精美的木雕花。前厅有天井、游廊和巷道,左右两侧各有一圆圆的拱门,圆门左右对称,可供行人出入。门、窗、石柱础都雕刻有精美的图案或镂空的棂格,檐下、梁柱有精细的装饰构件。图案丰富,有麒麟、鳌鱼、向日葵、宝瓶、狮子、倒猴、云彩、灵芝、梅花等。


中厅两侧有厢房,是孩子们曾经读书之处。高大的上厅,摆放有柴薪、梁柱和家什,两边墙壁还保留有宣传语录,庄严的神龛,装饰挂件不翼而飞。
古屋曾有正屋33间,牛栏、厕所、砻谷舂米房8间,11个天井和不少的巷道。左列有花厅、花池,与花厅相连的戏台。戏台呈长方形,戏台上曾放置举人乘坐过的一台竹轿。上个世纪50年代,举人府作过白鹭坵的临时学校;60年代,举人府作过枫秋生产队(今枫树下组)的仓库、保管室。
清朝道光乙未年(1835),举人府落成之日,恰好是李锦春【1】的父亲李益滋(又名李树堂、李承兴)和母亲刘氏七旬晋一的双喜日子。左宗棠的二哥左宗植【2】和郭嵩焘【3】为此分别赠予李家“海屋长春”和“古之贤母”木匾,祝贺李锦春父母生日及大屋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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