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量量化标准
(2009-08-23 10:4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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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学校管理 |
为适应新课程背景下学校教学工作管理,科学合理分配教师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此工作量量化标准,作为教师工作量分配的依据。
一、适应对象:各学科任课教师、班主任、以及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员。
二、工作量制定的理念、方法与依据
第1条:工作量制定的基本理念。各岗位职能并重。即各学科教学工作以及各部门工作具有同等重要的岗位责能,并具有不可或缺性。
第2条:工作量量化的基本方法。以任教一课时为标准工作量单位“1”,其它工作折算成标准课时工作量。
第3条:工作量制定的依据。以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与相关的教育政策法规,以及借鉴参照其他学校的工作量制定办法,结合学校实际,作为教师工作量制定的依据。
三、工作量计算标准
第4条:教学工作量。凡进入课程表的课程(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且每节按规定时量(小学35分钟/节)进行的课堂教学,教师每上一节课,计算1课时工作量。
第5条:备课工作量。
(1)各学科备课按每周实际上课节数,每上1节课,计算1课时备课工作量。任教平行班级不计算备课工作量。
(2)所有跨学科、跨年级备课,除按实际上课节数计算1课时备课工作量外,每跨一个学科或年级每周计0.5课时工作量(跨学科和跨年级只算一次,不重复计算。)。
第6条:班主任工作量。
大班每周计10课时工作量,小班每周计8课时工作量;副班主任每周计2课时工作量。
第7条:部门负责人员工作量。
(1)学校主要部门负责人,每周各计10课时工作量。兼任其它部门工作的,按其它部门工作的30%——50%计算工作量(教导主任、总务主任)。
(2)少先队辅导员,每周记5课时。
(3)教研组长,每周计2课时工作量。
(4)工会组长,每周计2课时工作量。
(5)体育专干,每周计2课时工作量。
(6)所有老师,校会、班主任会、教研活动、学生课间操每周计1课时工作量,缺勤一次扣除1课时。
第8条:实验教学与功能室管理工作量。
(1)在学校无专职实验员条件下,由实验课教师自行负责实验课教学仪器领取、使用、整理和归还的,适当计算实验教学工作量。科学每班每周计0.5课时工作量。
(2)仪器室兼职仪器管理人员,每周计2课时工作量。
(3)体育室兼职体育器材管理人员,每周计2课时工作量。
(4)计算机维护、网络(网站)兼职维护人员,每周计2课时工作量。
第9条:业余训练队教练员、辅导员工作量。
业余训练队指由学校批准成立的体育运动队、文艺活动队等兴趣小组等,且每周定时开展训练活动的。其教练员、辅导员每周按活动次数与质量计工作量。按要求开展一次计1课时工作量,有授课费用的训练小组不再计算工作量。
第10条:临时工作
全体在职教师每周按1课时计算临时工作量,未完成临时任务或临时安排工作找理由推托的,不计算工作量。
(1)对参加课题研究的教师,根据其承担研究任务的大小,每周按1-2课时工作量计算。
(2)参加上级部门公开课、示范课及学校组织的教学研究课等按每一次计1-2课时。
因为工作需要,学校安排代课按每节5元计算,期末在学校代课费中支付,不计算课时量。
校长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核,各部门对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考核。
1、教学工作:由教导主任从教案、作业、课堂教学、听课、业务学习、上交资料、教师考勤等方面进行考核。
2、少队部门:由大队辅导员从班级管理、组织参与活动、主题中队活动、两操、上交资料等方面进行考核。
3、后勤部门:由总务主任从财产保管、器材使用、规范收费、安全工作、卫生工作等方面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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