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策划·一个“高利贷”CEO的成长
(2009-07-30 12: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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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家》第6期特别策划财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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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高利贷”CEO的成长
林锦龙:小额贷款最需要降利率
文/本刊记者 张安妮 浙江玉环报道
“小额贷款公司是纯粹民营的,这里真正的老板是苏泊尔集团的苏增福先生。我,就是一个打工的。”作为浙江省玉环县苏泊尔小额贷款公司总经理,林锦龙先对记者亮明自己的身份。
“去年7月,继央行和银监会出台《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后,浙江省随即出台《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10月28日,苏泊尔小额贷款公司被批复;11月17日从工商部门拿到了营业执照……”回顾数月前筹备公司建立时的工作,林锦龙感觉这个过程很漫长。
高息门槛
苏泊尔小额贷款公司位于玉环县珠港镇。同在这个镇的,还有玉环县人民政府。作为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市之一,玉环县的工业生产总值超过了800亿。
“来这里的人都说‘在玉环找银行比找公厕容易’。”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台州玉环支行行长赵章告诉本刊记者,就是这个40万人口的县一共有38家银行网点,其中包括了中、农、工、建和各种商业银行12家,若干信用社还没算在内。
台州市商业银行玉环支行行长林海则表示,“玉环县民间资本高达几十个亿,如果说地下钱庄激活了民间资本市场,近几年它们也进入到一种不良的竞争中,有的利率甚至高达一毛钱,如果经营失败,高利贷就外逃,最后损失的还是那些给他借款的若干社会上的人,但是更多的小型加工户是亏损不起这些钱的”。
苏泊尔小额贷款公司真实的运营情况如何呢?
林锦龙介绍,2008年11月开业的头几天,他亲自到农村挨家挨户拜访。在他看来,要落实《暂行办法》的精神,增加小企业和“三农”贷款供给,缓解中小企业和农业小额贷款不足问题,在营业初期,很多事情就要亲力亲为。然而几乎所有农户都向小额贷款公司表示望而却步。
“他们拒绝的不是小额贷款业务,而是2.5分的高利息。”这一点,他似乎早有预料,“其实,从中央到县里,对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资本金门槛从低涨到高。县里要求2亿的资本金,并且说明主办企业需要符合县前10强、合办企业百强的条件。开始,还有多达三十几家的企业蜂拥而上——他们了解金融,但对‘效益’的概念还不是很清楚。那时,国家还没有降息,基本利率依然是6.225%,按这个标准,小额贷款公司放贷2.5分,股东最终则分红1.2分,这其实获利不高——当时,就有三分之一的企业主动退出。”
也就在这时,多年的经验又告诉林锦龙:为了避免更大的营运风险,需要股金先入,于是,他立刻又提议“股东要在报批时就把钱先拿出来,而作为主办企业,股份最多占20%,需要出资4000万”。此番提议让自愿参与的企业所剩无几,这不得不让林锦龙又跑回各个企业,重新做工作,“大部分企业以为2.5分利因为高于民间2分利会有利所图,其实,他们忽略了这其中还包括了公司的各种税款”。
一番周折,苏泊尔小额贷款公司终于在预期中开业了。虽然这高不成低不就的利息让农户婉拒,让股东失望,但短短1个多月的时间里,2亿元的资本金依然全部顺利贷出。
“所有订单大致分成三类,一类是急需还清银行到期贷款的,一类是需要资金在短期内周转的,还有一类就是银行收款不足,到这边借贷余款的。”这些订单,其实让林锦龙有些无奈。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政府的指导思想是‘为三农服务’,也规定用于支持‘三农’和中小企业的贷款比例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70%。但设想与运作总是两回事。开业初,也有养猪、网箱养鱼这样的农户主动上门希望贷款,但一听利息就都受不了了。银行对农民贷款有优惠政策,信用社给农民的是基准利率甚至低利率,这些都是小额贷款公司给予不了的。用农民自己的话说:若在你们这贷款了,我们一年的鱼都给你们养了。”林锦龙总用前后变化的利率数据为依据:“4次降息后,这里的利息改为1.77分,股东分红也成了0.5分。这些股东在银行也都有贷款,虽然对于公司他们注入现金,但收回成本就要从小额放贷和银行借款利息中找平衡。一般银行的贷款利息在0.4分多,若上浮至0.6分,很明显就打破了股东们要的平衡点。”
“不挣钱,股东的积极性不高,更别提让他们降息了。利息降不了,指望小额贷款公司支持‘三农’,有些不可能。”在林锦龙看来,选择来此贷款的客户同样面临着各种问题。
“除了70%用于‘三农’和小额的资本金外,其余30%的使用就是各类个体工商户及城镇居民。工商小贩和在职工人不可能选择高利贷款,剩下的只有工业用户有能力承受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而对他们,政策也有限制: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金的5%。那么,这部分人究竟有多少?”林锦龙自问自答:微乎其微。
截止到2009年3月,苏泊尔小额贷款公司向中国银行融入的资本金余额1亿已到位,“扩大融资比例将会弥补利率下降给公司收益带来的影响”,林锦龙同时对2亿元资本金也做过统计,“目前,我们没有解决一户‘三农’。在这2亿元中,除了个别工商户,大部分都是工业客户,借贷额从5万到1000万不等”。
风险与名分
现在的问题是,苏泊尔小额贷款公司既要面对贷款客户的问题,也要面对与“数量多于公厕”的各类银行和信用社的竞争问题。
不过,对于后者,林锦龙倒也不担心。
“2亿元相比庞大的民间资本,根本是杯水车薪。虽然都做小额贷款,但是我们之间从大局上讲没有什么相互的影响。相反,现在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条件都很宽松,如果连银行都不放贷的人,小额贷款公司就更不敢借钱给他了——银行对我们有一定的标的作用。”作为从银行业走出的“老人”,林锦龙熟知优势,更清楚劣势,他坦承,“相比银行,我们的风险会更大”。
“为什么有风险?首先,在玉环县13000家左右的企业中,1200家企业是有贷款的,这十分之一的贷款企业只有少数选择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它们是因为种种原因被银行拒绝的客户;第二,目前还没有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可查询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我们现在无处核实借款人的信用度;第三,企业报表是我们考量一个企业的重要途径之一,但有时候那些数据真的不可靠。”林锦龙介绍,2009年春节前,有一个自报“年产值过5000万,对银行负债不到1000万”的企业找到他贷款,正值年根,经验告诉他对方如果扛过春节,那么就是有信誉可以放贷的客户。就在林锦龙如此答复后的几天,对方就不见了踪影,后来才知道他向社会上借款已高达4800万。
林锦龙不惧怕出现这样的“骗子企业”,他也知道“小额贷款公司就是以营利为目的,而且无法与有国家银行、有金融机构参与的商业银行相竞争”的现实。
“其实,大多数企业家更希望小额贷款公司正常运转后可以转为村镇银行,一张‘金融牌照’是最终的目的。但是,很多人还没有搞清楚,村镇银行是由金融机构控制的。这种身份的转变将意味着主办企业将变成普通股东。可是,有几个甘心拱手相让?企业办银行,理论上行不通,但实践却是允许的。中国因为没有存款保险制度,在经营出现问题时,企业办的银行承担不起客户的损失;可是,台州商业银行、泰隆银行和民泰银行,都是企业经营银行成功的例子。”林锦龙告诉记者,“不少小额贷款的主办企业已向省政府提出主办村镇银行的请求。这样的请求是否会被批准,我想,面向宏观大局,谨慎为先。毕竟,一旦推行,则是全国范围。”
从银行机构走出来的林锦龙,现在除了觉得业务上比过去单一一点之外,对于工作本身他不认为发生了什么变化,但在苏泊尔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们对金融业务的了解还是不多。林锦龙介绍,在苏增福定下公司的人员编制后,就将所有大权交给了他。在最终成形的11人的团队中,有7人是他“挖”来的银行主任。
“我动员来的这些主任在业务、人脉和人品方面都没的说。”对于“爱将”,林锦龙有些得意。“其实,开始我也希望聘用大学生。但是小额贷款公司不比有着完善体制的银行,它不仅有风险,而且作为民营企业,其员工也很容易出现跳槽现象。所以,我需要有企业为这些员工作担保。无论员工出现怎样的状况让公司蒙受损失,如果他本人不能按比例赔偿,担保企业就要承担这个责任。”
担保需要资质,初出茅庐的大学生显然不具备这样的条件。而林锦龙对自己更苛刻,他在给苏增福的考核承诺中写道:林锦龙如造成资本金损失,将由本人承担赔偿,具体数额由股东会统一决定。
“风险大,所以要谨慎地走好每一步。”这是林锦龙对自己说的话。
就在采访的前几天,他还在无锡出差。因为玉环坎门地区的几十家企业将在那里的园区扩展规模,恰好几家企业向苏泊尔小额贷款公司提出了贷款要求,在行事严谨的林锦龙看来:“不如亲自跑一趟,顺便也调研一下其他企业,或许它们就是公司的下一个客户呢。”
林锦龙也有烦的时候,在他心中,最希望的就是给小额贷款公司一个正式的名分。
“货币政策上明确地说‘金融机构是指从事金融服务业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说明它就是一个金融机构,但是分管单位却是省工商局。”他清楚记得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中提到: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合作社将作为改革的一部分,而它们的体制将是金融机构,“包括在《指导意见》中也说明‘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这番说辞应该是承认小额贷款公司金融机构的性质的”。
三个问题待解
小额贷款公司的意义就是引导民间资本阳光化,解决资金供求矛盾,服务三农,但有限的资本金和高利息让这一切变得有些渺茫。小额贷款公司下一步的方向究竟在哪里?
“首先要解决利率、税率和大小额分配问题。”林锦龙不假思索给出了他的答案,“面对利率,每一次降息,对银行都没有太大的影响,它们是存贷双降,但小额贷款公司只放贷,就会面临不小的损失。我前几天算过一笔账:2亿注册资本金,在利率为6.25%时,利息收入可达5200万,现在下调至4.225%,收入即为3700万——减少三分之一收入。这样的情况下,公司风险金、税率和费用都不变,这三分之一的减少就意味股东分红的减少”。
与此同时,他认为税率也需要调整,“当很多政策都在给予优惠减半时,小额贷款公司是照章纳税的。其实,纳税本身没问题,但是,因为所贷出的款都是没有税前列支的资本金,所以,要面临的税率就相对比较重”。
此外,在实际运营中,林锦龙不止一次发现对于“70%贷款于小额和‘三农’、30%贷款于其他”这种大小额分配的问题,“很多企业只能董事长借了、总经理借。大额无人问津,小额不够用,最终只能导致效率低下”。
林锦龙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到目前,苏泊尔小额贷款公司账面盈利要多于实际盈利。你看,1.77分的利,收入为3700万,除去300万工资费和200万营业税,还剩3200万;省政府确定的风险金为百分之三,这样就剩2600万;还要减去所得税650万,剩1950万。现在金融财务制度只允许70%的分红,最终剩1400万,年分红为7%,所以,平均在每个股东手中的红利就只有0.5分了。”
“如果利率、税率等这样的问题解决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自然就会很顺利,但是如果《借款人条例》出台,也许,它的存在意义就不大了。”林锦龙认为按照中央出台的《指导意见》经营小额贷款公司会更好,一如他的初衷,而谈到苏泊尔小额贷款公司的未来,他表示,“小额贷款公司本身具有更大的意义,我会把它做好,不要有风险,帮助股东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