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黑嘴”新传·外传(一)
(2009-02-04 18: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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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家》第1期风险财经 |
分类: 风险 |
外传
洛阳“带头大哥”(一)
黑嘴,已经聚啸山林。不过,当道者,不只有枭雄,还有无名宵小。江湖中,枭雄与宵小共存,各取所需。
与汪建中、朱汉东相比,“带头大哥”王秀杰只能排在末流,但他活得一样精彩。
2006年起,自封“带头大哥”的王秀杰在博客上发表的“个性”股评文章逐渐在网民中传播,这些股评多是直接告诉网民应该持有还是抛出,股指是上涨还是下跌,参照性较强,这为他吸引了不小人气。
“带头大哥”自称对股票预测准确率超过90%,又自诩为“散户的保护神”,但他显然并不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公益活动者,而是在声名鹊起之后,以吸纳会员的名义收取培训费和资料费。
据介绍,“带头大哥”王秀杰在未经证监会许可的情况下,从2006年5月到2007年5月,开设收费QQ群14个,进行收费证券投资咨询活动,收费标准分别为3000元、5000元至3.7万元不等,涉案金额1300余万元。不久后,公安机关将王秀杰抓获。
不过,1300万的涉案金额未被检察机关采纳,检方确定的数字是:自2006年5月开始至2007年5月,王秀杰多次在互联网上发布招募会员信息,对交费会员进行证券投资指导,并收取16名会员交纳的会费,非法经营收入20余万元。
目前,王秀杰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批捕候审,结果尚不可知。
“靠在网上忽悠,就能笼络一部分人兴风作浪,这也叫本事。”一位受损股民在得知王秀杰被批捕后有些失望又语带嘲讽地说。
本刊获知,在网络上,王秀杰似的“大忽悠”大量存在。记者根据一位受骗网友提供的QQ聊天记录和汇款单,专程赶赴河南洛阳,调查炒股炒汇高手王立新底细。
受害者湛女士反映,去年,一个自称王立新的河南股民通过QQ向其提供股票咨询业务,缺少股市知识的她,在王立新的一番吹嘘后,很快相信他是炒股高手,开始听其指导进行股票买卖。双方约定,盈利后收益部分五五分成,按月结算。
“他吹嘘自己是股神,有十多年炒股经验,绝对能保证赚钱。”湛女士说,因为那一段时间股市处于牛市之中,跟着王立新操作,总体上有一定收益,自己又是新股民,对风险也考虑得少,所以很高兴。
根据王立新要求,湛女士在盈利后,于2007年3月31日向其汇款5000元。湛女士称,王立新推荐的股票也经常亏钱,但对方说,亏的钱会帮她赚回来,不赚钱就不分红。对行情过于乐观的她,没有深究亏损后对方的责任。
在2007年的那波行情中,湛女士在王立新的指导下小有赢利,但她发现,同样是新手的同事持股不动的收益,比她按“股神”指令操作取得的收益多,因此她拒绝继续向王立新支付分红。王立新多次以湛女士违约,催促其汇款,后者没有答应,但双方网上股票交流一直未中断。
在此期间,王立新开始游说湛女士炒作外汇,称自己是炒汇高手,可以帮助她快速赚美元发大财。
“他非常能忽悠。”湛女士说,在王立新如簧巧舌的劝说下,按照王立新的介绍,通过一个名叫郑春云的工作人员,在其所在的“温州华富投资咨询公司”开立炒汇户头,郑春云让湛将3万元炒汇资金转到一个名叫林美华的私人帐号上。所有手续办好后,湛将帐户和密码交由王立新操作。
对外汇知识一窍不通的湛女士说,她完全按照王立新的指令去做,从未想过这是非法的。
但警方指出,目前境外交易提供商都未获得过境内经营许可,某些投资或咨询公司、代表处组织境内居民个人参与这种交易活动均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