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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枢律师声明

(2013-08-20 15:22:09)
标签:

杂谈

      昨天发现,有人竟然在我的新浪微博《陈枢大律师》上以我的名义发出一份帖子,内容为:“王冉律师因为原来是检察院的,因而已经退出李某某一案辩护,现在只剩陈枢律师一人在做无罪辩护。”
     此案做无罪辩护的绝非一名律师,而且我还在和王冉律师一起合办此案。这是严重的歪曲和造谣,本人特此辟谣。
    怀疑是有人破译了我的微博密码,以此来破坏和疏远律师之间的关系,制造混乱。
     欢迎大家通过我的新浪微博看到真实的我,我将陆续发布一些法律和案件方面的消息和评论,可能还有生活中的杂感和随笔。
       本人愿意和网友真诚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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