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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24)》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金融租赁公司不得以低值易耗品作为租赁物

(2025-11-13 11:39:44)
标签:

石狮律师

石狮律师事务所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24)》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金融租赁公司不得以低值易耗品作为租赁物,不得以小微型载客汽车之外的消费品作为租赁物,不得接受已设置抵押、权属存在争议或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的财产或所有权存在瑕疵的财产作为租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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