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九十四条等规定,原物(特定物)已
(2024-12-04 14:28:27)
标签:
石狮律师石狮律师事务所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九十四条等规定,原物(特定物)已毁损、灭失的,应当裁定折价赔偿或按标的物的价值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