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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九十四条等规定,原物(特定物)已

(2024-12-04 14: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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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律师

石狮律师事务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九十四条等规定,原物(特定物)已毁损、灭失的,应当裁定折价赔偿或按标的物的价值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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