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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对欺诈、胁迫、恶意

(2023-08-14 10: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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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律师

石狮律师事务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对欺诈、胁迫、恶意串通事实的证明,以及对口头遗嘱或者赠与事实的证明,人民法院确信该待证事实存在的可能性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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