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100多个国家/地区动保立法,动物立法已成为世界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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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100多个国家/地区动保立法,为保护动物立法已成世界潮流
在国内法之外,欧洲也还出台了一些国际性动物保护公约。这些公约对各缔约国也有相当大的约束作用,如1976年通过的《保护农畜欧洲公约》、1979年制定的《保护屠宰用动物欧洲公约》等。
到目前为止,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制定了《禁止虐待动物法》。这100多个国家主要是在欧美,英国、葡萄牙、美国、德国、法国、瑞典等发达国家,在亚洲,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日本等国和中国香港、台湾地区都在上个世纪完成了动物福利立法。
盘点了10个国家动保立法(供参考)
1、葡萄牙:《保护动物法》
2、瑞典:《动物福利法》
3、英国:《动物保护法》
4、俄罗斯:《民法典》
5、美国:《反虐待动物法案》、《动物福利法案》
6、法国:《反虐待动物法案》
7、德国:《动物保护法》
8、加拿大:虐待动物最高处罚为监禁5年
9、意大利:三天不遛狗都要被罚款
10、日本:《关于爱护及管理动物的法律》
11、中国台湾:遗弃动物将处以高额罚款
12、中国香港:《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
13、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
1、葡萄牙:《保护动物法》
1995年的《保护动物法》第一章“保护的总原则”列举了以下四个保护原则。一是禁止所有的造成不必要的死亡、虐待、持续的痛苦或剧烈伤害等非法残暴对待动物的行为。二是动物患病、受伤或者处于危险的边沿,应该得到尽可能的帮助。三是禁止要求动物做力不能及的事情;禁止用带结的鞭子和大于5毫米的马刺或者其他可能对领头动物身体造成孔形伤害的工具,马术、斗牛和其他法律所许可的情况除外;如果不是出于诊治、使之康复或者使之立即而又有尊严地死亡的目的,禁止从他人家庭、商业、工业或者其他场所获得或者处置处于人类保护和照顾的体弱、生病、衰败或者年老的动物;禁止有意抛弃处于他人家庭、商业、工业或者其他场所获得人类保护和照顾的动物;除非经过证实的科学实验需要,禁止把动物利用于导致其相当疼痛、痛苦的教学、训练、拍电影、展览、广告或者其他类似的活动;除非出于打猎的实践需要,禁止让动物从事特别困难的训练或者使动物参与到和其他动物对抗的实验或者娱乐之中。四是濒危动物物种应该得到符合其生态系统规律的保护。可以看出,这四个总的原则是基本原则和具体调整规则结合的产物。
2、瑞典:《动物福利法》
瑞典2002年修订的《动物福利法》第2部分(关于动物管理和对待的基本规定)虽然没有用专门的条款来归纳动物福利保护的基本原则,但该部分利用8条的篇幅阐述了对待动物的基本态度,如该法第2条第1款规定:“动物必须被善待,并且能够得到保护,避免不必要的痛苦和疾病。”第3条第1款规定:“动物应该得到充足的食物、水和充分的照顾。”第4条是关于动物的栖息场所条件的问题,第5条是关于动物的过度劳作问题,第6条是关于动物行动自由的限制问题,第7条和第8条是分别关于动物买卖和运输的基本规定,9条是关于生病和受伤动物的救治或者人道扑杀问题。可以看出,它们充分地体现了“没有正当的理由,任何人不得引起动物疼痛、痛苦或者忧伤”的基本原则。
典型的动物福利保护基本法或者综合性法律主要有瑞典1988年颁布的《动物福利法》、丹麦1991年颁布的《动物福利法》、德国1993年颁布的《动物福利法》、葡萄牙1995年颁布的《保护动物法》等。专门的动物福利保护法律或者法令,以英国为例,该国1906年颁布了《狗法》,1930年颁布了《控制狗的法令》,1983年修订了《宠物动物法》(1951年颁布)等;以瑞典为例,该国1987年修订了《猫狗监管法》(1943年颁布),1999年颁布了《狗的饲养、销售和喂食法》,2000年颁布了《狗标记和登记条例》等。
3、英国:《动物保护法》
虐待动物的人将被剥夺饲养任何动物的权利
英国现行的《动物保护法》是1911年通过的,之后陆续出台了很多专项法律,比如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园动物保护法、实验动物保护法、狗的繁殖法案、家畜运输法案等。
在保证动物不受虐待方面规定得非常细致。在英国,养动物的人要以最好的措施对待动物,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将遭到他人起诉。
处罚包括:罚款或送进监狱;没收其所养动物送到政府或动物保护组织办的护养区;虐待动物的人一段时间或终生被禁止养任何动物;即使是主人不慎造成自己的宠物走失,也要缴纳25英镑罚款。
其实,欧美许多国家在19世纪就基本完成了防止虐待动物的立法。1809年,有人在英国国会提出禁止虐待动物的提案。这个提案在上院获得通过,但在下院却遭到一片嘲笑。但没过太久,世界上第一个反虐待动物的法案还是在英国诞生了。
1822年,被称为“人道的迪克”的理查德·马丁提出“反对虐待以及不恰当地对待牛的行为”的法案,并在英国国会获得通过,这就是著名的《马丁法案》。两年后,在伦敦一家咖啡屋里,牧师亚瑟·布鲁姆召集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动物福利组织“反虐待动物协会”(PSPCA)。协会里的专职监察员领取很少的薪水,却工作得非常认真,他们不停地向公众宣传动物福利知识,向学校提供教材,对虐待动物的人提起公诉。1840年,英国女王维多利亚给协会冠以“皇家”头衔。
目前,英国有关动物保护的法律有10多个,如鸟类保护法,动物保护法,野生动植物及乡村法,宠物法,斗鸡法,动物麻醉保护法,动物遗弃法案,动物寄宿法案,兽医法……不仅面面俱到,而且不断修订,甚至对饲养以供食用的动物,法律还规定要由专职人员实行“无痛感的”宰杀。
英国新的家畜福利法已呈送议会,根据新法的规定,年龄低于16岁的儿童,因还不够成熟,不能承担起照顾、保护宠物的责任,将被禁止购买宠物,家庭里的所有新增宠物都必须由成人购买;与此同时,商场为了促销而赠送金鱼的传统做法将被禁止。对于对动物的侵权行为,新法有更加严格的惩罚措施,新法还加强了对动物园这些“圈养动物”的地方的管理。
4、俄罗斯:《民法典》
注重动物的生命价值
俄罗斯《民法典》第231条规定:动物是物权的客体,并不意味着有权利的人能随心所欲地支配和役使动物,而应受到合理限制。第137条规定:在行使权利时,不允许以违背人道原则的态度残酷地对待动物。
在动物受害赔偿的问题上,要注重动物的生命价值,不能单纯地以动物的市场价值来界定赔偿标准。
完善的动物福利机构
美国至少有75个动物福利组织为流浪动物及被虐待动物提供照顾与领养的服务。
美国、日本、新加坡等很多国家和地区一样,有政府拨款的社区服务机构来管理和收容流浪动物,不但使动物得到了妥善的安置,也使城市环境得到了改善。
美国不但制定了《反虐待动物法案》,还专门制定了《动物福利法案》,对人该给动物一个什么样的正常生存环境都作出了具体规定。
宠物的天堂
法兰西可谓宠物的天堂,人们爱犬如伴侣、如家人。在法国,宠物狗和宠物猫都必须登记、建档、办理健康卡。和人一样,犬也有身份号码,并由兽医纹在犬身上。一旦犬意外跑丢或发生意外,有关部门可通过电脑储存的资料通知主人。
在与宠物狗相关的法规中,仅对牛头獒等15种具有攻击性的犬种(被列为“一类狗”)要求更严格,限制比一般的宠物狗要多。养“一类狗”的主人须为18岁以上成年人,无犯罪记录,且须到市政府登记,上民事责任险。
按规定,宠物狗的主人要带狗注射疫苗,平时牵着狗在大街小巷遛弯儿,及时收起排泄物。如果发现丢失的宠物狗或宠物猫,市政府要联系主人认领,并张贴布告,提供收容处的地址、电话和接待时间等信息。
法国在1850年通过了反虐待动物法案,爱尔兰、德国、奥地利、比利时、荷兰等欧洲国家也相继出台了反虐待动物的法案。
二战以后,这些国家又根据社会变化和需求,陆续制定了动物保护法和相应的管理条例和法规。比如,瑞典就在原有动物保护法律的基础上,于1997年制定了强制执行的《牲畜权利法》。这部旨在改善动物福利的法律规定,不能用过于拥挤和窄小的笼舍养鸡,在夏季必须把牛放出去吃草,猪要有稻草铺地以便休息。这些规定都是针对机械化饲养动物导致的严重贬损动物生命的情况而设立的。
把人以外的动物列入道德关怀的范围
德国议会通过的《动物保护法》规定:每个与动物打交道的人必须仁慈地对待动物,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物质条件。
认领或购买小动物时,要求考察认领者的饲养基本知识和家庭条件。德国农业部下属的有关机构有权对饲养场所和饲养者进行检查。看是否符合规定条件等。
凡是人为给动物造成痛苦的都要追究法律责任。法律规定,一般伤害动物将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将判处有期徒刑3年。弃犬者需缴约折合人民币二十三万元的巨额罚款,严重虐待犬只者最高可判两年徒刑。德国法律赋予警察监督、纠察、取缔虐待动物行为的权责。
德国的宠物店不准贩卖犬只,对于每只狗休息、运动的空间、犬舍的建筑材料、规格、温度、湿度、光线……均有严格规定。德国的动物收容所由公益团体设立,能得到政府资助。在德国想拥有狗的人,通常会到收容所去收养,欲领养者需通过考核,包括领养动机、是否有经验、家居空间、经济状况……通过审核者还须签署接受志愿者随时追踪及审查的法律文件。
8、加拿大:虐待动物最高处罚为监禁5年
加拿大人享受全民免费医疗服务,宠物们虽没这个待遇,但有保险公司提供宠物保险项目,主人若为宠物上了保险,就可以在它们生病时免掏昂贵的医疗费。加拿大最有名的“动物计划”保险公司为狗和猫们准备了至少3种保险:医疗险、事故险和终身综合险。
加拿大人对所有的动物都表现出一种特殊关照。今年5月,在加拿大“人道学会联合会”等动物保护组织的推动下,加政府提出第52法案,修订了原刑法中有关虐待动物的条款。法案规定,凡杀害动物都属违法行为,故意虐待动物的处罚由以前的最长6个月监禁提高至5年
加拿大政府在2014年提出第52法案,修订了原刑法中有关虐待动物的条款。法案规定,凡杀害动物都属违法行为,故易虐待动物的处罚由以前的最长6个月监禁提高至5年。
9、意大利:三天不遛狗都要被罚款
意大利都灵市议会的一部法规规定:狗主人可以骑自行车遛狗,但其速度不能使狗太劳累;如果狗主人三天不遛狗,将被处以最高达650美元的罚款;主人不能给自己的宠物染色,或为了美观,截去宠物身体的任何一部分,如割掉狗的尾巴等。
意大利的动物保护法规规定,虐待或遗弃宠物者可被判入狱1年或罚款10000欧元。
10、日本:《关于爱护及管理动物的法律》
滥杀和任意伤害动物要判刑
日本的《关于爱护及管理动物的法律》中阐明了制定法律的目的:所有人要认识到动物是有生命的,不仅希望不要肆意虐待,而且要致力于建成人与动物共生的环境,在充分了解动物习性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方式对待动物。
处罚条款规定:滥杀和任意伤害动物要处一年以下徒刑,同时处以100万日元的罚款,虐待和遗弃动物罚款30万日元。
台湾规定:宰杀非肉用动物可处2000至1万元罚款;弃养动物可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绝育动物的上牌费要远低于未绝育动物,这也是鼓励绝育、控制宠物数量的手段之一。
12、中国香港:《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
早在1935年,港府就已制定《防止虐待禽畜条例》,对虐待动物的行为进行惩处。“现在香港,虐待动物违法,吃猫狗更加违法。”早在上世纪20年代,香港的《狂犬病条例》,已从防疫角度禁止吃用猫狗;上世纪50年代,港府特别制定《猫狗条例》,正式禁止吃用猫狗,违法最高可罚款20万,入狱3年。
根据香港《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使动物受到不必要的痛苦,如打、踢、折磨,甚至激怒或惊吓,以及不适当运载、关禁等,都属于残酷对待动物。而不同的政府人员,包括高级兽医师、卫生主任、卫生督查、警务人员以及获授权的渔护署人员均可按不同情况执行条例。
13、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
在国内法之外,欧洲也还出台了一些国际性动物保护公约。这些公约对各缔约国也有相当大的约束作用,如1976年通过的《保护农畜欧洲公约》、1979年制定的《保护屠宰用动物欧洲公约》等。
在亚洲,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日本等国和中国香港、台湾地区都在上个世纪完成了动物福利立法。虽然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文化、社会发展程度各不相同,但它们的动物福利法都有类似的主旨。新加坡1965年制定的《畜鸟法》是为了“防止对畜或鸟类的虐待,为改善畜、鸟的一般福利以及与之有关的目的”。菲律宾1998年出台的《动物保护法》的主旨是,为了“通过督导及管制一切作为商业对象或家庭宠物之目的而繁殖、保留、养护、治疗或训练动物之场所,以对菲律宾所有动物的福利进行保护及促进”。香港的《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旨在“禁止与惩罚残酷对待动物”。台湾《动物保护法》则是为了“尊重动物生命及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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