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一段关于江西南昌“山寨长城”的视频走红网络,实为南昌溪霞怪石岭生态公园景区观光长廊景点。“当时是因为隔壁一个景区发生火灾把林子烧没了,所以就想建一个防火隔离带,把长廊和长城相结合”。长廊全长4.83公里,建设耗时五六年之久,花费1亿元以上。中国长城学会副会长、《长城志》总编辑董耀会认为,所谓“山寨长城”本质上相当于一个大型长城形象工艺品,“如果能让更多人感受到‘长城’的建筑魅力,也是一件好事”。(9月9日《北京青年报》)
乍一看,南昌“山寨长城”跟八达岭长城一模一样,城墙、箭楼、烽火台、垛口等一应俱全,而从报道看,“山寨长城”确实是按照1:1的比例大小,仿照八达岭长城修建而成,称其为“山寨长城”并不为过。据介绍,该“山寨长城”实际上是一个防火隔离带,乃是长廊和长城结合的模式,主要起到防御山火的功能,考虑到做为景区,要兼具美观旅游功能,最终决定模仿长城的样子建起来。
在历史上,万里长城的主要功能是防御外敌入侵,如今则是文化遗址,八达岭长城只是其中一段,已经在妥善保护的基础上,被开发利用为旅游观光功能,每年都有来自全球各地的大量游客慕名而来。“山寨长城”做为仿制品,自然没有历史文化底蕴,不具有长城的文化价值,无法与之相提并论。但是,“山寨长城”并非毫无价值,其本身处于景区内,兼具防火、旅游观光、美观造型等多种实用功能,对于景区和游客而言,还是有一定价值的。
长城在古代是一种防御性工事,并非一地所独有。事实上,在我国很多地方,古代都修建有类似长城这样的防御性工事,不过随着岁月的磨砺,大都因缺乏修缮维护而逐渐消失了,湮没在历史长河里,仅在部分地方还留存有遗址。可见,长城并非专利性和原创性设施,不能禁止其它地方仿制建造,“山寨长城”不涉及侵权问题,景区有自由建造的权利,前提是不破坏生态环境,并经过了环保审评。
就连长城专家也认为,景区所建长廊没有宣称是长城遗迹,不属于“重建长城、以旧充新”,不影响长城的历史脉络,“山寨长城”是一个更大的形象工艺品,放在山上、大地上而已,且具有实用功能,又可以让更多人感受到长城的魅力,为传播长城文化做出贡献。显然,“山寨长城”对长城没有负面影响,不适用文化遗址的眼光去看待,而应以市场经济、旅游文化的角度去衡量,其能够为景区增添光彩,吸引游客、创造收益、提高名声。
因此,公众对于“山寨长城”不必太过敏感和苛求,应允许景区在合法的范围内,有一定的发挥空间,尊重其自由经营权利,鼓励创新思维。这样才能更好地建设景区,将传统文化与现代旅游经济更好地融合,打造更有吸引力的景观,在给游客赏心悦目的体验感之余,为企业和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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