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扒门女子仅被罚款无拘留处罚太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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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铁扒车门违法成本低罚款处罚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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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扒门女子为何仅被处罚款无拘留?
2018年01月10日 来源:未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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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新闻媒体)北京1月10日电(记者 谢青)
刚刚,合肥铁路警方对“女子高铁扒门”事件公布调查结果,处以当事人罗某2000元罚款。因该事件视频上传网络,引起社会舆论,对于最终处理结果,有网友质疑“为何仅处以罚款,没有拘留?”“处理结果是否过于纵容?”
(网传视频截图)
记者注意到,合肥铁路警方在情况通报中指出,处罚结果是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77条规定、第95条规定。
对此,记者查阅《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显示,第七十七条禁止实施下列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包括“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即合肥铁路警方通报此次涉事女子的行为。
而第九十五条显示,“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七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这也就意味着,此次对高铁扒门女子罗某的处罚,是对个人罚款的最高额度,其行为也不涉及拘留处罚。
据了解,1月5日16时44分,
G1747次列车合肥站准备开车时,旅客罗某(女)以等丈夫为由,用身体强行扒阻车门关闭,不听劝阻,造成该次列车延迟发车。公安机关对此开展了调查取证。1月10日上午,罗某到合肥站派出所主动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对此,也有网友发表了相关意见,新浪微博网友@敢改不敢改_表示,“现在违法的成本真低。”@爱吃春卷的瓜瓜表示,“就罚两千?那下次如果还扒门呢?”@秋田次郎-表示,“钱不钱都是次要的,竟然不列入高铁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