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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保护体系初步形成,聘请4650名长城保护员(中国青年报)

(2016-12-19 10:47:40)
标签:

长城保护

长城保护员

分类: 长城保护、文物保护、自然保护
长城保护体系初步形成,聘请4650名长城保护员
2016年12月16日 中国青年报

    中青在线讯(实习生 陈鼎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蒋肖斌) 中国国家文物局12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长城保护条例〉实施情况专项督察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宣布长城保护员已实现全面覆盖,长城管理体系基本建立。

    国家文物局于2016年8月至10月开展“《长城保护条例》实施情况专项督察”,采用国家文物局督察、省级自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检查长城沿线省级政府和文物行政部门履行长城保护法定职责情况。

    通报指出,截至2016年9月,全国已设立长城保护标志牌6516座,保护界桩72605根,保护说明牌743座,重要长城段落、节点和交通路口多已设置保护标识。长城保护管理体系基本建立,长城沿线已明确485家文物行政部门或管理机构负责长城保护管理。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长城段落已全部建立记录档案。

    各地聘请长城保护员4650名,北京、河北、内蒙古、山东、宁夏、甘肃、青海、新疆等实现了保护员全覆盖,甘肃聘请长城保护员1500余名,占全国近1/3。

    此外,通报表示,2016年起天津、河北、内蒙古、吉林、宁夏省级财政设立长城保护专项经费,北京市近3年每年长城保护经费约1.2亿元,甘肃省筹措经费近2000万元完善长城四有工作,山西省级财政每年专项拨付长城保护员经费近50万元。甘肃省政府发布《甘肃省文物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将长城损毁列为重大文物安全事故,北京、河北、陕西、河南等建立了长城保护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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