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中国邮政资费变更情况
(2016-10-29 12: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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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邮资调整情况
1949年11月1日邮电部成立。
1949年11月25日,邮电部统一全国邮资:
本埠平信0.015元(旧币折,下同);
外埠平信为0.03元;
单挂号另加0.09元;
双挂号另加0.18元。
1949年12月,
邮电部第一次全国邮政会议确定:邮政名称为“中国人民邮政”,邮票统一由邮政总局发行。因国内邮资是在原有基础上调整和改革的,因此,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故在1949年11月25日邮电部统一全国邮资后,进行了多次调整完善。
1950年1月10日
第一次调整国内邮资(除东北外):
信函平信(不分本外埠)为人民币0.05元;
明信片0.025元;
印刷品0.012元;
挂号信0.15元。
1950年2月1日(仅隔20天)
就进行了国内邮资的第二次调整(东北除外):
信函平信调整为0.08元;
明信片调整为0.04元;
挂号信调整为0.24元。
1950年3月11日
进行了国内邮资的第三次调整(东北除外):
信函平信调整为0.1元;
明信片调整为0.05元,其它未变。
1950年5月11日
进行了国内邮资的第四次调整(东北除外):
将0.1元的信函平信资费回调为800元(0.08元);
将0.05元的明信片资费回调到0.04元;
而将印刷品的资费从0.012元上调到0.024,上调一倍。
1950年7月1日
又进行了国内邮资的第五次调整(东北除外):
本埠平信资费为0.04元;
外埠平信为0.08元;
本埠明信片为0.02元;
外埠明信片为0.04元;
本埠印刷品为0.012元;
外埠印刷品为0.024元;
挂号信的资费从0.24元下调到0.12元。
1950年的8月16日
对国内邮资进行了第六次调整:
印刷品本埠资费从0.012元下调到0.01元;
将外埠0.024元的资费上调到0.025元,其它未变。
1950年8月16日调整后,基本形成了国内统一的邮资体系。在随后的50多年里,又先后进行了7次调整,其中最长的一次间隔40年。
1958年1月6日
国内邮资进行了第七次调整:
印刷品的本埠资费由0.01调整为0.015、外埠0.025元调整为0.03元,其它未变。
1990年7月31日
在信函平信外埠0.08元执行了40年后,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国家邮政局发出通知,对国内邮政资费进行了第八次调整:
信函平信的本埠从0.04元调整为0.1元;
外埠平信从0.08元调整为0.20元;
明信片的本埠从0.02元调整为0.04元;
外埠明信片从0.04元调整为0.08;
挂号信由0.12元调整为0.30元。这是从1950年7月1日第五次邮资调整后,第一次对所有邮资进行调整。
1996年12月1日
进行了国内邮资的第九次调整:
取消本埠、外埠之分,统一一个资费标准:
信函调整为0.50元、
明信片调整为0.40元、
印刷品调整为0.30元、
挂号信调整为1元。
1999年3月1日
经国务院批准,对国内邮政资费进行结构性调整,是第十次调整:
恢复本埠、外埠资费之分,
信函的本埠为0.60元、
外埠为0.80元;
明信片的资费为0.60元;
印刷品的本埠为0.30元、
外埠为0.60元;
挂号信的资费调整为2元。
2004年1月1日
国家邮政局下发通知,对国内邮件挂号信资费进行了调整,是第十一次调整,将国内挂号信资费从2元调整为3元。
2006年1月1日
国家邮政局下发通知,对国内印刷品资费进行调整,是第十二次调整,
将国内印刷品资费调整为:本埠为0.40元、外埠为0.70元。
2006年11月15日
国家邮政局经国务院批准,下发通知,对国内信函和明信片资费进行了邮资调整,是第十三次调整:
信函的本埠为0.80元、外埠为1.20元;
明信片的资费为0.80元。一直沿用至今。
2015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