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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文保护"齐长城" 坚决杜绝建设性、开发性破坏行为

(2016-03-25 08:39:58)
标签:

山东

齐长城

长城保护

分类: 长城保护、文物保护、自然保护
山东将抢修齐长城濒临损毁点段 严禁恶性开发
2016年03月24日 来源:齐鲁网 

山东发文保护"齐长城" <wbr>坚决杜绝建设性、开发性破坏行为
齐长城 (资料图)

    齐鲁网3月24日讯 齐长城作为世界文化遗产中国长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现存年代最早的古代长城。随着镇化进程不断加快,齐长城也面临违法工程建设等诸多新问题。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加强齐长城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出,严禁借齐长城之名,无限度、无规划地恶性开发和利用。
    今后,山东将组织实施齐长城保护工程。优先安排抢修价值重大、濒临损毁的重要点段,加强日常巡查和养护,及时发现、消除隐患险情,避免残损加剧,着力改善齐长城整体保护环境及现状。
    《通知》提到,严禁借齐长城之名,无限度、无规划地恶性开发和利用,坚决杜绝建设性、开发性破坏齐长城的行为。建设工程要尽量避开齐长城,生产生活等活动不得蚕食破坏齐长城遗址。旅游开发活动要正确发掘并展示齐长城文化价值,可以在齐长城保护范围之外的区域,结合沿线生态休闲资源、乡村旅游资源进行开发建设,全面提升齐长城文化旅游品牌的内在价值和外在形象。
    此外,山东还将齐长城保护工作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明确保护职责。建立保护记录档案,明确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边界。建立健全齐长城保护各级领导责任制,层层分解齐长城保护职责,落实到沿线各乡(镇)政府及村委会,建立沿线县(市、区)、乡(镇)、村及村民三级联动的保护机制。


山东发文保护"齐长城"禁建设性、开发性破坏
来源:新华网   时间:2016-03-24 

    3月23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对外发布《关于加强齐长城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将打击破坏齐长城的犯罪活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坚决杜绝建设性、开发性破坏齐长城的行为。

    新华网济南3月23日电(张伟)3月23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对外发布《关于加强齐长城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将打击破坏齐长城的犯罪活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坚决杜绝建设性、开发性破坏齐长城的行为。
    齐长城是世界文化遗产中国长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现存年代最早、有准确遗迹可考、保存状况较好的古代长城,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科学研究及旅游观赏价值。
    《意见》中提到,加快推进齐长城立法保护工作,将打击破坏齐长城的犯罪活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严厉查处破坏齐长城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法人违法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随着山东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齐长城保护工作也面临诸多新问题和新挑战。《意见》中对应措施显示,齐长城的利用工作要以确保文物安全为前提,合理展示利用。严禁借齐长城之名,无限度、无规划地恶性开发和利用,坚决杜绝建设性、开发性破坏齐长城的行为。同时,坚持由文物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齐长城保护管理工作,不得将齐长城管理和监督的职责交由企业承担或作为企业资产经营。
    齐长城保护工程也被列入总体规划,《意见》提到,优先安排抢修价值重大、濒临损毁的重要点段,加强日常巡查和养护,及时发现、消除隐患险情,避免残损加剧,着力改善齐长城整体保护环境及现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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