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匈奴创建政权若干问题的探讨
——匈奴政权始自冒顿单于说质疑
作者:何天明
来源:内蒙古社会科学院
〔摘要〕在以往的研究中,大多认为匈奴族建立了第一个中国古代北方游牧民族政权。按照现在能够检索到的历史文献的记载,全面观察匈奴政权创建时期的历史,将匈奴政权列为北方民族政权建设的滥觞之一是有道理的。所以视它为“之一”,是考虑到在匈奴族建立政权的那个时代甚至以前,还会不会有其它政权的存在,比如,同时代的月氏、东胡。对于匈奴政权的创立者,以往研究多认为是冒顿单于,事实上应当是头曼单于甚至早于头曼单于,冒顿时期是全面完善的阶段。而匈奴政权的单于庭、龙城、蹛林,也是分别具有统治中心、祭祀中心等特点,也应当从其具体作用和相互关系等角度再作探讨。
〔关键词〕匈奴政权
头曼单于 创立 完善 中心
一
在中国古代北方地区的历史中,匈奴族政权建立较早,具有典型的游牧政权特征。长期以来,国内外学术界已经对之进行了比较全面、系统地研究。在相关的论著中,一般都认为冒顿单于建立了最早的匈奴政权。这个政权也被定位为中国古代北方民族建立的第一个游牧政权。《蒙古民族通史》“绪论”认为,“在其杰出人物挛鞮氏冒顿的领导下,于公元前209年(秦二世元年)建立了蒙古高原的第一个较成熟的政权匈奴单于国,从而打开了我国北方游牧民族文明的大门。”
〔1〕林幹先生认为,“匈奴在兴起之后,在冒顿单于统领时期(公元前209~前174年)……建立起一个庞大的奴隶制国家——单于国”。〔2〕陶克涛在他的著作《毡乡春秋》(匈奴篇)里认为:“匈奴之挣脱四境强邻的束缚而成为役属各小国的雄强势力,大概开始于冒顿单于时代”;在阐述匈奴单于庭、龙城的时候表现出很大的灵活性,从游牧民族的特点出发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对我们今天的研究很有启迪。然而,他对匈奴政权创建的问题没有明提,而是以“大概开始于冒顿单于时代”落笔;他在论证中提到的“匈奴的统治中心即所谓‘龙庭’或‘龙城’所在”〔3〕的看法也有商榷的必要。因为,如果照此意见,单于庭与龙城就是一回事了,即“匈奴的统治中心”。对于上述问题,学术界还有一些类似论点,此不赘举。如果以上关于匈奴政权始于冒顿的立论成立,那么,中国古代北方地区历史上的第一个北方民族政权也就是冒顿单于建立的政权了。对于以往研究成果中的这一学术定位笔者不敢苟同。
研究政权问题,首先要回答什么是“政权”?现代人对政权的界定,多为占有统治地位的集团行使统治权力的组织机关;作为国家政权,则是行使国家权力以及管理国家事务的组织机关。我们今天对历史上各个民族建立的政权的研究,基本上也是按照这个思路进行的。但是,古代政权、特别是古代北方游牧民族政权由于其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特殊性却未必有这么规范。因此就有一个确定古代北方游牧民族政权应具备的要素问题。从一个政权应当具备的基本要素来讲,其至少应当包括:拥有最高统治者或最高权力机关;拥有比较完善的行政或军事指挥体系;拥有具有量刑、审判功能的部门。管理功能的正常发挥是这个政权生命力的表现。中国古代北方游牧民族政权,由于其生产力、生产方式具有特殊性,全面具备这些要素往往都是在较多地吸收了中国古代中原地区的统治方式以后。那么,是不是说没有全面具备这些要素就不能视为政权呢?回答是否定的。中国古代北方游牧民族有自己的生产、生活方式,也有适合于本民族的统治方式,行使统治权力的政权机关也与自身的生产方式相适应。匈奴族政权的突出特点就是以“单于”为最高权力的拥有者。有了“单于”,这个政权的核心就形成了。如果再有一些其它相应的管理部门或职官,就可以认为该政权已经建立。从文明发展史和创建政治文明的角度看,在一个民族政治文明的历史上,创立政权的意义关系到这个民族的社会发展向政治文明社会的转折,是一个重要的质变过程,意义非同小可。因此,准确地界定匈奴政权建立的时间是关系到匈奴族进入文明时代的大事,是不能似是而非的。
一般认为,匈奴政权的建立,以冒顿杀其父头曼单于自立为匈奴单于为标志。从对匈奴族的历史影响来讲,这个事件可以认定是最高权力的非正常交接。但从政权存在的角度来说,并不能断定头曼单于时匈奴族没有自己的政权。因此,冒顿杀父之后的匈奴政权未必就是匈奴族最早的政权形态,把这个历史事件确定为匈奴政权创建转折点是否恰当还应商榷。因为,根据现有史料的证明,在头曼时代就已经具有了匈奴政权的轮廓,以头曼为核心的匈奴政权要早于冒顿。
匈奴“单于”的存在是头曼时代匈奴政权已经存在的一个标志。
史载,秦始皇灭六国后,“使蒙恬将十万之众北击胡,悉收河南地”(也有说是三十万之众的,在此且以十万论之);又载,“当是之时,东胡强而月氏盛。匈奴单于曰头曼,头曼不胜秦,北徙”〔4〕。两条史料虽皆出于《史记·匈奴列传》,但其所记载的“胡”就是匈奴,这点已经得到研究的证明。然而,以往的研究并没有从匈奴政权创建的角度去分析这两条史料。
在这两条史料中,与匈奴族政权直接有关的就是“单于”。“匈奴单于曰头曼”的提法,确定了匈奴族的最高统治者为“单于”,且当时匈奴族的单于就是头曼。遗憾的是,这里没有表明单于是从何时出现的。具体讲,史书并没有记载在头曼以前是不是已经有了“单于”。这样,对头曼以前有没有单于就不能轻下结论。但“蒙恬将十万之众”击匈奴,却说明了当时匈奴的力量已经达到需要重兵出击才能奏效的程度。类似这种被出兵十万征伐的情况,就是在冒顿单于时期也不多见。由此可以基本断定,头曼时期匈奴族的力量已经很强大了,秦朝需要动用重兵才能与匈奴主力作战。而在匈奴方面,应付十万敌军的大规模的作战是要有相对完备的指挥体系和作战力量予以保障的。这个体系的存在也是以单于为核心的匈奴政权存在的重要线索。若从匈奴族生产、生活与军事紧密结合出发来考虑问题,这个体系在平时亦应发挥作用。
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就是头曼与“所爱阏氏,生少子,而单于欲废冒顿而立少子”〔5〕。这里谈到的是匈奴族在“单于”位置继承方面的问题。从字面分析,匈奴有以年龄较长的儿子继承单于位置的制度或惯例是可以肯定的。我们且不论头曼是如何当上单于的,至少在他那个时代,匈奴族已经在实行单于的继承制了。由此可见,当时匈奴族的统治体制已经不是部落联盟了,确定最高统治者的方式也不是诸部大人推举了,权力掌握在相当于“天子”的“单于”手里,特权阶层在这时已经存在。这使我们不得不怀疑在头曼以前匈奴政权就已有世袭的单于制的存在。当然,按照这样的思路,匈奴政权存在的时间也要向前提,至少还不能不留任何余地地断定匈奴政权就是头曼单于或冒顿单于时期创立的。
那么,除了单于的存在以及单于继承制的变化以外,到冒顿单于时期的匈奴政权以前,还有没有其它与政权相关的史料呢?应当说是有线索的。《史记·匈奴列传》记载的冒顿从月氏逃回来以后,头曼令其“将万骑”,就值得关注。匈奴族建立的是军政合一的政权,谁能统辖多少“骑”,标志着权力的大小。而且,要取得这个权力,也需要由单于来授予,“万骑”已经是有很大的权力了。同样,史料中还反映出“万骑”之下还存在着不同的等级,所谓跟随在冒顿身边的“左右”,就是地位低于万骑长的匈奴贵族,当然,这个线索是比较模糊的,有待于新的资料的证明。而在冒顿没有被授予掌管万骑的权力以前,他统帅军队的权力不会比“万骑”大。冒顿当上了万骑长以后,对所属部队进行了严格地训练,也说明有一套适应游牧生活的管理系统。当然,此时的“万骑”之长与后来冒顿时期比较规范的职官体系中的“万骑长”还不完全一样,但也可以看作是“万骑长”的雏形。这个职务拥有行政或军事双重作用,而且与他所能指挥的部下结成了一个发布命令与执行命令的体系,这是一个游牧政权整体框架中所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头曼时期除“单于”、“万户长”之外还有其它职官。史书记载,当冒顿杀掉头曼后,“遂尽诛其后母与弟及大臣不听从者”。所谓“大臣”,当是拥护头曼单于的匈奴官员。而“尽诛”之说,表明官员是有一定数量的。这也从一个侧面印证了在头曼时代存在着职官体系,“大臣”只是一个笼统的称谓。当然,这些记载全是汉人史家留下来的,会有不准确的地方,至少“大臣”就不是匈奴职官的名称。但是,如果反过来分析,正是由于汉人对匈奴职官或政权了解得不全面,才会把常见的、印象最深的记载下来,也会漏掉许多不明白的。据此,我们虽然不能十分肯定头曼单于时代匈奴族有没有体制完备的政权,却可以初步肯定当时已有了一个政权创建时所应当具备的主要要素。
在以上谈到的史实之外,还有与头曼同时代的东胡、月氏的情况作为旁证。以往的研究中,多数论著都注意了冒顿对东胡、月氏的征讨,但却忽略了从政权的角度认识匈奴、东胡、月氏关系的问题。事实上,东胡、月氏是曾经与头曼单于处在一个时代的,而且强盛程度并不在匈奴之下。《史记·匈奴列传》记载:“当是之时,东胡强而月氏盛。匈奴单于曰头曼”。在字面上,很难判别谁强大。但史载头曼把冒顿送到月氏当“人质”一事,却可以证明匈奴十分在意同月氏的关系。而“人质”的性质又明显地是政治性的“质”,是一个政权对另一个政权的行为。大月氏在史书里是一个强大的政权,人口也达数十万,有自己的常备军“胜兵”。这种情况在《后汉书》等史籍中都有记载。同样,东胡族的力量也不是匈奴可以小视的。东胡的首领称“王”,(当然,这同样是汉史的记载),以往的研究多认为东胡是一个部落联盟。但是,《史记》、《汉书》、《后汉书》等文献记载关于匈奴族灭东胡一事时,皆从“国”的角度落笔。而且,东胡族与匈奴族在决战以前还有着十分频繁的“使臣”往来。这些记载虽然比较模糊,但也可以看到政权体系的影子。另外,在与中原政权的关系方面也有值得注意的内容。当时建立在古代北方农业地区的燕、赵、秦三个政权,为防备北方的游牧民族,分别修筑长城,派重兵驻守。活动在偏东部地区的东胡族,虽然被燕将秦开击败,却很快就又恢复起来。而且,头曼单于时代并没有战胜或重创东胡势力的记录。即使在在冒顿单于时,也是经过再三准备才击败东胡的。所以,如果东胡和月氏族在头曼时代已经创建了政权,那么,匈奴族自然也不会例外。当然,三个游牧民族政权谁先建立,谁更完善,现有史料还不能说明,还有待进一步研究。但是,以往学术界视冒顿单于的匈奴政权为中国古代历史上建立的第一个北方游牧民族政权的论点就更值得商榷了。针对这种情况,我认为应当将月氏、东胡以及头曼时期的匈奴政权都视为北方游牧民族最早的政权形态。至于他们三者又是谁先建立的,存疑待考为妥。
经过以上论证,可将匈奴政权演变的整个过程大体分为三个阶段:头曼单于时期或以前时期的创建阶段;冒顿单于时期的完善阶段;南匈奴及其以后的逐步变异阶段。创建阶段政权机构的体系比较模糊,完善阶段具有更为鲜明的民族和地区特点,变异阶段则表现出对中原及周边政权制度的不同程度的接收以及民族地区特点的淡化,最终导致匈奴政权在历史上的消失。本文主要是探讨第一个阶段匈奴政权的创立时间,以及至今仍然存在疑问的单于庭等问题。这些问题都直接关系到匈奴族政治文明的进程问题。
二
匈奴族政权的统治中心是“单于庭”。随着历史的发展,“单于庭”的地点也在发生变化。头曼单于时期,单于庭的所在地应当是在今天内蒙古中西部的阴山、河套地区。《汉书·地理志第八下》五原郡条下记载:稒阳,“北出石门障得光禄城,又西北得支就城,又西北得头曼城”。〔6〕这是我们所知道的较早的匈奴族政权的统治中心。这个时期匈奴族的单于庭,大体位于汉代“高阙”塞以北或以南地区。后来,大约在冒顿单于将东胡击败以后不久,“单于之庭直代、云中”[1]〔7〕。这是一个大致的范围,相当于今天内蒙古呼和浩特地区的北部以及山西省的北部地区。而且,也是一个十分广阔的区域,向东、西、北都可以扩展。在这么大的地区内,单于庭到底在哪个位置上并不明确。不过,有一点是可以有所估计的,就是单于庭的位置与头曼单于时期相比发生了变化,总的方向上是向东移动了。以“单于庭”所属的区域为中心,形成了匈奴政权的统治区域。东边直达辽河流域,西边延伸到葱岭一带,北部深入漠北草原,南部与中原政权的各个郡县毗邻。建立了版图如此之大的一个政权,在中国北方游牧民族的历史上是第一次。以后的匈奴族的控地范围,或大或小,都是在这个基础上演变的。不过,无论是头曼时代还是冒顿单于时代以至以后,匈奴族单于庭的位置都是在不断变化的,南匈奴时期变化更为频繁。以单于庭为中心的区域就是匈奴族活动的中心区域。这充分显示了游牧民族政权机构的文化特点。这种活动性强的特点是与其生产、生活方式相适应的。
还应指出,对“单于庭”的“庭”字的解释,《史记》卷110司马貞“索引”谈到:“谓匈奴所都处为‘庭’。樂産云‘单于无城郭,不知何以国之。穹庐前地若庭,故云庭’”。由此可知,单独将“穹庐”理解为“单于庭”是不妥当的。而“穹庐前地若庭”之说,也是汉人的直观印象。那么,对“庭”的解释,就是根据汉人的习惯,为“院子”、“庭院”之意。但单于庭是否如此,没有更直接的资料证明,还当存疑。若从政权角度理解,上述几条史却清楚地表明了单于庭是当时匈奴族的政治统治中心,也说明了在头曼时代匈奴就已有了政权机构并发挥着作用。
匈奴族的活动中心,除了“单于庭”外,还有因季节和活动不同而设立的另外两处。一是“茏(龙)城”;另一是“蹛林”。在以往的研究中,一般都比较模糊地谈到单于庭与“茏(龙)城”、“蹛林”的关系。《匈奴史》认为:“单于庭、茏城、蹛林等今地虽不可考,但似应为指相对固定的地点而言”。〔8〕而陶克涛在《毡乡春秋》(匈奴篇)中则认为,龙城没有固定的地点。实际上,如果按照文献的记载,三者还是有区别的。《史记》记载为:“岁正月,诸长小会单于庭,祠。五月,大会茏城,祭其先、天地、鬼神。秋,马肥,大会蹛林,课校人畜计”
〔9〕。《汉书·匈奴传》记载大体相同,“茏”字改为“龙”。《后汉书》记载为“匈奴俗,岁有三龙祠,常以正月、五月、九月戊日祭天神”
〔10〕。针对史料中的差异,主要疑问在于单于庭、茏(龙)城、蹛林在匈奴政权中的实际作用,所处的地位和从事的活动有没有区别?
仅从文字看,并没有反映出三者是提法不同,实际都是统治中心的意思。也没有表明地理位置有没有变化。在对匈奴族政权的研究中,单于庭是其统治中心已经无可争议。那么,茏(龙)城、蹛林与单于庭又是什么关系呢?对此,应当根据其发挥的作用来具体分析。正月在“单于庭”所从事的是高层次的、小范围的祭祀活动。祭祀的对象虽没有表明,却只有单于以及“诸长”级的贵族才能参与。这说明活动的具体场所是在单于庭。因为是“小会”,参加的人不多,“诸长”日常生活的地点也不会离单于庭太远。这条史料当然也反映出匈奴族高低贵贱的等级区别已经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对于“茏城”或“龙”城以及“龙祠”,都是指的一个大规模的祭祀地点,与单于庭在地理位置上会有联系,但两者又有区别。这里,首先应当注意的是三条史料中都有一个“龙”字。而且,司马贞为《史记》做的“索隐”,专门引入了崔浩的解释,即:“西方胡皆事龙神,故名大会处为龙城”
〔11〕。“西方胡”不像是指一个民族,是不是匈奴暂不探讨,但“龙”却是汉人史家的认识。“胡”是汉人对秦汉时代活动在北方草原地区的游牧民族的泛称,包括匈奴。但如果说西方的胡,最大可能是月氏。匈奴敬龙神,就渊源来讲,应当有三种可能:匈奴本族故有的习俗;受西方胡影响;受中原汉人影响。以“茏城”命名祭祀地点,说明这项活动是受到高度重视的。但是,“茏”与“龙”在写法上的区别还是值得推敲的。“茏”,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为“茏葱”,是“(草木)青翠茂盛”的意思。而把“龙”字单独拿出来,所有的解释中也没有与草木以及植物生长状态有关的意思。加之这两个字是汉人史家的记载,其本身就是对匈奴这个祭祀地点整体场景自然状态的描绘。所以,“茏城”实际上是一个水草很好的祭祀地点,或者可以说是一个风水宝地。这类大型的祭祀活动因参与的人多,所带骑兵和牲畜也必然要多,选择在这样的地方是合乎情理的。再进一步讲,史料中记载的“大会”,也暴露出“龙城”是不同于“单于庭”小会的。即使是崔浩对西方胡祭祀的解释也是“大会”,并不是“诸长”。所以,他的记载是与《史记》“五月,大会龙城”相对应的,因是“祭其先、天地、鬼神”,自然会是大范围的、凡匈奴人皆可以参加的活动。《后汉书》虽未提大小,但却将其视为“匈奴俗”,范围亦很广。可以肯定,在规模上是不同于正月的“小会”的。再一个应当注意的是“茏(龙)城”的“城”字,也不是史家随意添改的。如此大规模的祭祀活动,应当有一个集中祭祀的场所。前来祭祀的人们,要分别祭奠祖先、天地、鬼神。这种活动,单于和“诸王”是要参加的,但祭祀的场所因参与人多却不会设在“单于庭”,但由于“单于庭”是族的政治、文化中心,也不会远离单于庭,最大的可能是设在距离单于庭比较近的地方水草丰美、或围绕“单于庭”的草场上。当然,由于匈奴族的政治统治与祭祀活动有十分紧密的联系,在祭祀时有专门的场也是有可能的。但即便如此,也必定会是水草丰美或当年水草丰美的较大的地方。从这个意义上和从游牧民族的活动规律来看,这个“茏城”的“城”极大可能是临时性的、以一个用于集中祭祀的建筑为中心的建筑群。但是,这个建筑群不是中原地区式的固定性很强的城镇,而是以单于大帐为核心的车帐式的游牧建筑群。如果单于庭所在地有变动,也不排除“茏城”随之变动的可能。不过,一般来讲,任何一个民族祭祀祖先的地点是不会发生变化的,除非有重大的、民族整体性的迁移。前文谈到,匈奴族的单于庭所在地有过变化,而在大的范围内却没有离开阴山、河套地区。所以,即使“茏城”不随着单于庭而迁徙,每年的祭祀活动在没有大规模战争的情况下也还是可以在“茏城”举行的。
第二次大规模的活动是在“蹛林”,地点在哪里也不清楚。根据所从事的活动“课校人畜计”分析,匈奴单于也会参加,但地点是否会在单于庭则应当讨论。从活动的内容来讲,‘“课校”当是对人口和畜产品进行全面的统计。这项活动安排在秋季,正是当年的收获季节,能够比较全面的反映当年人口、畜产品的增减情况。匈奴各个阶层都会关心这项事务。关于这次活动,《史记》裴骃“集解”引《汉书音义》解释为“匈奴秋社八月中皆会祭处。蹛音带”;张守节“正义”引颜师古的解释则说:“蹛者,遶林木而祭也。鲜卑之俗,自古相传,秋祭无林木者,尚竖柳枝,众骑驰遶三周乃止,此其余法也。”〔12〕两条解释中都没有涉及“课校人畜”的事,比较一致的是提到了“祭”,以及“祭”的时间和形式。其中“皆会祭处”,则说明是一次规模盛大的活动,与《史记》正文的“大会”相吻合。而将这个习俗归于从鲜卑旧俗延续而来的也不能说没有道理,因为匈奴与东胡族的确是有过密切的接触,而鲜卑又是东胡中较有代表性的一部分。综合以上记载,“蹛林”这次活动的形式、内容都很有特点,即使就是祭祀,也要在有林木的地方,如果没有还要临时插柳枝以代替林木。很明显,这样的活动的人数和牲畜都会多于“茏城”的“大会”,需要有更宽广的场地,与正月、五月那种祭祀活动是不太一样的。这种匈奴部众都要参加的大规模聚会,必然涉及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问题。所以,按照史料记载分析,应当是在水草适宜、有林木、也适合安排部众生活、单于大帐又有较好安全保障的地区。由于单于庭具有移动性,也不排除“蹛林”随之变动的可能。
还应当指出,无论是三次祭祀,还是集中处理各种有关事务,所涉及的正月、五月、九月,也都是汉籍的记载。匈奴人是“不禀中国正朔”的。〔13〕而他们能够在不同的季节按时聚会,也当有比较科学的测算季节的方法。遗憾的是,就连汉人撰写的史书中也没有留下可供参考的痕迹。另外,这三次祭祀习俗随着历史的发展也在发生变化。《后汉书》卷89《南匈奴列传》记载:“匈奴俗,岁有三龙祠,常以正月、五月、九月戊日祭天神。南单于既内附,兼祠汉帝,因会诸部,议国事,走马及骆驼为乐”。这是南匈奴归附汉朝以后的情况。传统的三次祭祀仍然保留,季节也没有改变,但是,随着匈奴族与汉朝政权的接触,祭祀中加进了“兼祠汉帝”,这是需要对汉人的祭祀活动的礼规进行了解的。在参加者方面也明确了“诸部”;讨论“国事”以及相关的娱乐活动也安排在这时进行。
综上,单于庭、“茏城”、“蹛林”应当具有不同的作用。由于单于庭作为统治中心没有大的疑问,所以,“茏城”、“蹛林”两次大型活动也会各有特色,一般来讲,地点也随单于庭的变更而选择变化。总起来看,在头曼时期就已经能够进行如此大规模的集会,集会又以单于庭为中心或由单于庭进行组织,内容又涉及到祭祀、“课校”等文化、经济以致政治生活、管理等方面,恰恰又一次说明了在头曼时期匈奴就已经有政权机构存在,就已经有了引人注目的政治文明。匈奴政权创建始自冒顿单于说当是不确切的。至于是否始于头曼,头曼以前是否已有匈奴政权,目前还只能根据周边其他民族的情况及头曼时期政权活动的情况推测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但在没有直接史料证明的情况下,眼下还不能定论,所能认定的只是头曼已先于冒顿对匈奴进行了政治统治与管理。但这一发现已肯定地说明匈奴族政治文明的历史是早于冒顿单于,甚至是早于头曼单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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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蒙古民族通史》第一卷 呼和浩特 内蒙古大学出版社 2002年11月第一版P11。
〔2〕林幹《中国古代北方民族通论》 呼和浩特 内蒙古人民出版社 1998年10月第一版
P149。先生的其它论著有关此问题的观点与此相同。
〔3〕陶克涛著《毡乡春秋》(匈奴篇)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4月第一版,P302、189。
〔4〕《史记》卷110《匈奴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4月,P2886;2887。
〔5〕《史记》卷110《匈奴列传》P2886;2888;《汉书》卷94上《匈奴传》所载略同,P3794。
〔6〕《汉书》卷28下《地理志》,中华书局,P1620;《史记》卷110《匈奴列传》“正义”所引与此同,P2916。
〔7〕《史记》卷110《匈奴列传》“正义”释此条之意为“代郡城,北狄代国,秦、汉代县城也,在蔚州羌胡县北百五十里。云中故城,赵云中城,秦云中郡,在胜州榆林县东北四十里。言匈奴之南直当代、云中也。”
〔8〕林幹《匈奴史》,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79年1月第一版,P35。
〔9〕《史记》卷110《匈奴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4月,P2892。
〔10〕《后汉书》卷89《南匈奴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5月,P2944。
〔11〕《史记》卷110《匈奴列传》“索隐”,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4月,P2892。
〔12〕《史记》卷110《匈奴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4月,P2893。
〔13〕《晋书》卷97《北狄·匈奴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11月,P2548。
【作者介绍】何天明,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主要从事北方民族史、契丹-辽史研究,本文原刊于《内蒙古社会科学》200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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