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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绥中县四级政协委员调研锥子山明长城保护开发工作

(2015-11-07 05:58:59)
标签:

辽宁

绥中

政协

锥子山明长城

长城保护

分类: 长城保护、文物保护、自然保护
绥中县四级政协委员调研锥子山明长城保护开发工作  
 2015-11-06   来源:中国网    作者:王晓岑    

辽宁省绥中县四级政协委员调研锥子山明长城保护开发工作
辽宁绥中锥子山长城

    11月3日,辽宁葫芦岛市政协、绥中县政协组织开展政协委员活动,专题调研绥中县锥子山长城保护开发情况,为加强绥中长城资源保护建言献策。辽宁省政协委员、葫芦岛市政协主席郑宏伟,全国政协委员、葫芦岛市政协副主席刘凤之,葫芦岛市政协副主席夏雨恩,绥中县政协主席江山、副主席刘晓伟等与17名省市县政协委员参加调研。

    绥中县锥子山长城全长22455米,始建于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基本为东西走向,依山和地名分为六段:依次为大毛山段、锥子山段、椴木冲段、蔓芝草段、石匣口段和金牛洞段。锥子山段长城地处辽东镇长城与蓟镇长城交汇处,集三道长城为一体,故称“三龙聚首”:向南经九门口水上长城可直达山海关、老龙头;向西越大毛山,出河北抚宁,通向八达岭、居庸关;向东经蔓芝草、石匣口至金牛洞,通往丹东虎山长城。锥子山长城2006年6月10日被确定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里建筑形式多样,各具特色,被专家誉为“长城博物馆”。其中,辽东镇长城砌筑于山势险要之处,多采用石结构或以山险为墙,蓟镇长城则为砖砌。椴木冲段全部为石筑,其中一敌楼内存有《椴木冲楼题名记》碑,一块城砖印有“德州秋班营造”字样,为长城文物研究提供了珍贵实物资料。

辽宁省绥中县四级政协委员调研锥子山明长城保护开发工作
政协委员听取长城遗址保护情况介绍

   委员们实地考察了锥子山段长城,边听讲解边交流,并沿着绵延的登山路,登上锥子山顶峰,领略气势磅礴、“三龙聚首”的奇特景观,同时深感长城资源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了为长城保护开发建言的责任感、使命感。

    在调研座谈会上,绥中县文物局局长马志华重点汇报了锥子山长城保护开发总体情况,通报了绥中县国家长城示范区项目进展情况。近年来,绥中县争取投资5000余万元,实施了锥子山长城景区一期工程,完成旅游路6.2公里,登山路5000延长米,截潜工程600延长米,停车场5处2.2万平方米,完善了景区大门、游客中心等配套设施建设。绥中县副县长袁伶就整合九门口长城、锥子山长城、前所古城、秦汉碣石宫遗址4个国家级重点文物资源,开发建设绥中长城5A景区作补充说明。四级政协委员就相关问题与绥中县政府及文物部门进行了深入探讨。葫芦岛市政协学习文史委向绥中县介绍了嘉裕关市长城保护开发经验,建议绥中县进一步完善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合理科学利用长城资源的品牌效益、促进文化旅游跨越式发展。

    葫芦岛市政协主席郑宏伟指出,全市各级政协委员多年来高度关注锥子山长城保护开发,市政协也曾把绥中县的相关提案作为“一号提案”重点督办。本次的调研活动,就是要在原有基础上,持续建言,强力助推。他强调,第一,要坚持保护为先。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国家政策,进行工程修复性保护;要研究措施,切实加强人为保护,严禁对遗址进行践踏、破坏。第二,要搞好规划开发。在坚持科学合理规划的前提下,调动政府和市场两个积极性,核心区由政府投入,其它区通过市场机制吸收投资,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第三,要做好宣传文章。通过媒体宣传、活动推介、广告牌匾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长城资源和精品线路的宣传,进一步提高绥中长城的知名度、美誉度,促进长城旅游提档升级。

(作者:王晓岑,辽宁省绥中县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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