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河北进一步加强长城保护管理工作
(2015-07-29 05: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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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加强长城保护管理工作省政府常务会议国家文物局长城保护 |
分类: 长城保护、文物保护、自然保护 |
2015年07月28日
来源:国家文物局
近日,河北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河北省长城保护管理工作方案》,责成省直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长城保护管理工作。针对长城保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河北省将加强文化、文物、公安、旅游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建立长城保护志愿者队伍,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做好长城保护工作;强化日常监管,认真落实长城巡查报告制度,抓好长期持续性监测,严厉查处破坏长城的违法行为;积极开展对长城的保护利用工作,依法加强对长城旅游的管理,宣传展示长城文化。
据了解,河北省文物局已组织召开了全省长城保护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进一步加强长城保护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长城沿线市(县、区)文物主管部门对长城险情全面排查,抓紧编制保护规划和项目方案,实施保护维修工程,同时加大长城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督促秦皇岛、唐山等市县文物部门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河北省文物局与河北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长城保护管理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要求各级文物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建立联合打击文物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密切配合,重拳出击,坚决遏制各种破坏长城的行为。
河北省现存有战国、秦、汉、北魏、北齐、唐、金、明代等不同时期的长城,其中尤以明代长城保存较为完好。明长城行经秦皇岛、唐山、承德、张家口、保定、石家庄、邢台、邯郸等8市40个县(市、区),长1338.63千米。近年来,在河北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长城保护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从2005年启动长城保护工程以来,先后组织实施了山海关关城及东罗城、滦平金山岭等10余项长城保护工程,特别是山海关长城保护工程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长城保护工程的典范。完成了明代和早期长城资源野外调查工作,摸清了河北省长城资源保护情况,在268处长城区段中,建立长城记录档案的197处,树立保护标志231个,有4处设立了专门保护管理机构,全省有专职保护人员118人,群众长城保护员1000余人。长城沿线市县文物部门认真落实长城保护管理定期巡查报告制度,对违法问题进行查处,对安全隐患进行排除。 (冀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