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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益:《游牧与农耕概念辨》
(2014-02-28 21:19:53)
游牧与农耕概念辨
北京 黄益
在研究长城的问题时,常遇到游牧与农耕的概念。除春秋战国早期诸侯国相互防御所修的长城之外,中国古代长城多修筑在农牧交错带,作为中原政权防御
游牧势力的军事防御设施。此后长城所发挥的多方面作用,也多涉及游牧与农耕之间的关系。因此,研究长城问题,必须认真面对农耕与游牧的概念。仔细分辨学者
在研究长城时使用的游牧与农耕的概念,又分为4个不同角度的概念,略作分析于下。
第一个概念,农耕经济与游牧经济。
原始农业和原始畜牧业、古人类的定居生活等的发展,使人类从食物的采集者变为食物的生产者,是第一次生产力的飞跃,人类进入农耕文明。欧亚大陆大
约1万年前逐渐形成了定居农业生活方式。此时的长城区域,原始农业占主导地位,采集、渔猎等经济类型属辅助生产手段。韩茂莉认为:畜牧业是从原始农业中分
离出来的,畜牧区的形成与扩展过程,也就是农耕区的退缩过程。距今3500~3000年前,畜牧业开始向东、向南甚至向西扩展,农耕区相应退缩。这种情况
一直持续到汉代。 在这个过程中,随着马具的广泛应用,形成了以畜牧业占主导地位的游牧经济类型。
在农耕与游牧两种经济类型区分的同时,根据自然环境逐渐形成了农牧交错带。在交错带以南,农耕经济占主导地位。这种经济以男耕女织的小规模自给自
足为主,分工较为简单,商品交换不多。由于春种秋收的特点,农耕经济与定居的生活密切相关。游牧经济是一种不稳定的、波动的经济类型。如果处理得当,游牧
既可以充分利用自然草场资源,又可以有效保护生态平衡,形成低投入高产出的经营模式。埃文思-普里查德(E. E.
Evans-pritchard)认为,自然环境如气候、季节、植被、水资源直接影响着游牧社会。
以蒙古高原为例,牧民根据四个季节,把牧场划分成春、夏、秋、冬四个营盘,作为适应四个不同季节的放牧之地,随着季节的变化游牧。四个营盘的循环,满足了
畜牧业对草场的需要,严格执行可以实现对草场的有效保护。
当然,农耕经济与游牧经济都不是单一的经济模式。农耕经济包含商业和手工业的成分,大家有目共睹。游牧经济也并不是单一的经济形态,游牧经济中的毛织业、冶铁业等也具有相当的规模和水平。此外,由于游牧经济的流动性,他们逐渐承担起商业交流的责任,其商业的成分也比较大。
当南北各自以农耕和游牧为主要经济模式之后,古人很快便以农牧交错带为主要区域修建长城。随着长城的修建,游牧经济与农耕经济各自发展过程中的摩擦相对减少,长城沿线的经济得到了较为充分的开发。
当然,长城不是农耕和游牧两种经济的分割线,在长城以南也有以游牧为主的经济区域,在长城以北也有以农耕为主的经济区域。因此,研究长城时,我们
需要清楚地认识到长城的修建在多数时候与游牧、农耕经济的矛盾与冲突有关,也不能因为由长城的修建而将长城南北的经济模式绝对化。
第二个概念,农耕民族与游牧民族。
农耕民族与游牧民族是两个统称,农耕民族是以农耕为主要生活方式的民族,游牧民族是以游牧为主要生活方式的民族。从长城研究的角度来看,农耕民族
主要指的是长城以南中原地区以农耕为主要生活方式的民族,游牧民族主要指的是长城以北、以游牧为主要生活方式的民族。在论述各朝代时,可以具体到不同的族
群时,则最好使用当时的具体族名,尽量避免使用统称。
第三个概念,农耕政权与游牧势力。
农耕政权与游牧势力也属于统称。从铁器时代开始,游牧与农耕所发生的冲突越来越激烈。两者之间的冲突,一般是有组织地进行。在农耕经济区均以诸侯
国、王朝为政权组织形式,因此,研究长城需要用统称时,可以采用“农耕政权”来表达。在游牧经济区有建立汗国甚至王朝为政权组织形式,也有的是部落、部落
联盟,因此,研究长城时建议采用“游牧势力”来表达。
第四个概念,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
农耕文明和游牧文明也是统称。农耕文明是指在长期农业生产中形成的一种适应农业生产、生活需要的国家制度、礼俗制度、文化教育等的文化集合。游牧文明是指在长期牧业生产中形成的一种适应游牧生产、生活的政治制度、礼俗制度、文化教育等的文化集合。
任何文明在各自的发展过程中,都不是孤立地、完全独立地发展。在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的发展过程中,也在不断交流。农耕文明和游牧文明共同决定了中华文明的特征,这两种文明交流最集中的区域是长城区域。
传统史学家不少站在中原立场看游牧社会,出现过认为游牧社会没有文明或游牧文明弱于农耕文明的认识。拉铁摩尔打破了以中原农耕文化为本体的研究模
式后,通过长城南北农耕文明和游牧文明的研究,认为正像专门化的农业文明一样,游牧文明也是畜牧经济高度专门化的产物,两者并无优劣之分。
长城的修建多数与游牧和农耕的冲突有关。在游牧与农耕的冲突中,有农耕社会向北拓展领地与游牧社会发生的冲突,也有游牧社会为了生存和发展向南获
取领地或生活物资而发生的冲突。在这两种冲突中,游牧为了生存和发展向南获取领地或生活物资而发生的冲突表现得比较明显。再加上文献多是由农耕民族史家的
记载,因此,多见游牧民族“侵扰”“掠夺”之类的语言。这些记载代表的是当时农耕民族基本心理倾向。无论农耕民族还是游牧民族都是中华民族的重要组成部
分,在记述时需秉持客观的态度。
当然,在客观记述的同时,我们也不需回避客观事实。游牧社会与干旱、半干旱草原环境相适应,存在较大的脆弱性。首先,游牧经济不能有效地抵抗自然
环境的变化,在自然灾害频繁的情况下容易出现民不聊生的情况;第二,在牲畜较大规模增长时,游牧经济难以有效解决过度放牧的问题,而过度放牧转而引起经济
发展方面的问题。基于游牧社会本身的脆弱性和游牧文明的特点,在游牧与农耕两种不同经济形态社会的交流过程中,农耕文明总是表现得相对保守和被动,游牧文
明总是表现得相对主动和具有进攻性。在多数具体的事例中,历史上确实存在游牧势力希望通过扰掠和战争不劳而获的情况,这是毋庸讳言的。
总之,游牧与农耕是两个统称,在长城研究的使用中应该慎重处理。笔者学力尚浅,把握不一定准确。此文抛砖引玉,期望得到研究长城的专家学者指导。

(此文刊登在《中国长城博物馆》杂志2013年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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