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在山东省人大审议通过

(2013-12-02 04:27:38)
标签:

台儿庄古城

分类: 长城保护、文物保护、自然保护
《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在山东省人大审议通过

《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从人大议案到地方性法规 
2013-12-01  来源: 齐鲁网(济南) 

  齐鲁网12月1日讯(山东台 宋强 赵国伟 渠川)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栏目报道 在山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山东省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正式审议通过。这件地方性法规,来自人大代表的联名议案。变自上而下为自下而上,人大立法工作更接地气,更显活力。

    正逢周末,枣庄籍山东省人大代表吴晓荫又来到台儿庄古城,借空余时间再做调研,为古城保护开发提新建议。

    山东省人大代表吴晓荫:“ 台儿庄古城的修建,在当地枣庄老百姓心中占了比较重的位置,也是一个引以为豪的景点。我们作为人大代表,也通过调研调查,怎么样把老百姓的心声反映上来。”

    合理开发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不光人大代表操心,经营商铺的业主也很忧心。

    2012年,山东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吴晓荫等26名省人大代表联名提出议案,建议制定《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人大代表金世蔚告诉记者,基于凤凰古城等过度商业化的前车之鉴,台儿庄古城很可能会耐不住冲动。

    省十一届人大代表金世蔚:“一定要防止运作的盲目性和商业的过度化开发,如果不加以节制,一定会给古城的发展带来负面的影响。”

    重建后的台儿庄古城,是中国第一座二战纪念城、全国首家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已经成为“齐鲁文化新地标”,保存完好的6华里古运河、8大建筑风格的民居、72座庙宇,多元融合、荟萃古今。目前,已累计接待游客600万人次。

    枣庄市法制办副主任郭继存:“之所以我们通过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就是考虑到我们现在的建筑风格、目前需要保护的文物,从长远考虑不会因为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会因为领导人的看法的改变而改变。”

    立法保护,成了最明智也最应该的选择。这次通过的《山东省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明确提出,枣庄市要设立专项保护经费,严格控制古城规划区范围内建筑高度。

    枣庄市法制办副主任郭继存:“为什么作这种规定。 看一下我们古城里面的建筑基本上都是两至三层的高度,高度都在十米左右,如果在古城周围建一些高楼林立的,100多米、八九十米,跟古城的风貌极为不协调。”

    限制古城及周边建筑高度,无疑给台儿庄古城商业开发戴上了一道“紧箍咒”。但在郭继存看来,这不是作茧自缚,更不是自捆手脚,对商业开发的“紧箍咒”,就是古城景观的“保护符”,只有这样,古城的发展才能可持续。一切都顺理成章,历时近两年,从一份代表议案到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把枣庄人渴望文化传承与经济发展齐歌共舞的心愿,固化为法律约束力。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制处处长王仲泉:“以往绝大多数的(立法)项目主要来源于政府部门的立法建议。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是由代表议案提出的立法项目,这种做法更直接地反映民意,反映实际需要,也更加接地气。”

《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在山东省人大审议通过


山东省立法保护台儿庄古城
2013年11月28日 来源:山东商报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任秀芳)正在举行的山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山东省台儿庄古城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审议。如果草案修改稿获得通过,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机构将对古城经营场所和经营活动进行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防止过度商业化和娱乐化。
  根据草案修改稿,枣庄市人民政府设立台儿庄古城专项保护经费,专项用于台儿庄古城的保护,不得挪作他用。为了规范和控制台儿庄古城内的经营活动,防止过度开发和环境污染,更好地体现古城特色,草案修改稿较草案增加一款规定: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制定业态规划,对经营场所和经营活动进行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防止过度商业化和娱乐化。
  草案修改稿将台儿庄古城划分为古城核心区、功能配套区,古城核心区现有街巷、水系、建筑的空间尺度和布局以及建筑现状不得擅自改变;确需改变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专家指导下按照原样修复。
  据了解,台儿庄古城肇始于秦汉,发展于唐宋,繁荣于明清。明朝万历年间京杭运河的改道使台儿庄的社会经济迅速崛起,被誉为“天下第一庄”。同时,南北文化在此碰撞、交融,形成了江北水乡的独特风情。1938年春发生的台儿庄大战,让繁荣了三百余年的台儿庄古城化为一片废墟。我们现在看到的台儿庄古城是复活重建的一座古城,从2006年10月提出构想,2009年1月1日破土动工,到2011年10月1日一期核心区基本建成开放,枣庄市政府对文物实行“抢”、“挖”、“创”、“换”,遵循了“存古、复古、创古”的理念。台儿庄古城游如今已成为我省一条经典的旅游线路。

《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在山东省人大审议通过

《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在山东省人大审议通过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