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好友 发纸条
写留言 加关注
读了这篇小说,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我们要有正义感,在某些时候,要有不屈不挠的精神,而不能随大流,这一点是对于社会万分重要的。
文中作者因事在外,所以没有被“柳屯的”制服,而村民们都没有正义感,都不敢站出来执行公道,所以最后只有“我”站出来揍了“柳屯的”一顿,这可见当时社会的混乱。所以在生活中,我们一定要有正义感,敢于向坏人挑战,要是人人都有正义感,那坏人还敢胡作非为吗?
喜欢
0
赠金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