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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地热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步入快车道

(2012-12-06 10:03:09)
标签:

休闲

分类: 国土管理

               原载2012年12月5日《中国国土资源报》法制周刊 

   今年的6月份,笔者曾陪同“津沽环保行”记者团到京津新城采访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期间接受了数十家媒体记者的集体采访。在谈到地热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时,笔者很高兴地告诉记者们一组数字:2011年,天津地热资源的回灌量为939万立方米,当年的开采量2976万立方米,回灌量占年度开采量的比率为31%;预计到2015年,回灌量占开采量的比率(即回灌率)将达到70%左右。这组数字表明,“十二五”期间,天津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将逐步实现“用热不用水”的目标,地热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已经步入了快车道。

    记得,1993年12月3日、13日,当时的天津市委书记高德占同志连续两度听取市地矿局领导同志的工作汇报,在谈到地热管理工作时,高书记语重心长地说:地热不仅仅是水的分配的问题,更是一个热的分配问题。地热是一种集矿、热、水为一体的矿产资源,地矿局要制定一个办法,一定要把我市的这个优势矿产管理好,利用好。在场的市地矿局领导表示,一定会按照高书记的指示,成立专门机构,起草制定法规,把地热资源管好用好。在地热处成立之前,地热资源一直按照行政界线分别由节水办、水利局审批,即中心城区及塘沽、汉沽、大港城市规划区由节水办负责审批,城市规划区以外则由水利局审批。地矿局作为资源管理部门,只参与中心城区地热井审批会签工作。这次汇报会之后,市政府在多年冻结编制的情况下,破例批准成立了“天津市地热管理处”,从此,全市地热管理实现了由分割管理、多头管理向集中、统一管理方向的转变。1994年2月,地热处正式挂牌成立。当时地热处采取的是合署办公模式,与矿管处、法规处、环境处合署办公,而我当时既是法规处的人,也属于矿管处的编制,于是按照工作分工,我顺理成章也成为地热处的一名工作人员。地热处成立后,制度建设自然摆上了日程。有一天,主管矿管处的吴玉城副局长来到矿管处,他面带笑容地对我说:“小侯啊,地热处成立了,怎么干?得有个办法啊。你是搞法规的,又在矿管处工作了这么长时间,我看你最合适,你先起草个地热办法吧,要一天之内拿出初稿,然后我们研究后报到市政府。”接到局领导的指示,我二话没说,就开始了起草工作。当时全国的地热管理刚刚起步,没有现成的法规文本可资借鉴。我手头也仅有北京市政府有关地热管理的一个规范性文件,区区十几条内容非常简单。怎么办?我先是向白德忠、王恒周等处领导同志请教,而后又结合参与地热会签的一些经验,进行了思考和创新。当时,单位只有两台电脑,即老式的286型电脑,一台在局办公室,一台在矿管处。我利用这台现在看来相当于古董的电脑,硬是在一天之内起草了包含25条内容的《天津市地热资源管理办法》。在这个办法初稿中,我设计了几个方面的制度,包括打井审批制度、开采许可证制度、地热资源费制度、开采指标和年检制度、违法责任追究制度。特别是围绕着节约利用资源的要求,创立了全国独有的地热回灌制度。在这个办法的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开采地热的单位和个人应承担回灌义务,并按规划实行回灌开采,回灌方案及措施报市地热管理处审批,对经批准回灌的用户可以按年限和回灌量减收应缴纳的地热资源费 (后来改成地热矿产资源补偿费)”。1995年7月,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在历经了两次反复之后,市政府常务会议终于审议通过了这部全国第一部地热单矿种行政规章,为天津地热管理特别是地热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1996年,全市第一眼基岩回灌地热井即一商储运公司地热回灌井开凿成功进行了回灌试验,年回灌能力可达10万方,单井回灌率达到90%以上。2011年,第一眼新近系馆陶组射孔工艺回灌井回灌试验成功,每小时回灌量最高可达120立方米,为解决滨海新区地热回灌问题提供了技术依据。年终岁尾,天津市武清区林溪小区又传来捷报,由汇达集团供热公司投资建设的新近系馆陶组地热井回灌试验取得了圆满成功,单井回灌量最高可达120立方米,水位稳定在75米左右,改写了武清区单井开采的历史,为实现该区地热资源可持续利用奠定了基础。为了实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除了在技术上下功夫外,我们在管理上也进行了有益探索。先后建设了以海河新天地地热站为代表的10处地热回灌开发利用示范工程。完成了以“合众-亚中”为代表的15处地热井整合项目,创造了“政策引导、企业参与、集约利用、互利多赢”的资源整合新模式,实现了在不增加地热开采井和开采量的前提下增加回灌量的目标。据统计,2005年,即“十五”末期,全市年度地热回灌总量为180万立方米,而到了2010年,即“十一五”末,增加到817万立方米,回灌量增长了3倍,实现了跨跃式发展。

    2008年东丽湖温泉度假旅游区以其梯级利用、综合利用和节约集约利用成效显著,而被中矿联命名为全国首批“中国温泉之乡”;2010年12月,天津市因其在包括节约集约利用在内的许多领域取得突破,而被国土资源部命名为首批“中国温泉之都”,天津工业大学因其多种能源方式节约集约利用成效明显而被命名为全国地热开发利用示范单位。令人心喜的是,最近,天津的团泊新城、京津新城被国土资源部命名为“中国温泉之城”,中石油渤海石油公司水电公司被命名为地热开发利用示范单位,使天津成为全国仅有的集“中国温泉之都”、“中国温泉之城”、“中国温泉之乡”、“地热开发利用示范单位”为一体的省市,成为在全国具有多层级、多方面示范效应的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示范基地。

   夜幕降临,华灯初放,每当徜徉在津城的大街小巷,一盏盏写有“温泉小区”、“温泉公寓”、“温泉宾馆”字样的霓虹灯映入眼帘的时候,我的心情总是非常激动:一方面,为能够投身于地热资源节约集约立法和管理工作而自豪;另一方面,无形中也增加了今后做好地热管理、推进地热节约集约利用的压力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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