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法院判处了一宗离婚案。但从头到尾,案中的妻子都没有出现过。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丈夫张先生和妻子姜女士结婚后两年,姜女士就因为夫妻矛盾而离家出走,人不出现,却把自己跟其他男子的亲密照片上传到QQ空间。张先生看到后愤然起诉离婚。但当法院传唤姜女士的时候,她又玩起了“隐身游戏”,拒不出庭。最后,法院认定二人感情破裂,准予离婚。
在心理学中,姜女士的表现属于“见诸行动”。这是指一个人内心有想法、冲动、期望,但不通过语言表达,而是直接通过行动表达。就如姜女士对夫妻关系的处理手法那样,当夫妻出现矛盾,她没有对丈夫说“我要离婚”、“我希望解决问题”、“我希望你有所改变”,也没有到法庭答辩——她什么都没有说,只是通过上传出轨照来表达自己的意思。
在亲密关系中,“见诸行动”是很常见的。比如男孩子做的事不对女孩胃口,女孩心生不满,却不直接说出来,只一味地生闷气,不理人,摆出一副“你爱我,就应该知道我为什么生气”的姿态,不肯透露半点线索——这就是一次见诸行动。
“见诸行动”作为一种人类选择的方式,本身是有一定好处的。因为在面对矛盾的时候,语言交流往往会带来压力。就像上文张先生和姜女士闹不和,如果直接通过谈话解决,姜女士有可能会感觉“讲不通,很焦虑”,或者“说不过丈夫,很挫败”。而当她直接采取贴照片的行动,就不必面对谈话的压力,又可以表达自己以及打败丈夫了。
因此,“见诸行动”这种方式,我们多多少少都会采用过,一定程度上也属于正常。
但是,如果“见诸行动”被大量地运用到关系上,甚至成为一种模式,那么它就会给沟通带来很大的困难和不确定性——别人往往不知道行动者到底在想什么;而且,当别人猜测行动者的想法时,很容易会猜错。因此,长期用“见诸行动”代替语言的伴侣,除非碰巧能达到“心有灵犀一点通”的理想化境界,否则,亲密关系很容易陷入困局。
在此,建议各位“见诸行动爱好者”,如果有空,还是多多练习说话吧。
周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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