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温州永嘉县江北街道发生了一单离奇事,一对中年男女,因为“相亲谁买单”的问题,竟然闹到报警了。这是唱哪出呢?
原来,当事人吴先生年过五旬,妻子早逝,就托人给自己介绍对象。于是,朋友就为他找了离异的徐女士。两人相约到江北街道一家茶餐厅吃饭。不过,这次饭聚,双方都没有相对眼。到了买单的时候,两人都不肯付钱了。服务员调解不成,只好报了警。
这么小的事,居然都闹到报警收场,可见这两人能量有多大了。有些人就是这样的,生平就像一颗子弹。当他们冲击关系的时候,前面看不过丁点大的口子,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到了后面,他们能给你炸出一个大洞,把局面彻底闹得难以下台,不可开交。
当然,这些人虽然都对关系具有破坏力,但他们的风格也是分好多种的。上文这个例子,刚好就扯上两种——
先说徐女士,她要求吴先生买单时,反复强调的就是:“男方请人喝茶吃饭,应该由男方付钱。”——这话翻译过来就是:“你有责任!你有责任!你有责任!”为此,她不惜闹到警察来调解的程度。可见,逼对方按照她的想法去做,这对于她是十分重要的。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她甚至可以把关系推到一个不可收拾的地步。这种人,很容易给别人留下咄咄逼人、指手画脚的印象,会对亲密关系造成挑战。
再说吴先生,他刚好也反复强调了一个理由:“菜是女方点的,也是女方吃的,他自己没吃,这顿饭理应由女方付钱。”——这话翻译过来就是:“我不负责任!我不负责任!我不负责任!”同样,为了达到“我不想负这个责任,就不负”这个目的,他也不惜让事情闹大,而不是选择妥协。这种人,在现实中容易给人留下“撒手掌柜”的印象,很多人是伺候不起他们的。
这两人的风格,就是一追一逃,本来就容易产生破坏力。当他们争持的时候,破坏力就会被激化——因为这两种人就是相克的。追的人,最恨别人逃;逃的人,最恨别人追。当他们相遇,追的,会更加势不饶人;逃的,会越发躲藏推卸。结果,这种配对放在相亲这样的浅层关系里,就令关系立即破裂;放在婚姻这样的深层关系里,就是把关系拖入痛苦的泥潭。
追与逃,是不是就无法调和呢?在这桩案例的最后,警察叔叔找到了一个简单的办法:105元的餐费,减掉5元,然后让双方一人出一半,就解决了这单纠纷。
这样的处理也挺耐人寻味的:逃的人,如果能负起自己的责任;追的人,如果能只负自己的责任,只做自己的份内事。战争,便就此平息了。
周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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