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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同与不同”,让生命更阳光

(2013-03-17 0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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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

分类: 周公子专栏
据《南方日报》、《羊城晚报》等媒体报道,近日,广州一对同性恋人去到海珠区民政局要求登记,结果被拒绝,原因是我国没有相关法律允许同性恋者结婚。

  登记遭拒,对同性恋人来说固然是一个遗憾。但纵观大时代,同性恋能够走到这一步,已经很不容易。上世纪90年代前,同性恋者可能被冠以“流氓罪”而遭到监禁。哪怕在10年前,提起同性恋,许多人都会认为它是道德问题,需要通过思想教育工作去解决。就算在当下,同性恋依然备受误解,其中不乏专业人士的声音。比如,我就陆陆续续收过一些信,说同性恋者被家人强行带去医治,而居然也有医生将他们诊断为“性行为异常”!

  当然,不能为反对者简单地贴上“老古董”、“太保守”的标签。须知道,在浪漫开放著称的法国,司法部长确认计划修法,承认同性结婚和领养儿童的权利,也不过是去年的事,而未达到合法化的程度,就已经引来一片抗议声。可见同性恋和主流伦理观念的矛盾有多尖锐,抵触点有多密集,一时无法被全部人接受,也是情有可原。

  然而,无论如何强调同性恋者是“小众”,他们依然是真实无疑的存在。如果从法律甚至文化层面去否定,就会将这个人群推向边缘化,从而衍生种种问题。比如财产——不少同性恋者像夫妻一样共同生活,虽然不能登记,但他们依然是一个经济体,财产依然有权利和义务的划分。但由于法律不承认,这部分需求无法得到保障,因而产生许多纠纷。

  讽刺的是,排斥同性恋,这反而给主流伦理带来不少伤害。比如“同妻”,男同性恋的妻子,她们的丈夫不爱女人,但迫于世俗的压力,却不得不娶一个女人作为“幌子”,婚后同床异梦,甚至根本不同床。同妻在婚姻中毫无存在感,许多人在得不到满足之余,还被冷漠甚至暴力对待。同妻们本身是主流伦理观念的一分子,恪守“一男一女”的传统夫妻制度,但因为主流伦理不肯放她们的同性恋丈夫一马,间接让同妻变成了牺牲品。

  幸而,自媒体时代降临,越来越多同性恋者有机会通过网络发出自己的声音,让这个群体渐渐被大众所认识。从了解到理解,正是接纳和包容的开端。接受“同与不同”,体现的,是对生命多样性的尊重。周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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