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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离家”非长久之计

(2012-06-30 21: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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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

分类: 周公子专栏
     “离婚不离家”是近年出现的一个新名词。古时的夫妻,一纸休书落下,女人就要马上搬回娘家,半刻不得拖延;就算是十几年前,夫妻领了离婚证也就各过各的,绝少“分手不分居”甚至“分手不分床”。但现在,两口子拆了伙依然住在一起也不是稀罕事。究竟何解?

  “离婚不离家”直接催生因素是房价。它多发于城市的“一套房家庭”。窘迫的居住条件,令感情关系变得相当尴尬。特别是夫妻双方都来自外地,在城市中无亲无故,结婚时共同供房,贷款未还清就闹离婚,真离成了,人倒不知该搬到哪里去了。法院无疑判定房子为“共同财产”,但问题是谁该滚蛋?争持不下,只好暂时不分家了。

  此外,“离婚不离家”还蕴含了若有若无的希望。我见过不少年轻夫妻,打了一架跑去离婚。没过几天,又自动自觉回到彼此的家,像没事那样重新过日子。过去的事,似乎谁也不愿再提,但断掉的亲,也迟迟不肯接上,就这么糊里糊涂地同居,将合法的日子过成非法,将确定的人生变得迷雾重重。

  不过,“离婚不离家”终归不是一种稳定的状态。发酵一段时间,同居的两个人往往会走上3条路,第1条当然是复婚或搬离,否则——

  无房可搬的人也许会爆发出更激烈的冲突,因为他们原本以为离婚会解决问题,但不分家令他们很容易回归到旧有的相处模式中,令问题无法解决,加上深深的失望,矛盾会演变得更加激烈。

  藕断丝连的人,常常是一方抱着希望,另一方离而不分,大家照常过日子,把人生继续捆绑在一条早已不属于自己的船上,甚至还保持性关系。直到有一天,船上出现第3个人,复合梦醒的一方顿时傻眼了……

  “离婚不离家”是如此短暂而难以捉摸的关系,当你身处其中,长点心眼来保护自己还是必要的。如果你们是高冲突夫妻,大家都很难控制脾气,这种同居关系最好别碰。房子一时没法交割,宁愿签下协议出租,各人拿点租金自谋出路。不然,日子继续吵闹倒是小事,新的异性朋友就别指望交了,高冲突的双方难有容人雅量,能避就避远点吧。

  低冲突的离婚夫妻,就算还有一丁点儿情意,在广阔的自由空间里也说不准。离婚,证明两人之间存在斥力,会将配偶推开——推给谁呢?如果没有理想落点,两人也许还能凑合;但如果出现可人儿,有机会的一方难免跃跃欲试,彻底分手也就不远了。所以,暂时同居的两人最好经济独立,按约定分摊费用,见势色不对要尽快完成角色抽离,切不可像离婚前那样围着对方转——离婚证书,毕竟摆在那儿呢!

  周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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