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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必答

(2012-05-12 01:33:29)
标签:

情感

分类: 周公子专栏
周公子:

  三年前,因为前夫在外做生意有了外遇,怀了孩子,我和他离婚了。当时女儿3岁,留在爸爸家里,我什么都没要,一个人到外面打工。今年初,孩子得了肺病,我看见她心都碎了,向她保证不再离开她,就在家的附近找了一份工作,方便探望她。

  现在前夫的姐姐告诉我几个消息:一、前夫和那个女人分了,孩子也流掉了,原因不明;二、前夫没有女朋友,有复婚的意图;三、孩子性格内向,睡梦时喊妈妈。我心里一直恨前夫,但又可怜我的女儿,我该不该为她而复婚?

  

  答:

  复婚要幸福,首先必须是为“你自己”,而不是为谁。你自己的婚姻,你来做决定,好好坏坏都由你自己承受。如果你的前提是为女儿,她就变成欠了你的。你在第二次婚姻里不快乐,肯定会埋怨她。这份心态对3个人都没好处。

  复婚的条件,在于你们之间的问题到底解决没有。你们离婚的导火线是外遇,但深层原因则在于两地分居,夫妻缺乏交流,感情淡薄。那么,分居和交流的问题有解决的希望吗?你们还打算往外跑吗?上一次婚姻的怨恨消解了吗?坐下来能够谈话和彼此理解吗?双方的缺点都能包容和接受吗?……搞清楚这些,再来想复婚。所以,你们现在要做的只有一件事——牵起手,先恋爱吧!

  周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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