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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恋”令下 暗渡陈仓

(2011-09-07 15:17:42)
标签:

情感

分类: 周公子专栏
     从我写专栏开始,就不时看到一个问题:“我们公司禁止员工谈恋爱!”奇怪的是,很多人问的是合不合法,可不可以告老板——完全没考虑这不是我的专业范畴嘛!我每每建议他们打《信息时报》法律热线,但这种信还是频繁出现。

  作为一个情感栏目主持人,我认为讨论它是否合法没有意义——它就是不合法,有啥好说呢?但是,如果你因此去状告公司,又有几人真正能够讨回公道?所以,我认为讨论的重点应该是:既然上有政策,下面如何制定对策?

 

  这是一个普遍的问题,悲摧的读者遍布大江南北。据他们说,老板禁止员工恋爱的原因如下:一、变态。二、怕影响工作效率。三、怕其他同事别扭。四、担心恋人串通,起公司尾注。

  一、四两点太恶劣,大部分人不至于此。但二、三倒很有可能。我实习时的广告公司,客户部的女主任和节目部的男主任恋爱,两人都棱角分明。他们恩爱时,客户的每一个要求都精准送达节目部,获得高质量出品;但他们吵架时,两部门连开碰头会的时间都定不下来,还要提防被突然飞来的手机砸中。终于,在一次误伤制作部主任之后,老板娘就颁布了“员工不准恋爱”的家规。

  问题是,这两位极品有没有分手呢?没有。有没有滚蛋呢?也没有。老板娘对小员工保持吓唬态度,对他们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他们不再摔手机,开碰头会时派个副手去,老板娘宁愿当作什么都看不见——为啥?他们俩,一个是公司最红的主持人,一个手握公司五成以上的客户,赶跑他们,老板娘难道去吃风吗?

  所以,“下有对策”之策亦隐藏在故事中:首先,占据权重位置是自保手段。工作能抓就抓,台阶能爬就爬,就算不能一人独大,也要争取挤入上书房;就算不能成为重臣,也要争当宠臣,让老板舍不得踢走你。当然,如果碰上不顾一切要棒打鸳鸯的变态老板,那你也只好认了。但境界如此狭窄的人,你跟着他也没前途。不如早离职,说不定道路更光明呢。

  其次,低调。拉磨犁田的基层员工尤其如此。我发现,谈个小恋爱就被人事处拉去训话的,多半是小文员小前台,替代性很高的工种。老板一不高兴,随时拿他们来杀鸡儆猴,大不了再请一个,所以这种员工尤为要夹起尾巴做人。但你们也别灰心,因为很多“禁恋”公司都有补充条款:入职1、2、3、4、5……年之后可以恋爱——看吧,人生,永远是充满希望滴!

 

周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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