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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深改革决定之医改要点汇总

(2013-11-16 18:29:20)
标签:

政策

要点

医改

城乡

卫生机构

分类: 新医改

逐步取消医院行政级别

理顺医院和卫生厅局的关系,去行政化。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在农村参加的医疗保险接入城镇医疗保险体系。

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健全全民医保体系。

加快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允许民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放宽投资准入有序开放医疗服务领域

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

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

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

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落实政府责任

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

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人事薪酬制度。

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建立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

加强区域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整合。

取消以药补医,理顺医药价格,建立科学补偿机制。

鼓励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社会资金可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

允许医师多点执业

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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