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诊疗费艰难“落地”
(2011-10-16 22:3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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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宏南京诊疗费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杂谈 |
分类: 新医改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正在逐步完善。在昨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药政司司长郑宏表示,目前已有24个省份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标准,将基层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
2010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下简称62号文)明确,一般诊疗费是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政策之外的新增补偿渠道,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半年之后,一般诊疗费终于陆续在大部分省份“落地”。
■收费标准多低于10元
在执行一般诊疗费的省(区、市)里,多数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人次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都确定在8元~10元之间,个人自付部分均在1元~2.5元。
为何定为10元?在江苏,有官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目前社区基本医疗卫生机构挂号费为0.8元,诊查费为2.5元,打针1.6元,输液注射费1瓶是6元,每增加1瓶收2元。这样,在挂1瓶水的情况下,患者去一趟社区医疗机构就诊1次的总费用为9.3元(0.8元+2.5元+6元)。照此估算,连普通门诊挂号费、病历本在内,包括打针、输液(含一次性输液器,不含药物)在内的费用,就打包为一般诊疗费10元。而这10块钱,将由医保报销一部分。据记者了解,江苏大部分地区都是个人掏2元,医保报销8元。
和江苏省类似,8月底,安徽省政府下发文件,确定实施一般诊疗费。在此之前的6月、7月间,山东、四川、湖南、海南、广东、广西、陕西等省(区)均已出台有关文件,在已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向就诊患者开收一般诊疗费。
■花小钱买大实惠
“实施一般诊疗费是医患共赢的事。”南京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负责人说,现在病人看病,挂完号后再去看医生,然后开药,再划价,最后拿药,看一次病要交两次费、排三次队最终将药拿到手里。“如果几个费用合并,病人不用在几个窗口跑来跑去,只要排一次队就能解决问题了。”该负责人说,此外,由于10元诊疗费的大部分从医保走掉,不用病人掏多少,“挂水”超过1瓶的患者则更是减轻了负担。
为了防止按次收取一般诊疗费,可能出现的医生拆方、分解需求等行为,一些地方也进行了探索。在镇江,医保支付以“就诊人头”指标为核心,以“总额预算”为基础,并不与就诊人次或开药量挂钩,医院增加患者的挂号次数,医保不会支付更多的医疗费用。镇江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了医保的制度化管控,还有多种灵活的政策措施可以减轻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比如一次就诊两个以上专科只收取一次诊疗费,增加慢性病患者开药量到一个月以上,减免救助对象一般诊疗费等,这将有助于一般诊疗费制度能够顺利实施。
■仍有难题待解
尽管一般诊疗费在62号文中早已明确列出,但绝大部分省(区、市)直到今年6月之后才陆续启动相关工作。“有的地方在认识上存在争议。”郑宏说,这导致一般诊疗费实施的进展滞后。
在一些地区,确有社保部门官员向记者表示,一般诊疗费不该收,因为在当地早已取消了门诊挂号等收费,他认为再收取一般诊疗费会增加医保负担。
对此,郑宏表示不赞同。“我个人认为,医保不能只是为药品和检查买单,更应该为基层医生的技术服务掏钱。”
但在一些已经开始着手实施一般诊疗费的地区,一些社区医生担心,患者已习惯于医疗服务低价格,开收一般诊疗费后,小病患者会不会向大医院回流。
在南京的几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社区医生告诉记者,由于实施药品零差价销售,社区中心的收入主要依靠政府拨给的公共服务经费和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如果每名患者收10元一般诊疗费,可以增加社区服务机构的收入,同时也能相对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但让他们担心的是,社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从上半年的门急诊量来看,增长缓慢,一旦执行了一般诊疗费,有可能会使社区门诊量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