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拟将挂号费等四费合一
(2011-06-27 13: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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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医疗卫生机构诊疗费收费项目挂号费杂谈 |
分类: 外地经验 |
根据该征求意见稿,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项目中,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将合并为一般诊疗费,不再单设药事服务费。其他服务仍按照现有项目和标准收费。
据该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省医改领导小组会议已明确全省一般诊疗费的收费标准参照全国平均水平暂定为10元,由患者自负2元,其余8元由其所参加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予以报销支付。
会议强调,对已合并到一般诊疗费里的原收费项目,不得再另行收费或变相收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此支出的差额部分,由当地政府在年度预算中足额安排。(《健康报》4月18日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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