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卫生局2009年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09-04-09 16: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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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保定卫生 |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全市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主题,以“提高项目审批和建设效率”为重点,以“依法高效、创建最优发展环境”为目标,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工作创新为动力,着力解决卫生系统效能建设、医德医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力争年内卫生系统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能力明显增强,卫生管理和医疗服务明显改进,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以优质的服务和良好的形象,更好地为全市人民健康和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二、范围对象
行风建设的范围和对象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卫生单位,重点是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包括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疾病控制机构、职业病防治机构,下同)和公立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及其工作人员,军队、地方驻保医疗卫生单位和民营医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个体诊所等单位及工作人员。
三、工作标准
(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和各类人员行业作风建设,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经研究制定下发《保定市卫生系统2009年行业作风建设标准》(见附件3)。
(二)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整个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力度,提高行业作风建设的覆盖的广度,消除行业作风建设的死角,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探索、研究、制定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个体诊所行风建设标准,并于 4月30日前上报市卫生局行风建设办公室。
(三)驻保医疗机构、厂(校)办医疗机构行风建设标准参照《保定市卫生系统2009年行业作风建设标准》执行。
五、活动内容
根据行业作风建设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行风建设工程”。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开展继续签订卫生系统行风建设责任书活动。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层层签订行风建设工作责任书(见附件2)。4月15日前,各单位要结合不同岗位、不同人员签订责任书。做到全员签订,不漏一人。把责任明确到每一个人,把工作落实到每一个人。
二是召开一次行风工作暨行风工作研讨会。拟在半年召开全市卫生系统行风工作暨行风工作研讨会议,交流探讨做好新形势下行风工作的经验做法,同时对25个县(市、区)、18家市直医疗机构负责行风工作的人员进行一次全方位的培训。通过培训,强化行风工作意识,了解行风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学习行风工作的方法,提高抓好行风工作的能力,为群众提供一个良好、安全、方便、高效的就医环境,树立卫生行业的形象,提高我市行风工作整体水平。
三是开展“学、树、做”等为载体的系列活动。根据当前行业作风建设的新形势,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学华益慰、树新形象、做新卫生人”活动。9月20日前,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评比“十大医德医风道德模范人物”、“行风建设十佳医疗卫生单位(公立医疗卫生单位)”、“行风建设十佳民营医院”、“行风建设十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行风建设十佳个体诊所”等。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针对不同岗位的从业人员分类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通过加强行风文化建设,努力培育和倡导有感染力、亲和力、影响力的行风文化,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以及其它各种各样的诱惑腐蚀,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争做保定新卫生人。
四是开展“卫生行风面对面·大家评”活动。向社会聘请行风监督员,开展“卫生行风面对面·大家评”活动。6月20日、12月20日前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同时通过恳谈日、见面会、打电话、发信函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群众、患者及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各医疗卫生单位每年要组织两次“面对面讲评、心贴心建言”活动,请社会各界感受卫生系统行风建设新成果,为卫生工作献计献策。
五、积极参与“行风热线”、“健康直通车”、“健康面对面·农村行”等活动。各单位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收听、拨打行风热线,把行风热线办成宣传卫生政策、树立行业形象的平台。积极参与保定电视台的健康直通车等栏目和市卫生局组织的“健康面对面·农村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积极高度重视行风热线,每期都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收听和参与,搭起建好医患沟通的“连心桥”,促进医患和谐、社会和谐。
六是开展“六个好”、“八个一”活动。结合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立足单位实际,2009年,在卫生系统广泛开展以“职业道德好、遵纪守法好、沟通协调好、团结互助好、业务技术好、规范服务好”等为具体内容的“六个好”活动,促进干部作风的根本转变;开展“审批一章制、负责一长制、窗口一站式、示范一文本、告知一口清、投诉一拨灵、服务一条龙、一月一讲评”行风建设活动,促进医患和谐、医医和谐、干群和谐、社会和谐。
七是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各单位要采取定期检查、专项检查、明查暗访和内部审计等手段,对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执行行风建设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于下月5日前将情况上报市局行风建设办公室。市局将根据明察暗访情况,通过每月行风工作简报进行情况通报,表扬好的,批评差的。同时,完善考核机制,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开展经常性地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抓好落实。
八、实施行风建设“问廉问责”制。在“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要推行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问廉问责”制,实行限时办结制、“黄、红、黑牌制”、明察暗访制、问题通报制等,整治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中存在的不良现象,尤其对重点项目建设、重点工作落实、损害群众利益以及其他工作失误、工作作风、服务态度等方面的问题进行“问廉问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坚决落实责任“买单制”。
九、开展宣传行业新形象活动。4月30日前,各单位要建立一支行风宣传队伍,确定行风宣传员。充分运用院刊(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卫生系统先进单位、先进人物,展示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在市级以上媒体,要做到“报纸上有报道、电视上有图像、广播里有声音、网络上有文章”,每2月不少于一篇(次),形成一个大力宣传卫生行业新形象的大气候。上稿情况要及时上报市卫生局行风办公室。
六、措施要求
(一)建立组织机构,加强工作领导。行风建设实行卫生系统党委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办牵头协调、各部门(处室)分工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机制。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卫生系统各单位、机关各处(室)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行风”、“行风属地化管理”有关要求,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划好责任区,管好责任区,做到任务分解到人,事情落实到人,责任追究到人。
(二)强化正面教育,狠抓行风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努力营造诚信服务、廉洁行医的良好氛围,以队伍的高素质赢得行风建设的高水平。在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开展医疗、护理、窗口服务明星评选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当前正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强化教育,夯实基础,宣传典型,标本兼治。
(三)严肃行业纪律,严惩违纪违规行为。高标准、高质量地全面开展行风建设的各项治理工作,严格规范服务项目和服务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全面规范地整治窗口单位、医疗市场、诊疗行为,严厉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绝不姑息养奸。
(四)强化监管措施,全面抓好落实。一是各单位要从增强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要求出发,继续实行行风建设目标责任制,按照责任对行风建设提出褒贬,实行奖惩;二是强化监管环节,狠抓工作落实,卫生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发挥监督员作用,强化监督环节,推动各单位抓好落实。三是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服务人员的行为,按照规范情况实行奖惩,使干部队伍荣辱有别,以良好的政风带动作风;四是坚持开拓创新,行风建设的爱憎要分明,措施要得力,亮点和特色要突出,把行风工作抓好抓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