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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在国内率先提高“乡村医生”待遇

(2009-02-20 19:49:33)
标签:

乡村医生

补助标准

新疆村

小沈阳

春晚

待遇

北京

社区责任

责任护士

杂谈

分类: 乡村医生
2008年04月22日 12:54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新疆从今年起将乡村医生的月补助标准由80元提高到200元,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月补助标准提高到500元。解决好乡村医生基本待遇和养老保障问题。

    自治区卫生厅厅长买买提高·牙森透露,从今年开始,新疆的乡村医生每月可领取500元补贴,通过提高待遇,吸引高素质人才服务农村。同时鼓励区县、乡镇政府和村集体结合实际情况,增加对乡村医生的补助。

    新疆按照行政村服务人口在500人以内设立1名乡村医生岗位,500人以上设立2名乡村医生岗位的配置标准,做好乡村医生岗位设置规划。从2008年起,新疆利用两年时间,决定按照每个行政村建一所村卫生室的原则,按每所村卫生室2万元的标准建设,完成新疆村卫生室的新建和改扩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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