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在家看电视。
江苏卫视人间栏目播放的事情看得我心惊肉跳。
讲的是湖南娄底的一个小镇三塘镇上的一户人家,疯狂的儿子邓有根把62岁的母亲按在阳台上,头冲下倒掼。民警前去施救,邓有根竟然要求副所长下跪才放过母亲,否则就把老母扔下去。被逼无奈的副所长,为了一位陌生的母亲,惊天一跪,就下了老人,也为其他警员抓获邓赢得了时间。
事后,记者在走访的过程中,听到的不是对母亲的同情、安慰。即便是从身为女儿的邓有根的姐姐邓有兰的口中听到的也是对老人的谴责。原来,邓有根因盗窃罪被拘捕过,出狱后妻子离开了他,留下了一个6、7岁的女儿。而老人因为迷恋上了打牌,无暇照顾孩子,引起儿女的不满,纷争由此而起。
按常理,62岁的老人已经到了颐养天年,享受天伦之乐的时候了,她含辛茹苦的养大儿女,没有安享到晚年,难道又要担负起养育第三代的责任吗?
即使是遭受的儿子如此丧尽天良的待遇,卧病在床的老人还是找人写了一份申诉书,请求检察院不要起诉邓有根。还保证说,儿子回来后再也不打牌了,要在家里好好的照顾儿子和孙女。
可怜天下父母心。好像有罪的不是邓有根而是老人。
中国自古就有养儿防老的说法。百善孝为先,孝,排到首位。即使如今的法治社会,不赡养老人也要受到法律的惩处和道德的谴责。
今时今日,防老的观念已经逐渐淡薄,可也容不下弑母的暴行猖狂。
羔羊跪乳,乌鸦反哺乃动物之本性,更何况高踞食物链顶端的人类,真的是禽兽不如吗?
“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抚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父母养育了我,小的时候,他们抚摸着我,喜欢我,呵护我,培养我。他们看护着我,舍不得我,出门在家都抱着我。他们的养育之恩比天还大,是报答不完的!(《诗经·小雅》)
邓有兰口口声声的说母亲不管弟弟了。邓有根已经30岁了,已是而立之年,父母已经完成了抚养义务,以后的道路需要自己去走。怎么能把自己的生活不如意纠结在母亲身上。
最后其姐透露,邓有根因生活不如意,无法排解烦恼,染上了毒品,那天疯狂可能是吸毒致幻的后果。
盗窃、弑母、吸毒。邓母最大的错误不是没有照顾好邓,而是没有好好的管教邓。如果小时候严格要求,给与他良好的心态,正确的人生观,怎么会发生这种天理不容的事情!
不同的容器决定着水的状态,不同的道德决定着人生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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