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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郎寻找一份永不分手、彼此珍惜的爱情,寻觅一个白头到老、情比金坚的老婆。我们从羞涩尴尬的陌生人,变成惺惺相惜的爱人,我们恋着彼此,我们眷着彼此,我们把生命连在一起。山无棱、天地合,决不与君绝,李郎此生和你生死恋。从今以后,咱俩只有死别,不再生离。我们住在了彼此的心里,纵然死亡也不是分别。李郎于茫茫人海追寻那个朝思暮想的你,你是李郎前世的缘,你是李郎今生的痛。李郎放得下所有,却放不下眼里的你;李郎走得过千山万水,却走不过心中的你。我们前世虽隔着一个心跳的距离,今生却可能错过一个家的美丽。因缘分稍纵即逝,愿天下有情有义的女子速来电。——李郎的征婚启事

小说中,“他“是李郎,“她”是李郎渐行渐远的爱情,但永久地封存在了李郎的记忆深处。而那些曾经以为永远不会忘记的伤痛,那些曾经以为永远不会消失的伤口,都已在时间的掌心里,慢慢地抚平……
——永远的李郎
每一个人内心都有一个柔软的所在,灵魂在那里安放了一张睡床,那是一个情感的祭台,存放着不足与人道的悲欢。
也许人生有许多遗憾,比如错过。人们常说,人生如梦如酒如花如白驹过隙,那体味是转眼间烟消云散,水流过人去后弹指一挥间。其实,轮回里冥冥中那些感动和美丽都只是一个宿命的前言,是上帝早已安排好了的,是无法更改无法重新设置的。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男生快要考大学了。
有一天,课间十分钟,他闲来无事,一个人茫然地看着校园林荫道上两行青翠的丁香树。
清风徐来,碎碎的紫丁香花优雅地摇曳着身姿,一种淡雅而又有点忧郁的情调霎时在他的心里满盈着。
正当看得有些痴迷的时候,她向他走来,很亲切地问他是不是近来心情不好,她说:“我见你总是一个人这样沉默。”
她冲他说话的时候嘴角扬起好看的弧线,他们靠得那么近,他可以清晰地嗅到她身上丁香花一般幽香的气息,他眯起眼睛同样冲着她笑。
暮春的黄昏里,淡淡的风轻柔地掠过发梢。他们就这样微笑着对视,空气里充溢着满满的幸福。此刻他觉得,本来就很短暂的课间十分钟变得更加短暂了。
他发现那个女生竟然跟他是三年来第一次说话的同班同学,他好高兴,觉得这个女生真是善良、可爱、美丽,是个好女孩。
他还发现那个女生有双清澈见底的眼睛、一对笑起来蛮可爱的小酒窝,从那天开始,他对她一见钟情,并且永远地记住了她的名字——丁香。
他一直不知道该怎么去表达对她的爱意,她是那么纯真、那么善良、那么聪明慧洁、那么讨人喜欢,他的个性一向温吞又不善言词,只好默默在她身边陪着她,做她的好朋友。
当时间并没有改变什么,便会试图加深一些什么。
过了没几天,她在铅笔盒里面收到了一页印着一簇簇丁香花图案的信笺。打开信笺的那一瞬间,一阵清风轻轻拂过面颊,她感到脸竟然有些发烫。
信笺上写着一首诗,是英国诗人罗伯特·勃朗宁的《你总有爱我的一天》。
然而,在这之前,她已经接纳了另一个男生的爱。这个男生比他高大了许多,体魄很是强健。和那个身材高大的男生走一起,她更有一种安全和可依靠的感觉。
她连思考的余地都不曾有过,就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他。只是她的拒绝方式很特别,送给他一本书,翻开来,里面夹着一个书签,上面写着:“还君明珠双泪垂”。
他也流泪了。
他觉得自己比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爱她,他觉得她是自己一生的追求和梦想,他觉得他的生活中可以没有阳光,可以没有空气,但是绝对不能没有她。
之后,他每天清晨都会早早地起来,采摘一束清幽的紫丁香花,插在一个空墨水瓶中,放在她书桌旁的窗台上。
可是,她还是一如既往地和那个男生一起,肩并肩走过校园,长发飘飘。任何人都会看得出来,他们是一对幸福的情侣。
本来就生性内向、深沉忧郁的他从此更加苦闷彷徨,之后,他就愈发消沉了,17岁的他第一次学会了吸烟,第一次懂得了借酒浇愁,在课堂上同学们经常见他无端地流泪,或是一个人呆呆地望着远处那两行青翠的丁香树。
盛夏就要来到了,和煦的风依旧淡淡的。校园里的丁香花都凋谢了,落英满地,只是那清幽的芳香一如那个暮春的黄昏,依旧飘荡在校园的上空。
就这样,高中阶段的最后三个月慢慢过去了。
在毕业考试的前一天,他收到她一封信,信中除了几句安慰的话以外,他还是看不到任何希望。
那个时候,他也曾真的想要放弃她了。
只是,在无人的午休时间,他还是像以往一样,习惯性地坐在她的课桌旁,抚摸着那只曾经给了他无限梦想的铅笔盒,默默地把无尽的思念说给她听。
有一天,他再次打开她的铅笔盒的时候,发现了她一张填写高考志愿时用的一寸照片,照片上有一双清澈依旧的眼睛,还有衣领上别着的一只展翅欲飞的小鸽子,他的眼睛有些湿润了,他听见心里有什么东西重重地沉了下去,伤口开始一点一点绽放如花。
高三是一个太不适合谈恋爱的时间,于是,他也因此以几分之差与心仪已久的大学失之交臂。本来他不甘心,还想复读,还想考江南岸边那所著名的百年老校。
但是,他心已碎,无力在这个让他伤透了心的校园多停留哪怕一分钟。于是,在一个秋风渐起的早晨,他背起了行囊,一步三回头地和远在不知何处的她挥泪而别,去了塞外一所师范大学,学的是他最喜爱的专业——文学。
他生性腼腆,好面子,不愿意让任何人知道她对他的伤害,在同学们面前他从来不提起她。但是,每当无所事事的时候,他还是抑制不住对她绵绵无尽的思念。之后的日子里,他到处给同学们写信,向他们打听她的下落。
就在大学第一个学期即将结束的时候,他终于得到了她所在大学的准确地址。为了掩饰他的悲伤,也为了他那可怜的不堪一击的自尊,在信中,他写的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话语,根本没有再提及“爱”这个字。
不到一个星期,他就收到了她的回信,与他长长的去信相比,她的复信就简略得多了,只有两页纸、短短的百十来个字,除了例行的问候之外,她吝啬得连丁香树下那缕夕阳都不原意提起。但他还是如获至宝,连拆开信封都是用的小刀子。
此后,每到节日,他都会给她寄封信问候一番,每次写信他都要选择那种紫丁香花图案的信纸,但是,她再也没有给他回过一封信。
到了暮春和初夏紫丁香花盛开的时节,除了刮风天和阴雨天,他每天放学后都会漫步到学校操场后面的花园去,在紫丁香花丛中消磨掉整个黄昏。他总是一个人安静地坐在花园的长椅子上,让那浓郁的花香弥漫在包围着他的气氛里,想着她,那个像紫丁香花一般忧郁的姑娘。
一、踏雪寻梅
大学生活的最后一个冬天来得真早,寒衣节刚过,一场纷纷扬扬的大雪就让人们真正感到了冬日的寒意,雪就这么时断时续地下了整整三天。
他喜欢在落雪的清晓到外面去散步,雪后的大地是温柔而宁静的,一点声息都没有,连那爱聒噪的寒雀都不知躲到哪里寻梦去了。
他一边走着,一边听着扬扬洒洒的雪花在微风里微语,他想,也许从天堂里飘落的片片雪花,就是她冰清玉洁的心吧。
到底是边塞,这里的雪真多啊。第一场雪飘过没有几天,地上的积雪尚未消融,第二场雪又纷纷扬扬地降落在这个偏远的边城了。
一天清晨,正值雪后,天已晴霁,空气像是水晶般的透明,没有烟氛,没有雾霭,他和几个同学自学校的后门走了出来。
走过那座被积雪覆盖的石桥,向古城中的那个一些老店铺聚集开设的地方走去。
那一家家挑挂在门外的古风犹存的褪色酒旗,那深杏色的布幡上,还缀着几点细碎欲溶的雪花,在风中轻轻地飘扬,看到它,他似乎读到了一首唐人的小诗,还有她清雅纯净的笑颜。
在返回校园的路上,雪又飘起来了。他忍不住捧了一掬从淡蓝的天空翩翩而至的雪花,那微凉,一直沁透了他心脾,多可爱的雪啊,谁还记得它由天堂翩然而来时,那片轻巧的翅膀呢?
而她呢,此刻在做什么呢?情不自禁地,他又向同学们说起了她。其中一个女同学在高中和她同寝舍,是形影不离、无话不谈的好友。
女同学一边搓着通红的耳朵一边自管自地说:“她上了二年大学,就出国念书了,去的是法国,学绘画。如果她看到这个美景,一定会画一幅傲雪寒梅图的吧。”
霎时,他愣愣地站在那儿,脑子一片空白。
女同学后面说了些什么,他什么也没有听见。良久,突然有种透明的液体开始在眼眶里汹涌上来,模糊了视线。
这个时候他只想快点走开,不想让大家看到他狼狈的样子。可是心里好痛好痛啊,他听见“哐”一声破碎的声音,这一刻他知道他的幸福破碎了,他知道有个地方他永远也到达不了。发誓不再流泪的他,还是在同学们异样的目光中哭了。
二、风月无边
有时候,他也想忘记她,可是每看到丁香花在枝头盛开,他总会想起她,总会捧着她的照片流泪。这个时候他才知道忘却其实是一种虚假的超脱,他甚至清晰地意识到,感觉的叶脉下那一束束为爱开放的花朵馨香依然,他的心中弥漫着的,仍然是她清澈的目光和那对笑起来蛮可爱的小酒窝。
大学毕业后,他做了一名中学语文教师,后来又到了政府机关工作。
他忧郁的目光和满身浓浓的书卷气吸引了很多女孩子,可是他都拒绝了,他知道自己是在逃避。只要有机会,他就到处打问她的下落,却没有得到任何消息。
从此以后,他和她就劳燕分飞、天各一方,彼此间再也没有半点音讯了。
但是,他始终相信有些人是注定要相遇的,只是时间的问题。
在与她阔别20年后的一个清凉的早上,在一次同学聚会上,他竟然在曾经的校园里重新邂逅了她,在一张张陌生而又熟悉的面孔之间,她站在那里,突兀地如天使般降落,冲他久违地笑,眼睛里依然有过去一样清澈的目光。
“我是丁香,你还记得我吗?”她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径直走到他面前,一边向他伸出手,一边微笑着说。
他望着面前这个一袭白衣、清澈如水的女子,那一刻,泪水在他眼眶里打着转。
岁月的河水流淌过,他们都在匆匆地成长。她已经不是当年那个一说话就羞涩得脸红的小姑娘了,依旧美丽的她身上洋溢着职业女性的干练成熟和阳光般健康的味道,他差点没有认出她来。
20年的沧桑巨变,使眼前的一切都已很陌生了,站在曾经的校园里,他找不到他们以前的教室,也找不到那一行行幽香的紫丁香树,他甚至找不到在云淡风轻的黄昏中和她初相识的那个走廊。仰头凝视陌生了十年的校园的天空,一大朵一大朵的白云悠然地飘过,这一刻是透彻心扉的蓝,清澈得快要滴下泪来。
她永远是一个快乐的天使,与她攀谈的人很多,整整一个上午,他也只来得及和她道一声“”别来无恙”。
在和她断断续续的零星交谈中,他知道了,留学4年后,她回国在北京一所大学做美术教师,这些年来,她生活得很好,有一个很不错丈夫,还有一个漂亮可爱的女儿。
看着她愉快地与同学们侃侃而谈,他分明看到了她眸子里蕴蓄着的幸福和快乐,而他自己呢,则有些飘零的感觉了。
临近黄昏,天空突然飘起了细细的雨。他和她如约到了一家颇为幽静的茶馆,钢琴曲《雨的印记》在暗淡的灯光中缓缓地流淌着。
他想安安静静和她度过在这个城市最后的几个小时,他就这样默默地注视着她,冲她微笑。
开始的时间里,空气里溢满了他们纯粹的快乐。他甚至单纯地以为他们可以一直这样下去,天荒地老。
可很快他清醒了,他们将要在时间的另一头迷失,无可挽回。他知道再过几个小时,他们又将面临又一场分别,在重逢的20年后。
沉默良久,她冲他莞尔一笑:“有一首诗,每读一遍我就会流一次眼泪。我背给你听,好吗?”
他微笑着,点了点头。
她顿了顿,十指交叉放在颌下,轻轻地朗诵着。她的声音依然很好听,像月光碎落在静静的湖面上:
你总有爱我的一天,
我能等着你的爱慢慢地长大。
你手里提的那把花,
不也是四月下的种子,六月开的吗?
如今我在心里撒满爱的种子,
至少有一两粒会发芽吧。
然后开花了,你也不会去采的。
没有爱,至少,会有点喜欢吧。
你总会看一眼,
我坟头的紫罗兰。
那一眼,抵了我万千烦恼。
死又怎样?你总有爱我的一天。
诗未诵完,他的眼窝里早已盛满了泪水。
他知道,即便分别这么久了,在他心灵深处,他还是在爱着她,一如17岁时那样刻骨铭心地爱着她。
她从皮夹子里层掏出一页略略发黄的信笺,放在他面前,轻声地说道:“从来没有告诉你,其实那个时候我是爱你的,可是时间没有等我们,我们终究在黄昏的风中擦肩而过。”
信笺展开来,上面印着一簇簇随风摇曳的丁香,还有20年前他坐在校园的丁香树下,流着泪写给她这首《你总有爱我的一天》。
此刻,她所有的矜持在那一刹那全部崩溃:“你知道吗,在高三那个灿烂而短暂的春天行将结束的时候,我和他早已分开。我心底其实一直在等待着,等待有一天你会对我再说出那三个字。看到你上课认真听讲时专注的神情,有时候我觉得跟你的关系好像是相爱很久的恋人,彼此有着完美的默契。我一直很矜持,觉得女生应该等男生来追求,而不能够主动去追求心仪的男生。”
“那个时候,看到你伤心欲绝的目光,我被你吓着了,还不懂得爱情的小女孩只能用躲闪来逃避。我以为过一些日子一切就都会平息,我以为时间长了你就会放弃我,我以为未成年的爱情总是幼稚而脆弱的。可是我没有想到,这么多年了,我还在爱着你。”
他怔了半晌,方道:“能见面已经很好了。过去的时光,我们是回不去了。”
回不去了,只四个字,淡淡出口,却满是悲凉、辛酸、沧桑、无奈。
等他们走出茶馆的时候,雨早已停了,风儿很细。
他抬头望着天际一抹淡淡的月光,幽幽地说:“年少时的我曾经以为你是风筝,我是手中握着那根线,无论你飞向何方,我最终都是你的归属。现在我终于明白,爱的方式很多,有一种爱,叫放弃。”
说这话的时候,亮晶晶的眸子清澈得像有泉水要涌出来。
分手的一刻,他把那张精心保存了20年的一寸照片轻轻放在她手里,照片上的她有一双清澈的眼睛,衣领上别着一只展翅欲飞的小鸽子。
她默默地抬起头,眼睛里含满了泪水,一轮皎洁的圆月悬挂在天际,那样静美,水一样地流淌着潺潺不息的心事……
暗黑的夜
刹那被一道光撕开了一个口子
苍穹仿佛一分为二
伴随着惊天动地
狂风不止
雨水倾泻
横扫万物
李郎
躲在钢筋混凝的堡垒
守着四点五尺的领地
不愿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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