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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古文中的“金”

(2015-11-16 18:44:44)
标签:

黄金

货币

分类: 教学漫谈

说说古文中的“金”

之所以想说说古文中的“金”,是因为在网上看到题为《柳庆问饮》的文章:

后周柳庆,初仕后魏,为雍州别驾。有贾人(商人)持金二十斤,诣京师交易,寄人居止。每欲出行,常自执管钥。无何,缄闭不异而并失之。谓主人所窃。郡县讯问,主人遂自诬服。庆闻而疑之,乃召问贾人曰:“卿钥常置何处?”对曰:“恒自带之。”庆曰:“颇与人同宿乎?”对曰:“无。”庆曰:“与人同饮乎?”曰:“向者曾与一沙门再度酣宴,醉而昼寝。”庆曰:“主人特以痛自诬,非盗也。彼沙门乃真盗耳。”即遣吏逮捕沙门,乃怀金逃匿。后捕得,尽获所失之金。

文中的“二十金”,有人翻译为“二十两黄金”,笔者认为把“金”解释为“黄金”大可商榷。在回答此文中的“金”到底是指什么之前,我们有必要来梳理一下中国的货币史。

中国的货币不仅历史悠久而且种类繁多,形成了独具一格的货币文化。在中国的商代,已经开始以贝壳作为货币使用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天然的贝壳作为货币渐渐供不应求了,于是出现人工贝币,如石贝币、骨贝币、蚌贝币等。到了商代晚期,出现了用铜质的金属贝币

先秦时期的货币,各诸侯国实行不同的货币制度:在不同地区使用形制各异的刀币、布币、环钱。秦始皇统一中原后,废除各国的布币、刀币等旧币,将方孔半两钱作为法定货币,中国古货币的形态从此固定下来了,一直沿用到清末。

汉承秦制,并允许民间自铸西汉的铜钱仍然是用其重量来命名的,但重量与名称渐渐地不符了。

秦始皇统一中国,也统一了货币,规定黄金为上币,单位(合20两);铜为下币,单位半两。半两钱在战国秦即已铸行,初为国钱,旋(不久)即改为方孔圆钱。

以上资料说明,黄金为上币,猜测应该是贵族之间使用的货币;铜钱为下币,应该是平民使用的货币。

《史记·商君列传》里记载商鞅变法立木为信”: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这段记载意思是,商鞅变法的法令拟定以后,还没有颁布,他担心老百姓不相信法令能得到执行,于是在国都的南门集市上立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广泛征求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立起来的百姓,有谁能做到就给他“十金”。老百姓感到奇怪,没有人敢搬动木头。商鞅又下令:“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给他‘五十金’。”有一个人把木头搬到了北门,商鞅马上给他五十金”,用以表明自己的法令没有欺骗百姓。这样,变法的法令终于颁布。

商鞅“立木为信”中提到的“十金”和“五十金”,今人的理解莫衷一是,有说“十两”的,有说这个“金”是指黄金的。笔者以为,商鞅是叫老百姓把木头从南门搬到北门去的,因此,他奖赏给搬木头的百姓只能是“下币”——铜铸造的“半两钱”,不可能是“上币”——黄金铸造的货币。这样,“十金”就是十)“半两钱”,“五十金”就是五十枚“半两钱”。可能有人会认为,商鞅的奖赏是不是太少了?笔者觉得,战国时商品经济并不发达,对老百姓来说,五十枚“半两钱”已经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了!

那么,“柳庆问饮”,柳庆是后周时代的人,后周是唐朝之后五代十国时期最后一个国家,那么“柳庆问饮”中的“持金二十斤”的“金”到底是指黄金,还是银子,还是铜钱呢?

我们来看《战国策·齐策》中的《冯谖客孟尝君》中的一段记载:(孟尝君受到齐王的冷遇,被迫回到他的封地“薛”)冯谖曰:“狡兔有三窟,仅得免其死耳;今君有一窟,未得高枕而卧也。请为君复凿二窟。”孟尝君予车五十乘(四匹马拉的车,一乘就是一辆),金五百斤,西游于梁,谓惠王曰:“齐放其大臣孟尝君于诸侯,诸侯先迎之者,富而兵强。”于是梁王虚上位,以故相为上将军,遣使者黄金千斤,车百乘,往聘孟尝君。冯谖先驱,诫孟尝君曰:“千金,重币(礼物)也;百乘,显使也。齐其闻之矣。”梁使三反,孟尝君固辞不往也。

从这一段记载可以清楚地看到,“金”和“黄金”是有区别的,“黄金”就是黄金,“金”就是铜。还有一点,不论是“金”,还是“黄金”,计量单位都是“斤”。之所以用“斤”,前面说到“汉承秦制,并允许民间自铸”,因此孟尝君给冯谖“金五百斤”,梁王给孟尝君“黄金千斤”,都是用“斤”来计量,就很正常了——因为孟尝君可以自己自铸货币。

汉代是铜钱和黄金作为主要流通货币。史记中没有用白银当货币的记载,陈平用黄金贿赂敌方,西汉官员的俸禄用的是粮食,而不是流通货币,应该当时铜币量不够,所以只有用粮食作为官员工资发放。
  唐宋时期白银没有成为流通货币,唐朝一直是以铜作为流通货币,北宋沈括(1031-1095)在1077年回答宋神宗关于市场流通货币不够之原因的时候,用的还是铜钱作用货币单位。

既然唐宋时期都是用铜作为货币,那么唐朝以后、宋朝之前的后周必定也是以铜作为货币。那么“柳庆问饮”中的商人携带的一定也是铜,不会是“黄金”,也不是银子,因为以白银作为流通货币是从明朝开始的。如果那位商人携带的是黄金,那么他绝对是腰缠万贯,那就不会“寄人居止”,寄住在别人家里了。那么“柳庆问饮”中的“金”为什么以“斤”为计量单位呢?这里又要介绍一段货币史:

汉初,听任郡国自由铸钱,据《汉书·食货志》记载,文帝时“除(废除)盗铸钱令,使民放铸”,于是“盗铸如云而起”。这既造成了货币的混乱,又使富商大贾操纵铸币权,富比天子。公元前113年,汉武帝收回了郡国铸币权,由中央统一铸造五铢钱,五铢钱成为当时唯一合法货币。从此确定了由中央政府对钱币铸造、发行的统一管理,这是中国古代货币史上由地方铸币向中央铸币的一次重大演变。此后,历代铸币皆由中央直接经管。铸币权收归中央,对稳定各朝的政局和经济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

上述资料表明,“柳庆问饮”中的商人随身携带的一定是铜钱,而不是以“斤”论的铜块。况且商人是要做生意的,用以“斤”论的铜块,是无法与人做交易的。既然如此,文章为什么还是说“持金二十斤”呢?笔者估计,作者这样说,一是继承古代的说法,古代是以“斤”为单位来计算货币的,二是如果把“斤”换算成“半两钱”的铜钱,数字太大了。

我们来换算一下,二十斤铜钱换成“半两”重的铜钱,有多少枚。

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统一了度量衡。其中的“衡”是重量的概念。衡的单位有石、钧、斤、两、铢。它们的换算方法:14,130116,124
  换算成现在的计量单位,大约130360克,175901253115.810.69

现在换算一下:二十斤=20×16=320两。一枚铜钱半两,320÷0.5=640文(枚)铜钱。如果作者说成商人“持640金”,那数量就有点吓人了。那么640文铜钱可以购买多少东西呢?

笔者查找不到唐朝一文钱能买多少东西的资料,但是据中华书局出版的《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记载:清康熙年间拿一文钱到酱园店,可以买酱醋油酒各一碗,谓之“四碗一文”。康熙时代的米价,最低的时候,二文钱可以买一升。一升米,一斤半。那时的一文钱是很值钱的。

现在我们再来换算一下:商人携带640文(枚)铜钱去做生意,应该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这些钱以清朝的购买力计算,可以买320升米,合380斤米,够一般人吃一年的了。正因为如此,商人携带的“金二十”才会使“沙门”(和尚)眼红,下手偷走了它。

综上所述:在明朝以前,除非特别说明是黄金的,凡是称“××金”的,都是指××文铜钱。一文是一个(枚)铜钱。明朝以后的流通货币,因为是银子、铜钱和交子(纸币)同时流通,写文章时应该是说明白的,这里就不再具体说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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