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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楼记》翻译,兼谈《可楼记》的写作方法

(2010-12-29 19:12:33)
标签:

闽粤

可楼记

石灰吟

教育

分类: 文言文翻译

手头是一份我市的六校(六所重点中学)联考试卷。《可楼记》是试卷中的一段文言文,其中有一道问答题,笔者觉得这道问题的答案很值得商榷。先来看《可楼记》原文和翻译。

 

可楼记    

(明)高攀龙

水居一室耳,高其左偏为楼。楼可方丈,窗疏四辟。其南则湖山,北则田舍,东则九陆,西则九龙峙焉。楼成,高子登而望之曰:可矣!吾于山有穆然之思焉,于水有悠然之旨焉,可以被风之爽,可以负日之暄,可以宾月之来而饯其往,优哉游哉,可以卒岁矣!于是名之曰可楼,谓吾意之所可也。

曩吾少时,慨然欲游五岳名山,思得丘壑之最奇如桃花源者,托而栖焉。北抵燕赵,南至闽粤,中逾齐鲁殷周之墟,观览所及,无足可吾意者,今乃可斯楼耶?噫,是予之惑矣。

凡人之大患,生于有所不足。意所不足,生于有所不可;无所不可焉,斯无所不足矣,斯无所不乐矣。今人极力以营其口腹,而所得止于一饱。极力以营居处,而所安止几席之地。极力以营苑囿,而止于岁时十一之游观耳,将焉用之!且天下之佳山水多矣,吾能日涉也,取其可以寄吾之意而止。凡为山水者一致也,则吾之于兹楼也,可矣。虽然,有所可则有所不可,是犹与物为耦也。吾将由兹忘乎可,忘乎不可,则斯楼其赘矣。


  【译文】

我有一座临水的屋子,只有一间,屋子偏左部位往上建了一间小楼。小楼大约一丈见方,四面开窗。南边有湖有山,北面有农田茅舍,东面是一片平原,西面是耸立的九龙山。小楼筑成了,我登临纵目四望,说道:“可以了!山让我静静地思考,水让我觉得悠远闲静,可以享受清风的凉爽,可以得到阳光的温暖,可以迎接皓月的来临,又可以欢送它的归去,这多么悠闲,多么自在啊!我可以终老此地了!”于是给它起名叫“可楼”,意思是小楼就是我认可的住所了。

从前我年轻时,兴致勃勃地想要游遍天下名山,寻找一个象桃花源那样美好的处所,寄居下来。我北方去了燕赵,南方到过闽粤,中原踏遍了齐鲁殷周的故地,目光所到之处,没有可以让我满意的地方,为何现在对这间小楼却以为可以了呢?咦,这倒是我的疑惑了。

大凡人最大的危害,产生于不满足;心中的不满足,产生于对外物的不认可;如果没有什么不认可的,那就没有什么不满足的,没有什么不满足的就没有什么不快乐的了。现在的人极力谋求口腹的享受,而得到的只是吃饱了肚子罢了;极力经营居住之处,而安身的只是一块小小的地方罢了;极力营造亭台花园,一年之中只是去游赏一两次罢了,这些都有什么用呢!

况且天下的好山好水很多啊,我不能每天去游玩,只要选择可以寄托我的志趣的地方就行了。天下的山水都是一样的,我有了这座小楼,也就可以了。当然,有可以的,也就有不可以的,这就像事物都是有正反两方面同样的道理。我将由此忘掉可以,也忘掉不可以,这样说来这座“可楼”也是多余的了

 

试卷上的问题:简述本文写作手法与写作意图。

命题者提供的参考答案:作者运用托物言志的手法,针对当时社会上汲汲专营、谋取私利而不满足的社会现象,表达了知足常乐的观点。

 

笔者以为,这篇文章并不是运用了托物言志的写法。什么是“托物言志”的写法?“百度”上是这样定义的:托物言志就是通对物品的描写和叙述,表现自己的志向和意愿。采用托物言志法写的文章的特点是用某一物品来比拟或象征某种精神、品格、思想、感情等。要写好这样的文章,就要掌握好“物品”与“志向”,“物品”与“感情”的内在联系。首先是物品的主要特点要与自己的志向和意愿有某种相同点和相似点。其次,描述时,自己的志向要以物品的特点为核心。物品要能表达自己的意愿。托物言志的写作方法,最常用的有比喻、拟人、象征等。

“百度”对“托物言志”的上述说明还是有点让人看不明白,如果用大白话来说,托物言志的所言之志是与所描写的“物”融为一体的,这是辨识“托物言志”这种写作方法的关键点。

下面还是举百度上所举的运用托物言志写法的例子来说明:

                           石灰吟

                              [] 于谦

                               千锤万凿出深山,

                               烈火焚烧若等闲。

                               粉骨碎身浑不怕,

                               要留清白在人间。

[简析] 这是一首托物言志诗。作者以石灰作比喻,抒发自己坚强不屈,洁身自好的品质和不同流合污与恶势力斗争到底的思想感情。

分析这首诗,可以发现,通篇是吟咏石灰,但又是在抒发自己的“志”,吟咏石灰和抒发自己的思想感情是融为一体的。

 

在了解了托物言志的含义和分析来运用托物言志写法的例子之后,再来看看《可楼记》的写法是不是托物言志呢?可以肯定不是。因为文章对可楼的描写“水居一室耳,高其左偏为楼。楼可方丈,窗疏四辟。其南则湖山,北则田舍,东则九陆,西则九龙峙焉”并不能表现作者的“志”(对生活的想法)。作者对社会上某些人追求生活上的享受的做法发表自己的看法是文章的第三、四段,通过议论直接写出来的,而不是与对“可楼”的描写融为一体的。

《可楼记》不是运用托物言志的写法,那么它是用了什么写法呢?笔者以为它是用了“借题发挥”的写法。他借自己选择营造“可楼”的地址来阐明自己对当时社会上汲汲专营、谋取私利而不满足的社会现象的看法,而这种看法是作者直接阐述的,这就与托物言志的写法有了根本的区别。

《可楼记》不是运用托物言志的写法,可是六校联考卷的命题老师为什么会犯这样的错误呢?原因在于命题者学习知识的方法错了。一个知识(不仅仅是语文知识)怎么学习?笔者认为首先要理解和掌握这个知识的概念,如,托物言志就是通对物品的描写和叙述,表现自己的志向和意愿。采用托物言志法写的文章的特点是用某一物品来比拟或象征某种精神、品格、思想、感情等。在理解概念的基础上,还要记住一个典型的例子,如于谦的《石灰吟》。既理解和掌握了知识的概念,又记住了一个典型的例子,在运用知识时就不会出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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