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住宅物业装饰装修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3-05-24 17:50:09)分类: 社区活动信息 |
按照黑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小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装饰装修管理,规范住宅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活动,创造和保持安全、整洁、舒适的居住环境,维护和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长海社区将会长期对住宅小区装饰装修活动进行排查,如有业主进行装饰装修活动或小区居民发现邻居家中装修请与所在小区网格员联系。感谢各位居民朋友配合。
房屋装修和物业使用中,禁止下列损害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行为:
(一)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如擅自改变房屋的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屋顶等房屋原始设计承重构件,以及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房屋与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
(二)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乱挖地下空间。如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造建筑物、构筑物,
(三)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貌。如擅自改变房屋原始设计外立面及其色调、擅自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
(四)擅自改变物业规划用途。如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有未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将住宅改为非住宅使用、将非住宅改为住宅使用,以及改变非住宅的规划批准用途使用的,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或厨房间,或者改变卫生间、厨房间的原始设计位置的。
(五)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六)擅自设置或者改变烟道、排风、排水管道。
(七)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八)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性物品,或者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
(九)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十)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
(十一)侵占绿地、毁坏绿化。
(十二)乱倒垃圾、杂物。
(十三)在建筑物、构筑物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十四)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