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立法禁烟,别再让烟雾乱飞(健康报)
(2011-02-28 14: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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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区楚天都市报一氧化碳烟草业二手烟杂谈 |
分类: 时评系列 |
“二手烟的受害者,目前对抽烟者只能开口制止,制止无效时,却投诉无门。”昨日上午,黄冈代表团审议现场,湖北省人大代表杜旺琼一番关于禁烟的“演说”,引发在场代表们的共鸣。
制止无效、投诉无门,不能不说是时下公共场所全面禁烟面临的最大瓶颈和难题。媒体上不时报道,各地如何出台制度为禁烟而努力。可是这种禁烟规定,毕竟只是局限于一种条令、规章,处于“有章无法依”的阶段。更多的是一种从道德层面进行呼吁的自觉行动,在我看来,禁烟要想真正取得实效,就必须将禁烟行动上升到法律的层面。
立法禁烟,制止烟雾乱飞,其原因和好处有四:首先,作为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缔约方,我国已经承诺在2011年1月9日起在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立法支持,恐怕禁烟承诺难以兑现,也会因此损害到我们国家的国际形象。
其次,禁烟没有立法,受害者不能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二手烟”会严重损害公民的健康,是对非吸烟公民健康权的一种侵害,在一定程度上属于侵权行为。特别是目前缺乏相应的控烟宣传教育,立法滞后、缺乏管理手段的现实语境中,受害者根本不能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着“瘾君子”吸烟这一社会顽疾的疯狂。
第三,现实禁烟举措遭遇的尴尬要求。眼下禁烟的城市不可谓不多,禁烟的“招数”不可谓不狠,可是最终效果如何呢?相信大家都心知肚明。比如,眉山市东坡区禁烟行动办制定的“禁烟新招”:凡承诺戒烟的正科级干部,如没有戒烟,那就请“戒了烟,再上班!”,最后却是无果而终!
最后,立法禁烟,有助于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的创建。数据显示,在中国,2005年,因吸烟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成本高达2526亿元,相当于GDP比重的1.4%,而当年,烟草业上缴的利税总额为2400亿元。两者相抵,烟草业的社会净效益为-126亿元。2010年,这个数字扩大到618亿元,从这组数据不难看出,烟草已经成为了社会发展的沉重负担。此外,烟雾中的焦油、尼古丁和一氧化碳等物质不仅使吸烟者的发病率大大提高,妇女吸烟还会使其所生的婴儿在产后期的死亡率高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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