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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手机实名制卡费立法赵国旗深山老者杂谈 |
分类: 时评系列 |
昨日上午,记者从工信部了解到,工信部已会同公安部、国务院新闻办,加快立法进度,力争在2010年底前出台《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目前在北京市区各大小充值卡销售点,消费者只需要支付卡费便可以不需要出示任何身份证件获得手机卡,资料显示,我国目前拥有2亿非实名制预付费手机用户,占到我国总手机用户6.79亿人的近三分之一。(12月22日长江日报)
垃圾短信问题、“手机涉黄”问题因为有了非实名制作“掩护”,才更加助长了他们的恣意泛滥和疯狂。非实名制手机用户占到我国总手机用户近三分之一的事实,无论怎么说都不能称之为正常。虽然不能将手机问题乱象全部归因于未实行实名制惹的祸,但手机实名制无疑会方便从源头上将手机网络,垃圾短信等很多问题得以解决。
目前我国总手机用户已达到6.79亿人,手机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通讯工具。而手机功能的多样化也在呼唤手机实名制的实行,无论对于运营商,还是手机用户,实施后都会无形中增加他们的一份责任和约束,这样出现问题也容易从注册用户入手进行查找。许多手机运营商正是钻了目前手机实名制未立法的空子,大肆借助用户手机这个平台进行敛财,而有的手机用户也在利用匿名进行投机,无法可依无形中助推了一起又一起侵权事件的发生!
对于消费者来说,只需要支付卡费便可以不需要出示任何身份证件获得手机卡,这样的做法无疑在诱导他们进行从恶的心理。一位朋友就曾对笔者说过,他们单位就有人专门购买此类手机卡,然后在即将用完花费时,就去拨打声讯台之类的电话大肆聊天,用完之后就扔掉再购买一张。
笔者相信这还只是贪点儿话费小便宜的主儿,他们的行为最多造成大量的手机号码闲置,浪费通讯资源的结果。可是对于那些利用未注册手机进行犯罪的人呢?手机未实行实名制无疑成了其最好的道具和保护!
在我看来,实行实名制无论对于手机消费者,还是运营商来说都很有必要,也有利于保证通讯业在国家法制轨道健康成长。国家有关部门不能总在口水战中扮演成沉默的看客,而更应当积极地履行起管理与引导责任。从制度和立法上进行规范二者的行为,无疑就成为了上策。从这个意义上讲,《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也应该早日出台!
http://press.idoican.com.cn/detail/articles/20091222226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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