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菊隐--“心象”说(转载)
(2009-04-02 18: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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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心象”说的若干要点
焦菊隐的“心象”说到底包括了哪些内容呢?在谈到这个问题时,人们常常引用北京人艺著名演员于是之的话。于是之曾经长期与焦菊隐先生合作,他的体会应该说是最深切的。
于是之在回忆《茶馆》排演情况的时候写道:
“要想生活于角色,先要叫角色生活于自己”;“要想创造形象,首先得有心象”。焦菊隐先生的这些话我总难忘记,而且只好照办。因为此外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
于是之在另一篇文章中摘录了焦菊隐在排演《龙须沟》时对演员的谈话:
“没有心象就没有形象”;
“先有心象才能够创造形象”;
“你要想生活于角色,首先要叫角色生活于自己”;
“这次演员的创作,要从外到内,再从内到外,先培植出一个心象来,再深入找其情感的基础”;
“要突破自己,就要先看角色与自己的差别”;
“准备角色的时候,可以用哥格兰的办法,然后进入体验”;
“从自我表演到第一自我监督第二自我是进了一步了,是走向下意识的途径”;
“吸收到外在的东西,要反复地练,摸到它内在的思想感情。排练是不要模仿,思想感情到了,自然出来”。
上面这些看似并不系统的语录,包含着焦菊隐富有独创性的思想。
而如果要用一句话来概括焦菊隐先生的“心象”说,最合适不过的就是焦菊隐在他的《导演的艺术创造》一文中的表述:
先要角色生活于你,然后你才能生活于角色。
焦菊隐这句话意味着可以把“心象”说的实践过程分为两大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孕育心象,第二阶段是将心象转化为形象。前一阶段是“角色生活于演员”,后一阶段是“演员生活于角色”。
所谓“角色生活于演员”,指的是演员必须首先获得对他所扮演的角色的感性认识,或者说,要让角色的形象在演员心中具体地、感性地显现出来。演员在自己心中所“看”到的角色形象不能是概念化的、干瘪苍白的,而必须是血肉丰满的、栩栩如生的;演员应能从中感受到角色的外在形体特征和内在的心理活动,也就是说,心象必须内在与外在、形与神的统一。
为了让演员获得心象,焦菊隐让演员在充分地阅读、分析剧本、了解角色的基础上,深入现实生活,在与剧本规定情境相似的现实生活中,在与他所扮演的角色相似的人物相处的过程中,去获得切身的感受,从而在自己心中培育起心象。当然,由于不同的演员有不同的阅历和素养,他们对同一个角色有可能形成不同的心象。因此,心象既是角色在演员心中的投影,又是演员对角色和现实生活的独特感受,它必然具有强烈的主观色彩,打上演员创作个性的烙印。
在于是之所摘录的焦菊隐谈话中,有以下几点是特别值得注意的。第一,关于“由外到内”地培育心象的方法。焦菊隐说过:“从外到内,再从内到外,先培植出一个心象来,再深入找其情感的基础”。这意味着心象的培育可以采取由外到内的方法。也就是说,演员通常不大可能一下子就进入角色的内心,因此他不妨先捕捉他的某些形体特征,逐渐地丰富它,塑造出角色的外部形象,进而逐步深入地体验形成这些外部特征的内在依据。焦菊隐说过,“当你的角色开始生活于你的时候,最初只是一点一滴的出现:有时候是一只眼睛,有时候是一个手指,有时候只是他对某事物的一刹那的反应。”焦菊隐指出,久而久之,这个心象的雏形会成长起来在演员的心里具体地完整地展示出来。在这个过程中,演员也就逐步地进入角色的内心生活中去。这种“由外到内”的方法不仅可用于体验生活的阶段,而且可以延用于第二阶段,即上面所说的演员生活于角色、将心象转化为形象的阶段。
第二,进入排练后仍需不断完善心象。这就是说,当演员大体上培育起角色的心象,并能够生活于角色的时候,他仍然必须进一步地使心象更加丰富和完善。焦菊隐先生认为,心象的形成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体验生活阶段培育起来的心象,“还只是一个概念,只是一个理性的认识,还不能称作是一种‘真知’;这个‘心象’还只存在于演员的想象中,他自身和这个‘心象’还有着距离。而且,这个‘心象’的认识是否正确,他能否生活在这个‘心象’里,也还不得而知。”只有当演员进入排练阶段,在具体的规定情境里,在和其他人物的接触中,去切身地感受、体验角色的生活,他才能修正、充实和发展人物。
由此可见,培育心象、让角色生活于演员的第一阶段,和进入排练、演员生活于角色的第二阶段,并不是截然地分开的;二者是互相交叉、互相补充的。演员在进入排练之前如果已经形成较为完整的心象,他当然可以提前生活于角色;而当他进入“生活于角色”的阶段之后,同样可以不断地丰富和发展自己的心象。焦菊隐在这个问题上的见解,体现了他学习唯物论和辩证法的心得体会。
第三,运用“练”的方法,实现从心象向形象的转化。焦菊隐先生主张,演员要通过反复地练习角色外在的形体动作来“摸到”它内在的思想感情,从而“消灭演戏的感觉”,完全地生活于角色,从“假如我是”逐渐过渡到“我就是”。当然,这种“练”决不是机械地摹仿已经在演员头脑里形成的“心象”,而是要加以丰富、修正和完善。其次,这种“练”也不能停留于演员单独地练习角色的形体动作,因为这种单独练习的结果是没有经过规定情境的检验的,它可能是生硬的,和其他角色不协调的,不连贯的。因此,“练”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在排戏过程中,在规定情境中,在和其他角色的交流中进行的合练。在合练中,除了进一步地体验角色的内心和修正角色的动作之外,还要找到自己的舞台位置和行动路线,彻底消灭表演意识,使表演成为在规定情境中的自发行为,同时,使自己的内心活动形成一条连续不断的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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