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热烈庆祝中国政府在东海大陆架划界上终于采取了决定性的前进政策!

(2012-12-14 23:01:58)
标签:

东海大陆架

划界

外交部

大陆架界限委员会

前进政策

分类: 中国海权战略

据外交部网站消息,2012年12月14日,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代表中国政府向联合国秘书处提交了东海部分海域二百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划界案。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大陆架界限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科学和技术准则》有关规定,大陆架超出二百海里的沿海国应将其大陆架外部界限的信息提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大陆架界限委员会。

 

今年9月中国政府决定向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东海部分海域二百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划界案。该划界案指出,地貌与地质特征表明东海大陆架是中国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冲绳海槽是具有显著隔断特点的重要地理单元,是中国东海大陆架延伸的终止。中国东海大陆架宽度从测算中国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超过二百海里。划界案同时明确,提交该划界案不影响中国政府以后在东海或其他海域提交其他外大陆架划界案。

 

国家海洋局副局长陈连增12月14日表示,中国提交东海划界案是重要政治外交行动,有充分的科学和法律依据。

大陆架和外大陆架都是世界海底的一部分。另一部分的海底,叫“国际海底”,是“人类共同继承财产”,也就是说,它的资源属于全人类,不归任何一个国家。只有尽早明确各国外大陆架的界限,才能知道国家管辖的海底和属于全人类的国际海底之间如何划分,海洋资源的开发才能够有序进行。这就是为什么要给提交划界案设定时间限制。

 

大陆架界限委员会1997年成立,1999年5月13日制订出供各国提交划界案参照的“科技指南”。1999年《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会议决定,对于在1999年以前参加《公约》的国家,在“指南”通过后的10年内提交划界案,这样就有了今年5月13日这个期限。到最近,由于一些发展中国家缺乏资金和技术来准备完整的划界案,还有一些国家面临比较复杂的政治地理环境,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2008年《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会议决定,缔约国只要在5月13日前先提交一份有关外大陆架界限的“初步信息”,就被看作是满足了期限规定。这个初步信息不用委员会审理,相当于先挂了一个号,以后具备条件了,再正式提交划界案。提交“初步信息”与正式划界案在宣示权利方面并无实质性的区别。可见5月13日并不是什么决定一切的“大限”。

 

从科学意义上说,我国可以主张外大陆架,但更重要的是与邻国解决划界争议。上世纪90年代,我国陆续开展了一些调查,积累了大量基础资料。2002年,国家启动了专门勘测和研究,基本掌握了我国大陆架和周边海域的海底资料。我们还进行了相关法律和政策问题的研究,做了周密的准备。从我参与这些工作的感受来看,我国政府在争取外大陆架权益问题上已经做了应有准备,也会拿出合理合法、切实有效的措施来。

 

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14日代表中国政府向联合国秘书处提交了东海部分海域二百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划界案。国家海洋局网站随后随后发布了陈连增关于东海划界案相关问题接受媒体专访问答稿。全文如下:

 

问:我国提交东海外大陆架划界案有何意义?
答:大陆架构成一国海洋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许多沿海国极力争夺的对象。划定大陆架外部界限,被认为是沿海国通过合法途径实现其管辖海域范围最大化、勘探开发和利用大面积海底空间及其资源的最后机会。国际社会对此都极为关注。因此,提交划界案不是一个单纯的技术性工作,而是涉及扩展国家管辖海域范围和未来发展空间的重要政治和外交行动,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问:我提交的东海划界案有何依据?
答:《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6条明确规定了沿海国的大陆架如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超过200海里,沿海国可将主张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同时我国早在2009年就提交了关于东海地区外大陆架的初步信息,并说明将在适当时候提交全部或部分二百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的划界案。因此我提交东海案,是在《公约》制度下重申东海大陆架的权利主张,行使《公约》赋予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也是我国依据《公约》进一步明确东海大陆架权利主张范围并兑现初步信息承诺的行动。
我提交的划界案有充分的科学和法律依据。在科学方面,东海大陆架在地形、地貌、沉积特征和地质构造上都与我国大陆有着天然连续性,是我国大陆在海底的自然延伸。而冲绳海槽与东海陆架地质特征显著不同,因而,东海大陆架自然终结于冲绳海槽。在法律方面,东海大陆架与中国大陆性质相同,符合《公约》76条的自然延伸原则。而东海陆架的宽度也超过从测算中国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200海里。因此我国有权依据《公约》相关条款的规定主张200海里以外大陆架

 

问:为准备此次东海划界案,前期需要做哪些工作?
答:首先,需要调查并收集大量的科学技术资料来证明东海陆架是中国大陆的自然延伸。国家海洋局早在1996年开始就着手进行中国大陆架的勘测工作,前后进行了三个专项的调查,收集了东海陆架和冲绳海槽大量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和沉积物数据。大量调查资料都显示,东海陆架的我国陆地的自然延伸,其一直延伸至冲绳海槽。这次划界案所使用的数据都是我局历年的调查成果。
其次,作为编制划界案的牵头单位,国家海洋局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并成立了东海划界案编制工作组,汇集包括法律、科学、测绘等方面的专家来推进此事。并组织各方专家对划界案进行多轮论证,确保能体现我在东海的权利主张。

 

问:这次提交的划界案是否就是我国在这一区域的最终权利界限,该界限是如何确定的?
答:东海划界案中所提交的大陆架外部界限是我国在这一区域的权利主张,但根据《公约》规定,如何确定最终界限还有一系列的法律程序。首先,沿海国应根据《公约》76条所规定的复杂规则,找出其外大陆架外部界限的位置,并编制划界案提交给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然后,委员会负责审议沿海国提交的划界案,并向沿海国提出建议;最后,沿海国在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建议的基础上划定其最终的外大陆架外部界限,这就是其大陆架的外部界限。

 

问:何时能够审议我国提交的划界案?
答: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是按照划界案递交的先后顺序审议划界案。由于涉及复杂的科学技术问题,委员会审议划界案的进展缓慢。我国东海划界案排队候审将可能需要等待较长时间,但即便我递交的东海划界案暂不审议,也并不影响我国在东海的大陆架权利主张。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