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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法与收入法计算增加值的同一性

(2009-02-13 12:37:34)
标签:

财经

生产法与收入法计算增加值的同一性

 

 

众所周知,工业企业计算增加值有两种算法:一是生产法,二是收入法。

生产法计算增加值的公式为:

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

          =报产产品不含税产值+报产产品所含销项税-报产产品不含税中间投入-报产产品(中间投入)所含进项税

          =报产产品不含税产值-报产产品不含税中间投入+报产产品应缴增值税

    报产产品应缴增值税=报产产品所含销项税-报产产品(中间投入)所含进项税

收入法计算增加值的公式为:

增加值=劳动者报酬+折旧+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其中,生产税净额=应缴增值税+应缴其它税

      营业盈余=报产产品不含税总产值-报产产品不含税中间投入-折旧-劳动者报酬-应缴其它税

将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代入公式得:

增加值=劳动者报酬+折旧+报产产品应缴增值税+应缴其它税+报产产品不含税总产值

-报产产品不含税中间投入-折旧-劳动者报酬-应缴其它税

      =报产产品不含税总产值-报产产品不含税中间投入-报产产品应缴增值税

显然,生产法与收入法计算增加值公式相同,实际是同一公式。

在实际工作中,两种办法计算出的结果却不相同,原因是什

么呢?

主要原因是营业盈余与应缴增值税的取值不同,在实际工作中,

往往将营业盈余取为营业利润,报产产品应缴增值税取为销售产品应缴增值税。

营业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其它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

销售产品应缴增值税=销售产品所含销项税-销售产品所含进项税

2009.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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