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LA流浪记 Chapter 3 LA的新家和LA地理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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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LA待了9个月,不可能一直住在酒店的。所以我买了电话卡之后,立刻和《篮球先锋报》的王忆琼老师取得了联系。2008-09赛季,是老王驻美的第四个赛季,不过在LA,他也是菜鸟。老王是热心肠,接到我的求助电话之后,就立刻着手帮我找房子,于是,10月30日,在downtown的酒店住了不到一周的时间,我就搬到了新家,新家在Alhambra,位于LA downtown的东边,110高速再换10号高速,大约10几英里,不堵车的话,20分钟的路程。不过,赶上LA堵车的时候,与北京相比也是不遑多让。
对了,先普及一下LA地理。初到LA的时候,以为LA是个很大很大的城市。后来才知道,我们所说的广义上的LA,不是LA City,而是LA County,翻译过来,叫做洛杉矶郡。如果仅仅说洛杉矶市,其实只有downtown那么巴掌大的一块地方。而洛杉矶郡就不得了了,大约由90个市组成,当然,这些市的面积都不算大,有些甚至可能没有北京的一个区大,但是90个城市组合在一起,就让洛杉矶郡的整个面积达到了12308平方公里。12308平方公里是个什么概念?我查了一下维基百科,上海市的总面积是7000平方公里左右,也就是说,整个洛杉矶郡,比两个上海加在一起小不了太多。事实上,它也是美国人口最多的一个郡。
为什么要普及上面这段地理知识呢。因为我的新家Alhambra,正是洛杉矶郡的一个市。而我们常常提到的圣莫妮卡(Santa Monica),长滩(Long Beach),英格伍德(Inglewood),比佛利山庄(Beverly Hills)都是属于洛杉矶郡的城市。还有Pasadena(帕萨迪纳),是不是听着挺耳熟的?这是《生活大爆炸》的几位主人公所居住的地方,也是我在LA最最喜欢的一个城市。以后我会专门写一篇关于Pasadena的博客,还请期待哦。
言归正传吧,说说我的新家。Alhambra(阿罕布拉)和附近的Rosemead(柔似蜜)、Monterey Park (蒙特利公园)、San Gabriel (圣盖博)等几个城市,是华人聚集区。整个洛杉矶郡有10%的人口属于亚裔。我的房东是一位美籍台湾人,我们叫他Danniel。老爷子60来岁,性格非常爽朗,人也很实在。我去看房子的当天就决定租下他套房中的一间,这里离老王住的地方也不远,走路大概15分钟。因为刚到LA的时候我不会开车,去球馆和看训练都是老王开车带我去。说到这里,要在感恩节的尾巴感谢一下老王,他是我在美国的时候对我帮助最大的一位朋友,简单的一句感谢不足以表达我的谢意,但是我知道,老王明白我的心意,谢谢。
发点照片让大家看看我的新家吧,有街道,也有室内照……
首先是一条大路:Valley Blvd,是串联了几个市的一条大路,不夸张地说,这条路我们几乎每天都要走。
从这里上楼梯,就要到我住的地方了。
最后一张,邻居家院子里的松鼠。若干个月后的一个下午,某人说,只有刚到美国的人才会这么对松鼠大惊小怪。恩,这个某人,以及和某人共度的一个极其美好、至今难忘的下午时光,以后应该会用专门的一篇博客来讲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