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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既有这许多的见证人……就当……”, 显示这下文的教训,是从上一章引伸出来的。第十一章既已讲了许多信心伟人的见证,他们虽然经过各种不同的试炼与苦难,但他们各人都在不同的境遇中,留下美好的见证,保持他们的信心,行完他们应行的路程。既然这许多在不同时代中的信心伟人,都能在不同的境遇中,表现出他们信心的功效,得了神为他们所作的见证;这样,他们这许多人共同的经验,就足够向我们证明神的信实,告诉我们,在我们应跑的路程中,无论遭遇什么阻拦危难,也必同样能以得胜,得着神的扶助。所以我们再不可灰心疲倦,而应努力前进。
有许多事固然是要我们亲身经历以后,才知道其可信,但也有许多时候,凭着多数人共同经验的结果,比我们个人的经验更可靠可信。“我们既有这许多的见证人,如同云彩围着我们,就当……”这种语气,表示著者以为,由于这许多不同时代环境中的人共同经验的结果,对于神的应许之信实可靠,和我们盼望之确实,已经是毫无疑问的了;现在所剩下的问题,只是我们这方面,当如何奔走这有盼望的路程罢了。在此论我们当如何奔走有盼望的路程有七点:
一、放下各样的重担(12:1上)
在此所提的“重担”与“十字架”(太10:38;16:24;约10:18;约18:11)和“刺”(林后
12:8)的意义不同。“十字架”, 指人为主的缘故虽明知却自愿忍受的痛苦。一个人要否行走十
架之路,冒着前面必然会临到自己身上的痛苦或损失,是在乎自己的拣选,完全是主动和甘心忍受
的; 正如主上十架是完全出于甘愿,祂有充足的理由和能力可以躲避这个痛苦,但祂却为行神的
旨意自愿忍受。又如许多忠心神仆为着勇敢指责罪恶,辩护真理而受苦 (彼前4:14),他们若闭
口不言亦无不可,但他们却要照神要他们说的勇敢直说,不躲避苦难和人的误会。
“刺”是指神所加给人的一种痛苦或困难;神为着人的益处,不管人是否愿意接受,而放在人身上的(林后12:7),目的是使人得造就不敢自高;保罗三次求“刺”离开他,但未蒙应允。
“重担”乃 是一种拖累,成为信徒行天程的负担,好像一种重量加在身上,使你不能快走。它可能是一种痛苦,也可能仅仅是一种属世责任,无论是人、是家庭、是职业、是东 西(当然更是包括罪恶),当它成为我们灵程上一个累赘的包袱时,就是我们应放下的重担。但放下重担的意思是着重在除去它们对我们灵性上的阻力,而未必是要 放弃应尽的责任和本分,如照顾亲属,奉养父母……等。
每一个行远路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的观念,就是希望带的行李愈少越好,这样我们行走天路也当放下各种重担。一九四四年我从西康步行 入四川,身上穿一件羊皮短大衣,由于路途远,起初还不觉得什么,后来越行越重,使我觉得十分累赘沉重,以致我屡次想把它丢掉。可见我们靈性上若有一个小小“重担”没有放下,起初也许不会觉得它的阻力,但越走就会越觉它的沉重,所以无论我们灵性上的什么重担都应及早放下。
二、脱去容易缠累我们的罪(12:1下)
什么是容易缠累我们的罪?最简明的解释就是,凡是最容易缠累你跑靈程的一切,就是这里所说应“脱去”的“容易缠累我们的罪”。这容易缠累我们的罪,也可说是上句“当放下各样的重担”另一方面的意思。
有许多事也许原本不是一种罪,但当它成为我们灵性上的缠累,分去我们的力量和注意力,使我们不能全心全力行走属灵的路程时,就是当脱去的罪。这原则与林前5:12的原则相同:“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那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这说明信徒当留心我们日常生活中许多“合法”的事或习惯,当它会“辖制”我们的时候,就变成缠累我们的罪,如看小说、下棋、讲笑话、吃零食、读报纸……,虽不是罪,却不能让它成“瘾”而辖制你,缠累你。这些罪好像未绑好的鞋带一样,暂时不觉得大妨碍,却随时有可能使你在行路时跌倒。
从前有一个女生参加赛跑,当她除去平常摩登衣服穿上运动衣时,留下一样没有除下,就是她爱人送给她的一条金颈炼,她以为这不会妨碍赛跑,岂知在赛跑时那条金颈炼上下左右摆动,使她分散注意力,结果那次的赛跑完全失败。
照样如果我们留下一些容易缠累人的罪,它会在不知不觉中,使我们在灵性的路上成为一个落伍者。
三、存心忍耐(12:1下)
这句话表示上面所说“当放下各样的重担”和“脱去容易缠累我们的罪”,都应当是一种天天要实行的事,不是偶然一次或暂时的“放下”“脱去”而已。因为我们所参加的是一种长途赛跑,不是一步登天,必须保持一个恒常的速度前进。每一个长途赛跑的优胜者必能告诉我们,他们取胜的方法是保持一个“持久”的速度,信徒在靈性方面各种的长进上,也应当这样。
每一个赛跑者,最使人为他喝釆的不是最初的一段路程,乃是最后的一段路程,信徒的忍耐也当忍耐到“成功”(雅1:2),否则就不算忍耐。
中国人的“忍耐”二字很有意思,“忍”字是“刃”放“心”上面,“耐”字是“而”与“寸”字合成的,两个字连起来是刀放在心上寸而又寸。“忍耐”的功课常要使我们伤心流泪,但这是对付旧我最有益的武器。当我们的心,因主的缘故像被刀刺一样时,不可忘记这正是主在我们身上所行的一种属灵“割礼”,割去那些属死亡与旧造的,使我们活得更像基督。
四、奔那摆在我们前头的路程(12:1下)
神摆在每一个得救者前头的不是一张安乐椅,或一张弹簧床,乃是一条长远的“路程”;(所以现
在不是我们休息睡觉的时候,乃是向前奔跑的时候。以色列人吃逾越节羔羊时,预表信徒领受基督
生命),虽在夜间(出12:8),神却不是要他们吃后先休息,乃是要他们准备走路;照样现在每
一个信徒得救重生以后,神就要我们向前奔跑。
这路程是“摆在我们前头的”,这意思就是一条现成的已经开通好了的路程,是藉基督的血所筑成直通天府的“十字架路”,此外再无旁路。注意“前头”二字,基督徒应跑的天路永远是“摆在前头的”,世界的路永远是跟在我们后面的路,无论我们在这路上走了多远,世界的路总是只离我们一步──就在“后面”,什么时候我们转身向后,就离开了十字架的路。
“摆在前头”也表示这条路是给我们美好盼望的路,是吸引我们向前走的。
“奔”那摆在前头的路程,这“奔”字指出信徒行走灵程所应有的速度,是“奔”,不只是“行”。基督徒走天路应当像一个骑脚踏车的人一样,必须保持一定的速度前进,否则就会倾跌,信徒在灵程上不但退后是危险,不长进也就是一种极大的危险。
我们走天路不是饭后散步或游公园,可以随随便便、闲闲散散地走走,乃是像经过一条有各种野兽和盗匪的旅途一样,必须尽速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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