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不可以有效率一点,可以不可以公平一点
 卢书记:
    
司法程序的严谨不应该以时间的漫长与否作为标准!为什么秀篆镇2.05事件还迟迟不可以判决。为什么案件一直从检查机关数次退回到侦查机关。是公安局太没有效率,还是太急功近利呢!我不认为案件从侦查机关到检查机关这样来回送就是工作严谨或者什么的!因为这样对当事人造成的痛苦和伤害是不可估计的!案件的审核这样没有效率之外,让很多人不满的是还有这么一个奇怪的现象:
  
警方以聚众斗殴的罪名起诉我的家人以及我的乡亲,为什么不去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显然这表达了当地政府的一种态度!可我要说的是,不管这种态度在法律上站得住脚与否都无法让所有知道案情的人心服口服。我很理解政府因为对方死了人而不对对方采取法律手段的“用心良苦”!可我要说的是,既然政府以执法机关用法律手段去解决问题,是不是应该执行这样的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的亲人以及乡亲集体开路,被冠以“聚众斗殴”的罪名,请问前来阻止开路,来闹事,并先动手打人的那群人是什么罪名呢!我无数次的表示,打死人肯定是违法了,可造成打架最终打死人的那些认就没有违法了吗?显然违法了!可为什么没有人去追究。
 
我的家人和几位乡亲是去投案的,那是主动地!足以证明,他们是有勇气面对司法的,他们的勇气和正气应该让那些真正的违法者汗颜和害怕!同时执法者更应从中看到,公平有多么重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多么重要"。当地政府更应该意识到,对王家村”依法治国“,对李家村以“同情心治国”有多么的错误!可以肯定的是,李家村那些人没有法律观念,更没有在这次悲剧中得到司法的教育。这是执法机关的失责!并且让那些真正聚众闹事的人逍遥法外!政府因为李家村死了人而不去抓李家村的那些行凶的暴力者,这更是对死者的不尊重!对生命的不尊重!请问谁让李丰堆这样年轻的生命早早结束,是,是打死他的那个。仅仅是他一人吗?不是的,还有率领李家村村民来打架的那一撮人!这些人不能因为和死者同一村的就可以推卸责任!而且更应该追究那些组织带头打架闹,真正聚众斗殴的法律责任!当然还有部分官员,特别是其中那个女婿官员的行政责任!相信政府以及执法机关很清楚!
  
我看过了我的爸爸和哥哥卷宗,让我感觉可笑的是有这么一个现实:
  
我爸爸以及我哥哥承认在案发当天因为李家村妇女打了我的爸爸,并看到紧随其后几十名李家村拿着武器来生事时,为了吓阻对方行凶而大喊:要打架就和他们拼。等类似的话!因为吓阻没成功,李家村几个暴力者继续行凶围殴王文镇!最终造成悲剧!我的爸爸和哥哥就被以:“聚众斗殴”的罪名起诉。并失去了人生自由了大半年!让我的家庭妻离子散,而诸如李丰笼,李风卦这些前来打架的人现在可以逍遥法外!他们现在可以安心的赚钱,养家,并到处在炫耀李家村有多厉害,有多大的后台多强大的官方关系!
对这么一个事实,我有那么一个结论:你可以干违法的事,但你不可以说违法的话!哪怕别人把刀子放在你脖子上!
   卢书记:我的家人真的受冤了!
   卢书记,我并不想去辩解什么,因为我不是律师,我的家人有没有罪,罪行的轻重应该以事实为依据。我也不想和卢书记说:您知道吗?我们村那条路被阻止了24年啦。刚好等于我的年龄!因为我知道那条路,再过24年也通不了!为什么呢!因为李家村那些真正行凶违法的人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因为那条路没有人敢去开了,开路是要坐牢的!饱受妻离子散的我,您知道我最需要的是什么:家人团聚。路是可以不走的!真的!鲁迅说: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相反,走的人少了,路不成路!
祝:工作顺利,身体健康!顺祝每个人都有路走!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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