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基础数据,大相径庭的统计结果。
统计局解释:数据来源主要依靠房地产企业填报。

国家统计局在“两会”召开前期,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事情起因于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数据。2月底,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9年统计公报称,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平均上涨1.5%,这一消息公之于众,旋即遭到网友的一片质疑和反对。
这与消费者亲身感受到的价格变化差距非常大,难以令人信服。“这个数据似乎太有水份了,连中央都在指责房价过高。无论是以什么样的方式计算,涨幅都会超过1.5%,显然这是在自欺欺人。”一位不愿具名的学者分析说。
面对公众质疑,国家统计局解释说,目前的统计方式是将12个月同比数据综合平均(或年度累计同比)。比如,某市2009年1月份房地产价格同比下降16.3%,12月份同比上涨18.9%,全年12个月一平均,全年价格只上涨1%左右;但如果计算并发布2009年12月份对上年12月份的价格变动,那么房地产价格就上涨了18.9%。
几乎同一时间,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的结论是,2009年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上涨24%。同一参照物,结果大不相同,市场对后者给出的数据比较认可。
不过,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表示,实际上,1.5%和24%并不矛盾,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所使用的基础数据都是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仅是采用两种不同的表述方法计算的房价平均涨幅。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是一种房价指数性质的数字,房价同比涨幅的年内统计值由于2009年前5个月同比涨幅为负值,用统计模式计算全年后就出来了1.5%的数字。
对于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数据失真。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发展室主任易宪容表示,2009年房价走势所有人都能看到,不可能是增长1.5%,我不想对这件事情发表太多评论,因为事实胜于雄辩。这样的统计是没有意义的,偏离实际。
从国家统计局2009年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平均上涨1.5%,到全国工商联统计的平均上涨24%,这其中的“弹性”空间过大与统计方法不无关系。“弹性”空间在某种程度上为房价的持续上涨预留了空间。
3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表示:由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房价过高、过快上涨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我相信今年的房地产市场应该是一个比较平稳发展的状况,但未来20年中国房价上涨压力仍然很大。但姜同时强调,中央政府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决心更大。
“住建部官员都认为过去房价上涨过高、过快,如果真的只是上涨1.5%,他们肯定不会用过高、过快这样的措辞,而且也没必要担心房价。正因为是非理性的增长,才引起中央的高度关注。如果以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作为参考,意味着未来的上涨空间会更大,而百姓的承受能力则越来越小,这种悖离行为会存在很大的隐患。”上述学者说。
有数据显示,2009年1~10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的房产销售数据是,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48.4%,商品房销售额同比增长79.2%。由此我们可以很简单地计算出2009年的房价比2008年增长了20.75%。
同样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去年11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7%;去年12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7.8%。
“从实际情况来看,1.5%的涨幅和24%相比,明显差别太大,但后者更接近市场的真实性。即使从全国而不仅仅局限于70个大中城市来看,平均上涨幅度至少也是两位数以上。”海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马国强对记者说。
还原一下国家统计局的信息来源,就能知道1.5%的来龙去脉。按国家统计局的说法,这些数据来源现在主要依靠房地产企业填报。商人都有逐利的本性,而1.5%的背后,其实是一种博弈。
采访·撰文/周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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