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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回國還能像回家一樣嗎?

(2012-08-26 19:05:13)
标签:

申請

亞洲

定居

出入境管理法

新西兰先驱报

分类: 留学移民

 

以後回國還能像回家一樣嗎?

   来源:新西兰先驱报  作者:康妮 
 
 
 

http://www.chnet.co.nz/UploadFiles/image/201208/201208251506329058.jpg

 

 

 

  明年7月1日將要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和今年7月15日起已實施的《申辦中國簽證須知》近日引起海外華人的極大反響。對於持中國護照擁有海外永久居留權(PR)、以及持外國護照的海外中國人來說,這兩個文件都非常重要。

  目前,在海外居住的華人人數是一個極為龐大的數字。在情感、文化,以及事業等方面,我們都和中國密不可分。
 
    《出境入境管理法》和《申辦中國簽證須知》的一些具體規定將對海外華人回國探親、商務及居住不可避免的形成重大影響。
 

  最熱的三方面問題

  領事答記者問

  在上述法規和政策中,最引起人們普遍關注的有三個方面的規定:

  一、最新實施的《申辦中國簽證須知》,規定海外華人持外國護照回國簽證時必須提供一些資料,其中一項就是國內親屬或朋友的邀請信,或者提供飛機票、住宿證明、以及資金證明等。

  二、外國人停留的有效期最長為一百八十日。

  三、前述《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三條規定:“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要求回國定居的,應當在入境前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提出申請,也可以由本人或者經由國內親屬向擬定居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僑務部門提出申請。”

  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法》以及回國簽證所需要的資料等一些華社熱議的問題,本報記者訪問了中國駐奧克蘭總領事館陳領事。

  :《出入境管理法》第13條規定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要求回國定居的,要在入境前向中國駐外使館、領館,應該怎樣申請?有哪些要求呢?

  :《出入境管理法》明年7月1日才開始實施,目前我們還沒有接到具體的實施辦法。

  :我看到一些討論,是要求回國定居申請者必須要有住房、有一定收入,有親人照顧等。這些規定是必要條件嗎?對於沒有住房的人就不能回國定居嗎?

  :我們也接到一些關於這方面的意見,並已經轉回國內相關部門。

  :對於持外國護照回國簽證時必須親屬或朋友的邀請信,這個邀請信有一定的格式嗎?

  :申辦中國簽證須知上面都有說明,大家可以在中國總領館網站上查閱,按照要求辦理應該就沒有問題。

 
  :邀請信可以是電子版嗎?

  :可以,任何形式都可以,傳真、PDF格式、掃瞄件、原件照片等,只要有邀請人簽字都可以。要求並不是很高,大家都能很方便地做到。

 
  :對於外籍華人可能有一個情感上的接受問題,有考慮過華人的情感接受問題嗎?

  :實施憑邀請信審發籤證是各國的普遍做法,中國實施憑邀請信審發籤證制度並非專門針對華人。

 
  :邀請信、機票和資金證明,以前回國都不需要,這樣的新規定是基於什麼樣的考慮?為什麼要做這樣的改變呢?

  :總領館不是制定簽證規定的單位,不清楚具體情況。我想主要目的是規範管理。
 

  華人為什麼不高興?

  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三條,以及最新實施的《申辦中國簽證須知》,不少華人反映更多是在感情上難以接受。

  事實上,第十三條規定持中國護照,但定居海外的華人回國定居需申請,這個規定真正實行起來相當困難。持中國護照意味著這些華人在回國的時候不需要辦理簽證。
 
    而這些人回國後住多長時間,以何種方式居住,事實上國家是很難監控的。此外,究竟多長時間算定居?多長時間屬於探親,這些目前都沒有一個量化的指標,什麼條件可以批准,什麼條件必須駁回,這些也沒有一個具體的規定。因此,這條規定看起來象征意義更大一些。

  至於《申辦中國簽證須知》要求的邀請信,其實在具體辦理中也沒有太多困難。這個並不難辦的文件之所以引起反感,也正是因為規定背後的象徵意義。

  按照對等原則,中國人申請外國簽證需要提供各種資料,那麼中國政府當然也可以要求外國人申請中國簽證時提供類似材料。新規定之所以讓海外華人感到“不舒服”,是因為以前中國都拿海外華人華僑當自家人,現在突然把大家“一視同仁”當外國人對待,在情感上很難讓人接受。

  這些規定在新西蘭華社中引起了極大反響,很多社會團體就上述政策舉行了研討會。很多人表示,政策的出台應該是越來越方便,越來越人性化。而新的規定似乎是背道而馳,沒有起到一個好的作用:

  “中國是我們的祖國,我們因為多種原因到海外定居,仍然持中國護照,仍是中國人。作為中國公民,我們隨時有回國定居的自由。”

  “要求華僑回國定居必須事先申請,並且還有種種限制性的附加條件,這在國際上也是很罕見的。新西蘭有幾十萬人在澳洲、英國、美國、亞洲國家等許多地方長期生活、工作,他們隨時都可以回新西蘭,從來沒聽說過新西蘭政府要求他們回國前必須先申請,更沒聽說還對他們有附加條件。
 
    按中國憲法規定,作為中國公民有居住自由的權利。華僑回國定居是中國公民應有的權利,所以按現有規定要求華僑諸如要放棄他們在國外的定居權,要有親人照顧,要有經濟能力,要有住房等才可以回國定居都是不合憲法,也是不合情理的。國務院在制定實施細則時,請予以考慮。”

  “選擇定居海外絕大多數是因為要和兒女團聚,屬於生活上的原因。我們雖然身在海外,但許多人還在中國享受離、退休待遇,拿退休金、享受醫保,有些人年齡大了,希望落葉歸根。現在法律要求我們回國定居前必須申請,還有附加條件,這讓人從感情上很難接受。”

  “中國自古以來就有葉落歸根的樸素傳統,隨著年齡的變老,我們這一代被異化被剝奪了當中國人的權利的“中國人”,都會嚮往著回到自己的老家,為自己的父母養老送終,自己也能在故土安享餘年,最終葬身在自己的母國。
 
    希望我們的這種理性而溫和的訴求,能夠得到正確的及時的理解和處理,讓我們回家時回的有尊嚴,讓我們在自己的家裡居留時心安理得而不再誠惶誠恐地擔心被“非法居留”。”

  “海外華人是一個實際存在的概念,也是中國政府承認的一個龐大海外社會群體,對於這類特殊外國人——華人和新華人,可以在法律實施細則上另設一節專門說明和規定,在簽證、入境出境、停留和居留、工作和永久居留上,應該將他們和一般外國人有所區別。特別是對那些在中國離退休經常回國的老人家,應該考慮給予免簽待遇。”

  “在新西蘭,如果中國老年公民來探望子女,可以拿到三年簽證,每年可以居住半年。但是在中國離退休的入籍新西蘭的老年華人回中國最長只能是180天,連兩國簽證對等都做不到。這實在有些讓人難以理解。”

  “華僑回國定居是中國公民的權利,目前對華僑歸國的諸多限制涉嫌歧視。”

  “邀請信之類的東西辦理起來不難,但是,讓人情感難以接受。也覺得沒有必要。”

  “中國不再歡迎華人華僑回國了嗎?”

  “大家回國注意了,不小心就成非法居留了。”

  也有一些比較理性的聲音:

  “其實,中國的法律法規在慢慢健全中,不能因為涉及到了自己的實際利益就不高興。”

  “出國或者放棄中國國籍時就應該想到這一點,不能什麼好事都讓你一個人佔全了。”

  “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國家制度,小民不干涉。”

  據瞭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將在明年7月1日開始實施。人們普遍希望,有關方面能在制定細則時更廣泛徵求意見,以期讓這個規定更客觀、更人性化,更有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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