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执行新移民法案
(2010-10-21 20:00:23)
标签:
新西兰教育机构新元新移民法 |
分类: 留学移民 |
11月29日执行新移民法案
日期:2010-10-20 来源:易威信移民来稿
2010年11月29日即将执行的新西兰新的移民法《IMMIGRATION ACT 2009》将替代以往的《IMMIGRATION ACT 1987》, 在11月29日前递交的任何申请以及持有任何签证的人士不会受到新移民法的影响。
而新政策下,VISA
将有双效作用,能允许申请人往返并且居留新西兰。之前的PERMIT
与 EXEMPTION
今后将不再使用。
更具体的说-申请人拿到新西兰居民身份后,将获得RESIDENT VISA,
其中包含了两年的居民入境许可。
如果符合了永久回头条件(与以往相似),申请人将获得
PERMANET RESIDENT
VISA(也就是以往的IRRV)。
RESIDENCE REVIEW BOARD
REMOVAL REVIEW AUTHORITY
REFUGEE STATUS APPEAL AUTHORITY
DEPORTATION REVIEW TRIBUNAL
新政策下,担保人需要对被担保人的住宿,遣送,生活,医疗等相关费用负责。对于在11月29日之前已经存在的担保人,将继续按担保条件履行。不受新法影响。
担保人需要满足条件:
必须是新西兰公民或居民
担保人不能有金钱的回报
之前没有因为移民法而定罪
没有没关进监狱或驱逐的历史
没有破产记录
没有未偿还债务
担保期间必须与被担保人同时居住新西兰
5. 教育机构罚款增高
如果教育机构无法确定学生是否合格,教育机构需要:
1.寻求持牌移民顾问的建议
或
2.建议学生自己寻求持牌移民顾问的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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