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计划经济最后“堡垒”盐业重组 |
分类: 国企改革 |
盐业专营的历史可溯千年。彼时食盐作为生活必需品却相对稀缺,专营为国家带来大量税收。今天的食盐可以方便获取,在税收方面的意义微小,盐税只占我国税收的0.04%。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这一体制的弊端也日益显现,食盐批发企业垄断经营,割裂产销链条,生产企业不能直接进入市场和自主经营,没有自主品牌,缺乏提高产品质量的积极性,损害了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食用盐流通至少通过省市县三级盐业公司,批发环节层层加价,造成流通环节价格偏高。食盐专营体制实行的区域封锁、划地经营,难以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优胜劣汰。食盐专营的主体既从事盐政管理,又从事盐业产品经营,政企不分,容易滋生腐败等现象。
食盐安全是有些人反对盐业改革的重要理由之一。其实,现在工艺流程都比较成熟,加碘并不复杂。无论食盐专营体制改革与否,加碘政策以后必须还要执行,这和改革没关系,加碘是在生产环节,而改革是在流通环节。食盐加碘不必一定要采取专营模式,以法律规定制盐企业加碘的义务,使之以竞争方式向市场自由供应,通过政府的质检、卫生和工商部门以及消费者对碘盐供应商进行直接监督。
从市场供求的角度来说,中国食用盐的产量完全可以满足老百姓日常的生活需要,所以没有必要管得太严太死;即使从食品安全的角度来看,粮食都放开了,食盐只要国家做一定储备,问题不是很大。
当然,食盐专营取消后,要有配套改革,可以从四个方面推动盐业体制改革:一是取消食盐专营、许可经营制度后实行最严格的食品监管制度;二是健全食盐储备体系,确保食盐安全供应;三是加快盐业体制调整提升产业竞争力;四是健全法律法规,实施依法治盐。
对于人数众多的盐业系统干部职工如何安置,食盐安全监管职能怎样加强而不削弱,都是要妥善处理的问题。
按照改革进程,食盐定点生产和批发企业的现有许可证不再重新颁发,有效期延至2016年底。包括现有定点食盐生产和批发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在2016年按照新的法规申请食盐生产和流通经营许可证,许可证从2017年开始生效,从2017年获得许可开始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盐业全面按照新的体制运行。
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到2020年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家发改委3月底透露:2016年将出台盐业体制改革方案,说明计划经济最后“堡垒”--盐业专营破除在即。